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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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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鱼病检查与主要细菌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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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鱼类疾病诊断与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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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鱼类疾病诊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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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断是否为病原体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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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养殖鱼类出现不正常的现象,并非是由于传染性或者寄生性病原体引起的,而可能是由于水体中溶氧量低导致的鱼体缺氧,以及各种有毒物质导致的鱼体中毒等。这些非病原体导致的鱼体不正常或者死亡现象,通常都具有与病原性疾病明显不同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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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饲养在同一水体中的鱼类受到来自环境的应激性刺激是大致相同的,鱼体对相同应激性因子的反应也是相同的,因此,患病鱼体表现出的症状比较相似,病理发展进程也比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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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些有毒物质引起鱼类的慢性中毒外,非病原体引起的鱼类疾病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大批鱼类失常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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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明患病原因后,立即采取适当措施,症状会很快消除,通常都不需要进行长时间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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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疾病发生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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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各种病原体的繁殖和生长均需要适宜的温度,而饲养水温的变化与季节有关,所以,鱼类疾病的发生大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适宜于低温条件下繁殖与生长的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大多发生在冬季,而适宜于较高水温的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大多发生在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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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患病鱼体的外部症状和游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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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多种传染性疾病均可以导致鱼类出现相似的外部症状。但是,不同疾病的症状也具有不同之处,而且患有不同疾病的鱼类也可能表现出特有的游泳状态。如鳃部患病的鱼类一般会出现浮头的现象,而当鱼体上有寄生虫寄生时,就会出现鱼体挤擦和时而狂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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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鱼类的种类和发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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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病原体对所寄生的对象具有选择性,而处于不同发育阶段的各种鱼类由于其生长环境、形态特征和体内化学物质的组成等均有所不同,对不同病原体的感受性也不一样。所以,鲫或者鲤的有些常见疾病,就不会在冷水鱼的饲养过程中发生。有些疾病在幼鱼中容易发生,而在成鱼阶段就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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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据疾病发生的地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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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同地区的水源、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微生态环境均有所不同,导致不同地区的病原区系也有所不同。对于某一地区特定的饲养条件而言,经常流行的疾病种类并不多,甚至只有1~2种,如果是当地从未发现过的疾病,患病鱼也不是从外地引进的,一般都可以不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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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疾病的检查与确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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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鱼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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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鱼类的疾病进行检查时,需要用到一些器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购置。一般而言,养殖规模较大的鱼类养殖场和专门从事水产养殖技术研究与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均应配置解剖镜和显微镜等,有条件的还应该配置部分常规的分离、培养病原菌的设备,以便解决准确诊断疑难病症的问题。即使个体水产养殖者,也应该准备一些常用的解剖器具,如放大镜、解剖剪刀、解剖镊子、解剖盘和温度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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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鱼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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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肉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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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鱼体进行肉眼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观察鱼体的体型,注意其体型是瘦弱还是肥硕,体型瘦弱往往与慢性型疾病有关,而体型肥硕的鱼体大多是患的急性型疾病;观察鱼体腹部是否鼓胀,如果出现鼓胀的现象,应该查明鼓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此外,还要观察鱼体是否畸形。二是观察鱼体的体色,注意体表的黏液是否过多,鳞片是否完整,机体有无充血、发炎、脓肿和溃疡的现象出现,眼球是否突出,鳍条是否出现蛀蚀,肛门是否红肿外突,体表是否有水霉、水疱或者大型寄生物等。三是观察鱼鳃部,观察鳃部的颜色是否正常,黏液是否增多,鳃丝是否出现缺损或者腐烂等。四是解剖后观察内脏,若是患病鱼比较多,仅凭对鱼体外部的检查结果尚不能确诊,就可以解剖1~2尾鱼检查内脏。解剖鱼体的方法是:剪去鱼体一侧的腹壁,从腹腔中取出全部内脏,将肝脏、胰脏、脾脏、肾脏、胆囊、鳔、肠等脏器逐个分离开,逐一检查。注意肝胰脏有无瘀血,消化道内有无饵料,肾脏的颜色是否正常,鳔壁上有无充血发红,腹腔内有无腹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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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显微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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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肉眼观察的基础上,从体表和体内出现病症的部位,用解剖刀和镊子取少量组织或者黏液,置于载玻片上,加1~2滴清水(从内部脏器上采取的样品应该添加生理盐水),盖上盖玻片,稍稍压平,然后放在显微镜下观察。特别应注意对肉眼观察时有明显病变症状的部位作重点检查。显微镜检查特别有助于对原生动物等微小的寄生虫引起疾病的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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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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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鱼体检查的结果,结合各种疾病发生的基本规律,就基本上可以明确疾病发生原因而做出准确诊断了。需要注意的是,当从鱼体上同时检查出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病原体时,如果两种病原体是同时感染的,即称为并发症,若是先后感染的两种病原体,则将先感染的称为原发性疾病,后感染的称为继发性疾病。对于并发症的治疗应该同时进行,或者选用对两种病原体都有效的药物进行治疗。由于继发性疾病大多是原发性疾病造成鱼体损伤后发生的,对于这种状况,应该找到主次矛盾后,依次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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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症状明显、病情单纯的疾病,凭肉眼观察即可做出准确的诊断。但是,对于症状不明显、病情复杂的疾病,就需要做更详细的检查方可做出准确的诊断。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委托当地水产研究部门的专业人员协助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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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因症状不明显、无法做出准确诊断时,也可以根据经验使用药物,边治疗,边观察,进行试验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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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淡水鱼类主要细菌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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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赤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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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皮病与细菌性烂鳃、肠炎病被合称为草鱼三病,其流行范围较广。实际上此病不仅在草鱼上发生,青鱼、团头鲂等鱼养殖池中也较常见。目前大多呈散在性发生,发病率不高,发病鱼若不进行治疗,则在8~10d内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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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为荧光假单胞菌(P seudomonas fluoresc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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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病鱼体表局部或大部分出血发炎,病灶部位鳞片松动和脱落,尤以鱼体两侧较为常见,背部、腹部也有病例。常伴有鳍基充血,其末端腐烂,鳍条间组织破坏等蛀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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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此病的发生大多是在养殖过程中,经过捕捞、运输、分养后,显然是与鱼体受损伤有关,此外,体表因寄生虫寄生也可诱发疾病。此菌适宜生长温度为25~30℃,春、夏、秋季更容易发生,北方地区,鱼经越冬后,因受冻伤,开春后易造成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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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①在捕捞、运输、放养等操作过程中,尽量勿使鱼体受伤。②鱼种放养前可用2%~3%的食盐水溶液浸洗20min,或用0.5~1.0mg/L的二氧化氯溶液浸洗20~30min(药浴时间的长短视水温和鱼体忍受力而灵活掌握)。发病鱼的治疗应当采用外用与内服药物结合法进行。外用药主要用各种消毒剂,如二氧化氯、漂白粉等全池遍洒;内服药抗生素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MIC)确定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或用抗菌中草药制剂拌饵投喂,连喂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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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印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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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腐皮病,本病是鲢、鳙常见的一种疾病,团头鲂、加州鲈、斑点叉尾鮰、大口鲇等鱼近年来也有病例报道,主要危害成鱼和亲鱼。全国各地均有散在性流行,发病鱼池中,感染率高达80%以上,大批死亡的病例很少发生。但是,严重影响养殖鱼类的生长、繁殖和商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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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为点状气单胞菌点状亚种(Aromonas punctatasub.punc-t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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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病鱼病灶多发生在肛门附近的两侧或尾柄部位,通常每侧仅出现1个病灶,若两侧均有,大多对称。初期症状是病灶处出现圆形或椭圆形出血性红斑。随后,红斑处鳞片脱落,表皮腐烂,露出肌肉,坏死部位的周缘充血发红,形似打上一个红色印记。随着病情的发展,病灶直径逐渐扩大,肌肉向深层腐烂,甚至露出骨骼,病鱼游动迟缓、食欲减退、鱼体瘦弱,终至衰弱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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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而以夏、秋两季发病率较高。由于病程较长,尤其是初期症状不容易发现,常被忽视,以致最后导致高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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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注意水质,防止池水污染。水质较差的鱼池,可根据情况用生石灰20mg/L水体全池遍洒改良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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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表溃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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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是高密度单养鱼类中常见的一种疾病,多发生于一些名优鱼类,已发现患此病的鱼类有罗非鱼、加州鲈、乌鳢、斑鳢、露斯塔野鲮及泥鳅等。高密度养鲤和鲫苗种也有发生,可导致大批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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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是嗜水气单胞菌嗜水亚种(Aromonas hydrophilasub.hy-drophila)和温和气单胞菌(A.sob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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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发病初期,体表出现数目不等的斑块状出血,血斑周围鳞片松动;之后,病灶部位鳞片脱落,表皮发炎溃烂,周缘充血,随着病情发展,病灶扩大,并向深层溃烂,露出肌肉,有出血或脓状渗出物,严重时肌肉溃疡露出骨骼和内脏,最后死亡。本病与打印病症状差别在于病灶形状不规则;无特定的部位,头部、鳃盖、躯干各处均可发生;而且通常有多个甚至几十个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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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本病在春季4月中、下旬,水温15℃时即可发生,5-6月水温20~30℃时,是发病高峰季节。养殖密度高、水质差、水温变化大的养殖池容易发病,此外扦捕后、长途运输后、越冬后以及发生寄生虫病的鱼,因外伤也容易发生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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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①鱼池必须清塘消毒,放养密度要适当。②鱼种放养前应用3%~4%的盐水洗浴5~10min或用2~3mg/L的二氧化氯溶液浸洗30min左右。③坚持经常换水,保持水质清新。发病季节每半月泼洒1次二氧化氯制剂(每立方米水体0.1~0.2g)。④治疗方法同赤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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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纤维黏细菌腐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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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为斑点叉尾鮰、大口鲇、胡子鲇和黄鳝等鱼类的常见病。通常呈常在性流行,一旦发生,池塘中的发病率可在50%左右。由于此病病程较长,故急性大批死亡情况较少出现。但是,病鱼食欲减退,影响生长,并可影响亲鱼性腺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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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是柱状黄杆菌(Flavobacterium columnare),曾经命名为柱状嗜纤维菌(Cytophaga columnaris)、柱状屈挠杆菌(Flexibacter colum-naris)和鱼害黏球菌(Myxococcus piscicol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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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发病初期,感染部位出现灰白色斑块,随之斑块下皮肤坏死、充血,病灶逐渐扩大,彼此连成一片,形状不规则。最后,大面积皮肤腐烂,露出肌肉,出现肌肉坏死现象,部分病鱼出现“蛀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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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本病主要发生于成鱼和亲鱼,养殖水质环境恶化容易发生,发病季节为春、夏、秋三季,水温在15℃以上即可发生,20~30℃时为流行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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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预防鱼体表溃疡病,治疗方法有:①将大黄按每立方米水体2.5~3.7g的浓度计算称量,然后每千克大黄用20kg、0.3%氨水(含氨量为25%)在常温下浸泡12~24h,药液和药渣兑水后全池遍洒。②采用大黄和硫酸铜合剂泼洒,大黄每立方米水体1.0~1.5g,配制方法同上;硫酸铜每立方米水体0.5g,全池泼洒。③二氧化氯以0.1~0.2mg/L浓度全池遍洒。④五倍子以2.0~4.0mg/L浓度全池遍洒。⑤三氯异氰脲酸以0.3mg/L浓度全池遍洒。⑥内服药抗生素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确定其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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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鲤白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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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主要发生于微流水、水质清瘦的网箱养鲤和流水池塘集约化养鲤中。东北、华北和西南地区为流行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有较高的发病率,发病死亡率可高达90%左右,90年代后发病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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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为恶臭假单胞菌(P seudomonas putida)和荧光假单胞菌(P.fluores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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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发病初期,病鲤体表出现小斑状白色黏液物,容易被忽视。随后,黏液物逐渐蔓延,形成一层白色薄膜,以头部、背部、鳍条处更为明显,严重时可出现蛀鳍、松鳞等症状。病鱼多靠近网边缓慢游动,停止摄食,陆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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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本病的流行季节为5-6月,此时水库中的水温在10~14℃,当水温随气温逐渐升高到20℃左右时,病情可自行控制。越冬后鲤比较衰弱,易患此病。其他养殖鱼虽同池、同网箱,并不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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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①发病季节前在网箱内、外适当悬挂漂白粉等药篓或药袋,饵料投喂应充足,促使鱼体恢复健康,以预防疾病发生。②发病后,可在网箱中泼洒二氧化氯,以0.1~0.2mg/L浓度全池遍洒。同时,内服药抗生素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确定其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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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疖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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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为鲤、草鱼、青鱼、团头鲂等淡水养殖鱼类的常见病,偶尔可在鲢、鳙中发生。冷水性虹鳟疖疮病在我国也有报道。尚未见有高发病率和死亡率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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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鲤科鱼类的病原是疖疮型点状气单胞菌(Aromonas punctata f.furunc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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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此病发病部位不定。但以靠近背部较为常见。初发时,皮下肌肉组织隆起,隆起处鳞片覆盖完好,用手触摸有浮肿感觉。随着隆起增长形成明显的疖疮,病灶部位充血发红,鳞片松动脱落,用手轻按或用刀切开,即有脓血流出。此时可见肌肉溃疡、坏死、充血。自然溃破时,溃破处形似火山口。病情较重时,鳍条充血,有时肠道也可充血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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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此病无明显流行季节,在鱼池中均呈散在性发生,发病率低,通常发生于1龄以上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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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①尽量避免鱼体受伤,放养密度不宜过高,经常换水,保持水质清新。②鱼种放养前用二氧化氯溶液2.0mg/L,药浴30min,防止细菌感染。③发病后,可采用内服抗生素的方法,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确定其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④抗菌中草药内服,每千克鱼体重用50~75mg,每日1次,混饲,连用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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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竖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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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鳞病为鲤、鲫等鱼类的一种常见病,近年来,乌鳢、宽体鳢等也常有发生,草鱼、青鱼、鳙也偶有发生。此病通常在成鱼和亲鱼养殖中出现,发病后的死亡率在50%左右,严重的鱼池,发病死亡率可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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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鲤、鲫等的病原为水型点状假单胞菌(P seudomons punctata f.ascitae);近年来发现引起鱼类细菌性败血病的嗜水气单胞菌(Aeromonas hydrophila)也可导致鲫竖鳞症状。乌鳢等竖鳞病的病原为费氏枸橼酸杆菌(Citrobacter freun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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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疾病发生早期,鱼体发黑,体表粗糙。随着病情的发展,病鱼身体前部或胸、腹部鳞片向外张开,鳞片的基部水肿,鳞囊内积聚半透明或含血的渗出液,形成竖鳞,用手轻压,渗出液即从鳞下溢出,鳞片也即脱落。严重时,全身鳞片竖立,并有体表充血、眼球突出、腹部膨大、肌肉浮肿等体表症状。剖腹后,腹腔内积有腹水,肝、脾、肾等内脏肿大、色浅等综合症状,此时病鱼表现出呼吸困难,身体失去平衡,最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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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此病的发生大多与鱼体受伤、水质恶化污浊和投喂变质饵料等原因有关。鲤、鲫的竖鳞病主要发生于春季,水温17~22℃时,以北方地区非流水养鱼池中较流行;乌鳢、月鳢等则在夏季水温为25~34℃时为发病高峰期,以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浙江、江苏为流行地区,且大多呈急性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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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①发病季节中,用消毒剂,如二氧化氯、强氯精、优氯净、漂白粉等全池遍洒,用以预防。②鱼种放养时,用3%的食盐水,浸洗10~15min。③内服药抗生素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确定其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治疗鲤、鲫竖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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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烂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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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常见于草鱼、鳗鲡、斑点叉尾鮰、大口鲇等苗种养殖阶段,发病鱼池处置不当,可以造成大批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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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为温和气单胞菌或点状气单胞菌、嗜水气单胞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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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开始发病时,鱼的尾柄处皮肤变白,因失去黏液而手感粗糙,随后,尾鳍开始蛀蚀,并伴有充血,最后,尾鳍大部或全部断裂,尾柄处皮肤腐烂,肌肉红肿,溃烂,严重时露出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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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烂尾病多发生于养殖水质较差的鱼池中,在苗种拉网锻炼或分池、运输后,因操作不慎,尾部受损伤后易于发生。发病季节大多集中于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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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同赤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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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细菌性烂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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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为鱼类养殖中广泛流行的一种疾病。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鲫、鲢、鳙、鲂也可发生。近年来,名优鱼养殖中,鳗鲡、鳜、淡水白鲳、斑点叉尾鮰、加州鲈等多有因烂鳃病而引起大批死亡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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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是柱状黄杆菌(Flavobacterium columnare)曾经命名为柱状嗜纤维菌(Cytophaga columnaris)、柱状屈挠杆菌(Flexibacter colum-naris)和鱼害黏球菌(Myxococcus piscicol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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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疾病初期,鳃丝前端充血,略显肿胀,使鳃瓣前后呈现明显的鲜红和乌黑的分界线;随后鳃丝前端出现坏死、腐烂,黏液增多,病情严重时,鳃丝前端软骨外露、断裂,部分鱼有局部或全部鳃贫血和失血现象;在通常情况下,鳃瓣前部因黏液和溃疡物的增加,池水中的淤泥在其上黏附,形成明显的泥沙镶边区。部分病鱼鳃盖内表皮也因病原菌的感染而充血发炎,中间部位腐蚀成近似椭圆形或不规则的透明小窗,俗称“开天窗”。鲤、鲫鱼种患此病时,鳃片因严重贫血而呈白色、或鳃丝红白相间的“花瓣鳃”现象,常有蛀鳍、断尾现象出现。病鱼因鳃器官溃烂而影响呼吸功能,从而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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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本病在全国各地终年均有发生,水温15℃以下的季节中比较少,通常呈散发性。20℃以上时开始流行,流行的最适温度是28~35℃。不论鱼种或成鱼饲养阶段均可发生。由于致病菌的宿主范围很广,野杂鱼类也都可感染,因此,容易传染和蔓延。本病常易与赤皮病和细菌性肠炎病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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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预防:①草食性动物的粪便是病原菌的传播媒介,因此,鱼池施用的动物粪肥必须要经过充分发酵。②该致病菌在0.7%食盐水中难以生存,故在鱼种进塘时,用3.0%~3.5%的食盐水浸洗鱼种10~20min,以杀死鱼体上的病原菌。③发病季节每15d全池泼洒1次二氧化氯,浓度为每立方米水体0.2~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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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外用与内服药相结合。外用药可选用二氧化氯、强氯精、优氯净、漂白粉精、漂白粉、大黄、大黄与硫酸铜合剂等,用量可参阅上述赤皮病、黏细菌腐皮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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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服药抗生素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确定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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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细菌性肠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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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肠炎病是草鱼、青鱼常见的一种疾病,每年均有较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危害相当严重,是草鱼“三病”之一。罗非鱼、黄鳝养殖中也会出现典型的肠炎病,死亡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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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为肠型点状气单胞菌(Aromonas punctata f.intestina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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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疾病早期,除鱼体表发黑、食欲减退外,外观症状并不明显,剖腹后,可见局部肠壁充血发炎,肠道中很少充塞食物。随着疾病的发展,外观常可见到病鱼腹部膨大,鳞片松弛,肛门红肿,从头部提起时,肛门口有黄色黏液流出,剖腹后,腹腔中有血水或黄色腹水。全肠充血发红,肠管松弛,肠壁无弹性,轻拉易断,内充塞黄色脓液和气泡,有时肠膜、肝脏也有充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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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此病均发生于1足龄以上的草鱼、青鱼、罗非鱼和黄鳝,很少呈急性型流行。但是,疾病一旦发生,延缓时间较长,累计死亡率较高。流行季节为4-9月。最先发病的鱼,身体均较肥壮,因此,贪食是诱发因子之一。特别是鱼池条件恶化,淤泥堆积,水中有机质含量较高的鱼池和投喂变质饵料时容易发生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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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此病原菌为条件致病菌。因此,控制养殖水体的环境及加强饲养管理,如经常加注清水,定期泼洒二氧化氯预防,发病季节遍洒含氯消毒剂,食场挂篓消毒,不投喂变质饵料等,严格“四消、四定”措施是预防此病发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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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也须外用内服结合,外用药与上述各病大体相同;内服药抗生素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MIC)确定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大蒜(每千克鱼10~30g),均为每日1次,4~6d为1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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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细菌性败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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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是我国近年来淡水养鱼新出现的、危害最严重的疾病。由于此病的流行范围很广,发病鱼种类较多,特别是多呈急性流行,发病后死亡率高等特点,故最初称之为鱼类暴发性流行病。据20世纪90年代前期统计,每年因此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达1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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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本病的症状可以由多种病原菌引起。以气单胞菌类,如嗜水气单胞菌、温和气单胞菌为主要病原,东北地区鲤尚有豚鼠气单胞菌(Aromonas cgviae),湖北、湖南、河南等地则发现有河弧菌生物变种Ⅲ(Vibirio fluvia-lisBiovor 111),3-4月则主要由鲁氏耶尔森菌(Yersinia ruckeri)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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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疾病初起时,病鱼的颌部、口腔、鳃盖、体侧和鳍条基部出现局部轻度充血现象,此时,病鱼食欲减退。随后,病情迅速发展,上述症状加剧,体表各部位充血严重,部分鱼因眼眶充血而出现突眼,此时,剥去鱼皮,全身肌肉因充血而成红色;剖腹后,腹腔内积有黄色或血红色腹水,肝、脾、肾脏肿胀,肠壁充血且半透明,肠道内充气且含稀黏液。因此,鱼体显得粗宽,部分鱼鳃器官色浅,呈贫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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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本病在全国各地都有流行,主要危害鲢、鳙、鲤、鲫、团头鲂、白鲫、鲮等鱼类。近年来,名优鱼类,如鳜、斑点叉尾鮰等也有病例报告,主要危害1足龄以上的鱼。但是,近年来已扩大到2月龄的鱼种。池塘混养中最早发病的是鲫、白鲫或鲢,随后为团头鲂和鳙。豚鼠气单胞菌引发的鲤细菌性败血病则并不致鲢、鳙发病。疾病流行温度在9~36℃,以28~32℃时为高峰,6-7月容易急性暴发。池塘、湖泊、水库中均可发生流行病。据知,本病的流行与池水中淤泥累积、水质恶化、养殖密度过大、投喂变质饵料以及很少或根本不进行池塘消毒等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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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本病目前尽管有多种治疗方法。但是,疾病一旦发生,经济损失比较大,故必须强调以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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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①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发这种疾病的池塘大多积有较深的淤泥,而致病菌在淤泥中存活时间可达1年以上。故清除过厚的淤泥是预防此病的重要措施。强调彻底清塘消毒,鱼池每年或隔年干塘、曝晒,注水前用石灰清塘消毒,若难以干塘,则必须带水清塘,石灰的用量为水深1m时,每亩[1]用70~100kg。③发病季节,每半月施放石灰水(亩用量约为20kg)、二氧化氯(用量均为0.2mg/L)或者含氯消毒剂,同时投喂内服药物。治疗:注意外用药物和内服药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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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药:生石灰每立方米水体25~30g;漂白粉(有效氯30%~32%)每立方米水体1.0g;漂白粉精(有效氯60%~65%)每立方米水体0.2g;强氯精(有效氯85%)每立方米水体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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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服药:内服药抗生素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确定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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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叉尾鮰肠道败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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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病目前仅见于斑点叉尾鮰,从引进斑点叉尾鮰后,该病情即已出现。在国外,这是斑点叉尾鮰养殖中危害最严重的细菌病之一,各种规格大小的鱼均可患病,而以鱼种为最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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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广东、湖北、湖南、四川、河南、河北及重庆市均已发现,发病率在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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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是鮰爱德华氏菌(Edwardsiila ictal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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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病鱼游动缓慢,时有头朝上、尾向下呈垂直状飘浮姿态。腹部肿胀,有浅色小血斑,突眼,大部分成鱼和亲鱼头顶部出现一隆起瘤状物,溃破后,露出头骨,甚至形成“头洞”,鳃丝严重贫血。剖腹后,腹腔内含腹水,全肠充血,肝脏、肾脏肿大并呈暗红色(或有血斑),严重时肝脏溃疡出现蜂窝状空洞,鳔外壁布有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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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此病的发生与温度关系十分密切,水温在21~28℃时为流行季节,25~28℃时为发病高峰期,当水温高于30℃时,病情明显缓解,投喂变质饲料是本病发生的重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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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①严格掌握饵料的新鲜度,现做现投喂,不喂隔夜和变质的饵料。②病鱼池中泼洒强氯精等含氯消毒剂,同时投喂内服药物,内服药抗生素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MIC)确定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③每半月投喂免疫多糖(酵母细胞壁),用量为100kg鱼体重拌饲料喂10g,连喂7~14d,进行疾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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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黄鳝旋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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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病是近年来随着黄鳝养殖的兴起出现的新病,流行于浙江、湖北、江苏、江西等地,发病后有较高死亡率。目前对此病的研究尚未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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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由于多数患病黄鳝肠道内有棘头虫或线虫寄生,故曾被怀疑为寄生虫毒性所致。最近已从患病黄鳝脑中分离到细菌,并可重复症状。病原菌尚有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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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患病黄鳝头部扭曲,随之鱼体顺着头部扭曲方向卷曲,鱼体比较僵硬,用手触动,体部可以短暂伸直。但是,很快又恢复卷曲姿态,头部和尾部断续出现痉挛现象,2~3d后死亡。剖检内脏,除肠内空无食物或轻度充血外,无明显异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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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此病通常在密养、多腐草、水质恶化的黄鳝饲养池中发生,发病季节在春末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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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本病尚无治疗方法,故以预防为主。黄鳝饲养池必须注意清洁,经常换注新水,腐草应及时捞出,定期遍洒石灰(每立方米水体10g)、漂白粉(每立方米水体1g)、二氧化氯制剂(每立方米水体0.2~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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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鳗鲡红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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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病是鳗鲡养殖场中常见的流行病,尤以露天鳗鲡池为多,可以形成急性流行,发病后死亡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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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病原为嗜水气单胞菌(Aeromonas hydroph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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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病鳗鲡胸鳍、臀鳍和尾鳍充血,腹部、头腹面有出血斑,肛门红肿,严重时腹部全面充血、红肿,背鳍也可充血。剖腹可见肝脏、脾脏肿胀、瘀血,呈暗红色,肾脏肿大、瘀血,胃、肠发炎充血,胃、肠内充有黏性脓汁。白仔到黑仔阶段发病时,除各鳍充血外,鱼体相对比较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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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本病多发生于水温20℃以下的春、秋两季,尤以梅雨期为甚,高水温的夏季较少流行。饥饱不匀,特别是饵料不足,在较长饥饿状态下,突然予以暴食,容易诱发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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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①保持水质清新,喂食均匀,勿过饱过饥,避免鱼体受伤。②鳗鲡种入池后,每隔15d全池遍洒二氧化氯制剂(每立方米水体0.2~0.3g)1次。③发病池可用含氯消毒剂全池遍洒后,内服药抗生素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确定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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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鳗鲡红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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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病主要发生在日本鳗鲡,欧洲鳗鲡很少发生。在日本是危害较大的一种疾病,我国除台湾省已有报道外,尚未发现于其他省区。鉴于此病危害性极强,故应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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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对病原的研究结果证明该病病原菌是鳗鲡败血假单胞菌(P seudomonas anguilliscpt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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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病鱼显著病症是体表各处出现点状出血,以下颌、鳃盖、腹部尤为显著,严重时出血点密布全身,并合成血斑。若将病鱼放置到容器中,随着鱼的挣扎活动,容器底部或病鳗鲡接触部位。即可出现含血的黏液,玷污容器。剖腹检查,腹膜有点状出血,肝、脾、肾脏均显著肿胀,呈暗红色,并有网状血丝。肠壁充血,胃松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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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病原菌在含盐分的水中存活期较长,可达100d以上,而在淡水中则仅能存活1d。因此,此病大多发生于水中含盐度较高的鳗鲡场。水温15~20℃时是流行季节,30℃以上疾病即可缓解或终止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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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预防除了严格饲养管理和消毒措施外,尽量控制水的盐度,养殖水温适当升高到28℃以上。发病鳗鲡同样需外用内服结合进行治疗。各种外用消毒剂均可使用;内服药抗生素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确定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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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罗非鱼链球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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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常见于我国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等南方省区,有时呈暴发流行,可引起大批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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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主要是无乳链球菌(Strepticiccus agalactiae)和海豚链球菌(Streptococcus ini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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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患病鱼逐渐失去平衡,有的甚至在水中翻滚,有的侧身做圆圈运动;病情严重时,临死前病鱼于水面打转或间隙性蹿游。有的鱼头潜入水中,鱼尾不断摆动,形成以鱼头部为定点、鱼尾活动的团转式摆动挣扎,不久便不能动弹至死亡。腹部体表具点状或斑块出血或溃疡,下颚及两鳃盖下缘有弥漫性出血,肝脏、胆囊、脾脏肿大、出血,严重时糜烂;肠道内有积水或黄色黏液,肛门突出;眼球充血、肿大、突出,严重的眼角膜混浊发白,甚至眼球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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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规律】 我国南方地区每年的5-10月,尤其在7-10月,当池塘水温上升至28~37℃时,高密度养殖的罗非鱼池塘就会暴发链球菌病,轻度发生鱼塘死鱼20%~30%,严重的全塘死光。据观察,该病主要多发于水源条件较差、换水相对较难的池塘,如立体养殖模式、动物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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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方法】 ①本病的预防同各种细菌性疾病,应控制放养密度,加强饲养管理,注意池水清洁;尽量加大池塘水深;最高温季节减少投喂。②经常用消毒剂消毒池水,水库网箱可定期插挂药袋,内服抗菌药物可以根据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性选择药物的种类,根据其最小抑菌浓度确定其用药量,拌饵投喂,连喂3~6d。也可以中西医结合,内外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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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鱼类细菌感染的确定与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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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病原菌检验与细菌感染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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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原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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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原菌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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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料的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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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细菌分离的病料,其选定原则通常是根据所发病害的特点,选择其具有明显(有时需要是特定典型的)眼观病变的组织,或因病变所出现的渗出物(如鱼类发病后常易出现的腹水)等。除了注意同时使用发病濒死及刚刚病死的新鲜鱼类外,还应尽可能多地取这些病(死)鱼类,并尽可能多地取相应病变组织(材料)用于做细菌分离,最大限度地保证其科学有效性,这对于存在继发感染的病害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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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的无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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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操作贯穿于细菌检验工作的始终,它是保证结果可靠性的一个重要内容。此处强调的无菌操作,主要针对用于分离细菌的病变组织(材料),包括对所用病变组织(材料)的采集与处理,目的在于排除一切可能会带来污染的细菌,这对处于水生境的鱼类病害的病原菌检验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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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的培养基与培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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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对病料做直接抹(涂)片染色后镜检细菌的结果,在已圈定为某种或某几种可疑病原菌的情况下,则应选择这些病原菌适宜生长发育的培养基用于细菌分离,且最好是同时使用几种培养基(含选择性培养基),以便于在分离后对菌落做对比观察,并有助于发现其分离的规律性和准确性。对于在确实难以圈定可疑菌种范围的情况下,更应多方面考虑来决定培养基的选用,此时应以宜多不宜少为原则。对于增菌培养,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宜使用的,其理由是增菌培养一般仅利于某种特定细菌生长,不利于或能抑制其他细菌生长的液体培养基,此种情况完全处于目的性分离。但是,尽管这种培养基的选择性很强,也难于使其他细菌均不生长。另外,液体培养如果材料中存在其他细菌,也将容易生长繁殖扩大数量,直接影响到增菌后再进行固体培养基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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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养条件方面,鱼类的病原菌多为好氧菌。因此,在非特殊需要进行厌氧培养或CO2培养的情况下,均需做好氧培养。对于培养温度,由于鱼类的特殊水生境温度,相应病原菌也是相适应的,所以,一般采用22~28℃培养条件即可,只有适宜37℃培养的病原菌,才可在此条件下培养。有些鱼类的病原菌,如杀鲑气单胞菌(Aeromonas salmonicida)等在37℃条件下是不生长的,并常作为与其他气单胞菌相鉴别的一个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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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势理论”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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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菌分离中的“优势理论”,指的是对于同一种及不同种的被检材料,在使用的同一种及不同种培养基上,某种细菌均表现为优势生长(菌落数量大)状态。此种细菌最可能是被检的目的菌,且最可能为原发病原菌。此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在不可避免且为严重污染的被检材料,或在所使用的培养基中有不适宜该种细菌生长的培养基,这些情况则应认真核对和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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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形态特征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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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细菌分离培养后,对于是否还有其他可能在这些培养基上均不生长(或培养条件不宜等)的疑问,通过对所分离菌做相应鱼类的人工感染试验,证明其病原学意义仅是一个方面;另一个也是较为重要的,在自然病(死)鱼类的病变组织材料中,发现了同所分离菌纯培养在形态特征、染色反应相同的细菌。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有多数病原菌在人工培养基上的纯培养菌,一般均比在病变组织材料中稍小些或容易出现不甚规则形态的菌体(如长丝状菌体等)。但是,最基本的形态特征、染色反应(常用革兰氏染色)是一致的。这些还可以通过在经用纯培养菌做人工感染后的病(死)鱼类病变组织材料中,也是与自然病(死)鱼类具有同样形态特征、染色反应的细菌来核证。这对于鱼类的水生境,常会出现两种或多种病原细菌的混合感染或继发感染是尤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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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原菌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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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定指征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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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对于细菌的分类鉴定已进入多相分类阶段。但是,使用细菌形态特征、培养特征、生理生化特性等这些表观分类学指征,对细菌分类单位(taxon,复数为taxa)进行描述的传统分类,也称为描述分类,仍是普遍被采用且有效的方法。它对细菌的常规检验、细菌学科研、新菌种的发现,均具有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仅就这种传统分类方法来讲,其所涉及的具体试验项目也是很多的,以致对一种细菌的鉴定是相对较繁琐的,所测项目越多,越有利于对菌种的归类判定。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并非所测项目越多则收效越佳,关键在于所测项目是否能真正反映出被检菌的特征,如此也显示出了细菌鉴定时经验值的重要性。常规的细菌鉴定是对被检菌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形态特征及染色反应(此是必测的)、测定了在某些培养基上的菌落特征、是否有动力、进行了氧化酶和OF及不同温度条件下的生长试验后,结合被检菌的来源(生境)等,对有一定经验的细菌学工作者来讲,则能将被检菌大致(甚至有时是较准确的)划归到属、甚至到种的范围,在经此已基本圈定的基础上,再选择一些认为是具有区别意义的重要项目进行测定,即可做出相应的菌种判定(主要指常见的病原菌)。总体来讲,不要盲目做诸多项目,要择其确有鉴定意义(与另外的种能鉴别的)的项目进行测定。以上方法是对常规菌种鉴定工作来讲的。对科研工作,尤其是对新菌种的鉴定,应尽可能地进行多项指标的测定,以丰富其相应的内容。另一方面,目前常被采用的16 S rRNA基因序列测定与系统发育学分析,非常有助于对细菌的准确、快速鉴定,结合上述的传统分类,更能保证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尤其对新菌种的鉴定更是不可缺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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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的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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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测项目内容均必须使用具有明确记载、学术界公认的、标准的、规范的方法,对结果的判定也是如此,切忌随便操作,对所测项目的可疑结果需认真分析原因,进行重复试验并尊重客观结果。对一项内容具有多种方法的,则需注明所用方法。此外,对同一种细菌、同一项指标及同一种测定方法而言,有的也会因所使用的培养基、培养条件(如气体或温度等)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结果,此时则需标注相应的测定条件。特别是,应该使用国际标准菌株进行同步测定,如果标准菌株的所得结果与文献记载的不一致,那么需要仔细查找原因,并在改进后重新测定,直至所得结果符合标准菌株的应有参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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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抗原血清型的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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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细菌做血清型检定,属于免疫血清学检验的范畴。此种情况常被应用于对细菌进行鉴定后,进一步进行血清型的划分,目前尚仅被明确地应用于某些种类的细菌。血清型检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细菌已有明确的血清分型,此时需要应用标准的分型用单因子血清按相应规定的方法进行血清学试验予以分型,以确定所分离鉴定菌株的抗原血清型;另一种是对尚无明确血清分型的菌种,测定所分离鉴定的同种不同株间的血清型差异,此时可以自行制备血清应用,目的在于了解各分离鉴定菌株的血清同源性。血清型的检定对某些细菌的病原意义确定(有些种的细菌仅其中某些特定血清型为致病的)、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等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情况下在一次流行中几乎为同一种血清型的菌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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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动物回归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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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地讲,动物回归试验并不属于细菌鉴定的范畴,它属于对鱼类细菌感染检验的内容,目的在于确定所分离鉴定的细菌是否为被检病例的病原菌(病原学意义)。但是,由于如上所述的某些病原菌在机体组织中与纯培养菌常在形态特征上可能会表现出某些差异,此时可通过在自然病例的病(死)鱼类组织中、纯培养菌、人工感染病(死)鱼类组织中的细菌形态特征(含染色反应)对比予以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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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菌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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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供试菌经鉴定后做准确的菌种判定,是说明该种细菌能引起所检鱼类相应感染症的关键问题。应根据各项鉴定指标的结果,严格按国际权威的《伯杰氏细菌鉴定手册》及在《国际系统和进化微生物学杂志》(IJSEM)上新发表的菌种进行判定。在菌种归类判定的实践中,常发生的情况是所测项目内容与前述这些经典记载的存在某些性状反应结果的差异(除了反应结果不定以外),还需对这些性状予以复试并采用相应的不同方法,若复试结果仍是存在差异,则需检查这些性状指标是否为在决定菌属、菌种中必需的重要指标(可通过相应菌属的定义及菌种的描述做出判断),若符合菌属定义,但是为某种必需的指标则不能轻易作为种的判定,可再考虑为其他相近种或变异菌株,最终的判定可进一步通过基因水平的测定(如16 S rRNA基因测定与系统发育分析等)做出;若非所必需的指标且差异项较少,一般是可做出相应菌种判定的,其前提是所有必需指标都是相符的。但是,同样也是通过16 S rRNA基因等的进一步测定核证为妥。在做出菌种判定后,若作为检验报告出示或公开发表,则应使用统一的汉译菌名并在其后括号内加入学名;关于细菌名称,目前我国有由蔡妙英、卢运玉、赵玉峰主编的《细菌名称》第2版(科学出版社,1996),由杨瑞馥、陶天申主编的《细菌名称英解汉译词典》(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0),由赵乃昕、张明主编的《医学细菌名称及分类鉴定》第2版(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等书籍可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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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细菌新种、新亚种或新生物型等,需在经多项指标测定并确认此前尚无记述后,再按《细菌命名国际法规(ICNB)》予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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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细菌感染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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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检发病鱼类的病原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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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赫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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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生、细菌学家科赫(Robert Koch, l843-1910)是细菌学乃至整个微生物学的奠基人之一,在细菌学尤其是病原细菌学领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其中就包括所提出确定病原菌的“科赫法则”(Koch’s postul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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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赫在通过对炭疽芽孢杆菌(Bacillus anthracis)进行动物感染(当时用的是炭疽病羊的血液及人工培养的炭疽芽孢杆菌接种到实验动物小鼠体内)等一系列试验基础上,根据其本人的经验和接受其前辈——德国病理学家、解剖学家亨勒(Friedrich Gustav Jocob Henle, l809-1885)于36年前提出的看法,在1884年提出了为证实病原细菌所必需的条件,即“科赫法则”,这一法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某一微生物当被怀疑是病原体时,它一定伴随着病害存在,即在同一病害的不同发病个体中均能查见,在健康者中是不存在的;②必须能从原寄主上分离到该微生物,并在培养基中得到纯培养;③用所纯化的该微生物人工接种易感的寄主,能诱发同样的病害;④从人工接种的寄主内能重新分离培养出同一微生物。科赫在研究炭疽芽孢杆菌与炭疽病的病因关系中,还进行了另外一系列试验来验证病原体的生物专一性,他表明了用另一种也形成芽孢的细菌——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接种则不会引发炭疽病,他还将引起其他疾病的病原细菌和炭疽病的病原菌区分开来,这些研究使他在当时给出的结论是:“只有一种细菌能引起这种特殊的疾病,用其他细菌接种不能致病或者导致其他疾病。”这也是最早对病原菌致病的生物学特性进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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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赫法则”在确定细菌致病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传染病尤其是病因单一的烈性传染病病原体的确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鉴定一种新的病原体时是非常重要的。随着对疾病病因研究的深入,“科赫法则”的不足之处和局限性也相应暴露出来,该法则把病原微生物作为传染病的唯一原因,其中忽略了环境因素和宿主因素对病害产生的影响。事实上有不少传染病或某种传染病在某些情况下并不完全符合该法则。但是,其病原也是能被肯定的,如健康带菌或隐性感染,有的病原菌迄今尚无法在体外人工培养,有的病原菌可以在明显健康的机体内分离得到等。尽管用现代科学来衡量这些内容发现尚有些不完善,但是它确实从病原微生物的角度涵盖了其精髓,因此不仅在当时极大地推进了病原微生物学研究的发展,而且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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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基因水平的科赫法则”(Koch’s postu-lates for genes)应运而生,取得共识的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应在致病菌株中检出某些特定的基因或其产物,在无毒力的菌株中则无;②若有毒力菌株的某个决定毒力的基因被损坏,则菌株的毒力应减弱或消除,或将此基因克隆到无毒力菌株后能使此无毒力菌株成为有毒力菌株;③将细菌接种动物时,这个基因应在感染的过程中表达;④在被接种动物检测到这个基因产物的抗体,或产生免疫保护。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法则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如病原菌毒力因子的表达常常是由多基因调控的,有的毒力基因产物并不一定能有效引发机体的体液免疫应答,检测不到明显毒力基因的菌株并不一定绝对不能引起致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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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法则与经典的“科赫法则”相比,基因水平的“科赫法则”注重了现代科学研究的毒力基因及其表达产物,经典的“科赫法则”是认识了现象与规律,实际上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仅是在“科赫法则”提出的时代尚未对基因有所认识。但是,也从病原菌的特征上反映出了相应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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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vans氏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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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科赫法则”是针对由病原微生物所引起的传染病所建立的,不能被应用于非传染病,因此还需要建立一种能包括一切疾病的病因理论。1976年,Evans氏提出了与现代因果概念相一致的病因假说,其特点是认为疾病是由多因素(如病原体、环境和宿主等)作用所引起的,属于一种多元病因理论。该假说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暴露于某假设病因的个体,发生某病的比例应显著高于未暴露于该假设病因个体患该病的比例;②在所有其他危险因素都均衡的条件下,患病动物应比未患病动物更普遍暴露于假设病因;③在前瞻性研究中,暴露于假设病因的动物,其新发病个体数显著高于未暴露于该假设病因的动物;④在时间上,暴露于假设病因后疾病的分布应呈正态曲线分布;⑤暴露于假设病因后,宿主从轻微到严重的应答反应呈符合逻辑的生物学规律梯度;⑥暴露于假设病因后,应有规律地出现暴露前未出现的可测量的宿主应答反应(如特异抗体等),若在暴露前有这种宿主应答,则在暴露后应答的强度应增加,未暴露个体不应出现这种现象;⑦无论在实验室还是在现场进行人工复制疾病时,暴露于假设病因动物的疾病频率应高于未暴露动物;⑧除去假设病因后,该病的发生频率应下降;⑨防止或改变宿主的应答反应(如通过特异免疫接种等)后,应减少或消除在正常情况下暴露于假设病因所发生的疾病;⑩疾病和假设病因之间的所有关系和联系,在生物学上和流行病学上都应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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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s氏假说考虑到致病因子、环境因素和宿主因素在影响疾病分布过程中的相互作用,适应于传染病及非传染病,能较好地反映出病因的本质,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该假说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需要确定假设病因与所研究疾病之间的联系在统计学上是显著的,这就涉及动物组群之间的比较,而不是个体的联系。某因素与某病表现出统计学上的显著联系,并不一定就证明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因果性的,证明因果联系的逻辑推理需要在分子水平上解释该病因引起疾病的机理,描述从因到果的一系列事件。当缺乏试验证据时,确定流行病学联系有很大的预防价值,因其能指出减弱或消除哪些因素,疾病将减轻或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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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感染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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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醛处理材料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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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条件下将病料称重后,加适量无菌生理盐水(W/V为1/5左右),用玻璃组织研磨器充分磨细后装于适量玻瓶中,按0.5%量加入甲醛溶液并充分摇匀,置37℃培养箱培养24h(期间摇动3~5次)。取出用普通营养肉汤(瓶或管)和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各接种2份,分别置于37℃和28℃条件下培养24h,无菌生长为合格。以此作为供试材料,分别接种同种、同龄健康鱼类,同时以同数量、同批鱼类做接种生理盐水对照,隔离饲养观察,试验组与对照组均应在试验观察期内正常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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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滤除菌材料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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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条1.中的研磨悬液,用细菌过滤器过滤除菌后(最好是再加入青霉素和链霉素的双抗处理)作为供试材料,做接种感染试验。若接种感染组发生同自然病例相同的发病、死亡及病理变化(对照组需正常存活),对病(死)鱼类做细菌检验为无菌生长,则可初步判定为非细菌感染,最常见的可能性是存在病毒的感染,需进一步做病毒学的检验予以明确;若感染组和对照组均无发病与死亡情况(正常存活),则可初步排除可能存在的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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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处理材料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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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条1.中的研磨悬液,不做任何处理直接作为供试材料,做接种感染试验。若接种感染组发生同自然病例一样的发病、死亡及病理变化(对照组需正常存活),对病(死)鱼类做细菌检验能有规律地检出细菌,且与从自然病(死)鱼类中直接做细菌检验所检出的细菌相同,则可初步判定为相应的细菌感染症,再对检出的细菌予以鉴定明确;若感染组和对照组均无发病与死亡情况(正常存活),则可初步排除为病原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症。但是,这种情况则需以自然病(死)鱼类做直接的细菌检验,也应是无菌检出的。若以自然病(死)鱼类做直接的细菌检验检出细菌,则需进一步研究这种细菌在离体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及其他方面的可能因素,不应简单地作出非细菌感染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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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病原菌及其感染的现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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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主范围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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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在很多情况下,某种病原菌常仅限定于对某种特定鱼类宿主发生侵害,导致出现相应感染类型的病害,也因此出现了相应的病名。近年来发现,一些病原菌致病的宿主范围明显在增大,且有不少在各不同宿主间的易感程度并无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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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理变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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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认识的一些病原菌,常是某种病原菌仅限于引发鱼类特定的感染并表现出特征性的病理变化,也因此命名了相应的病害。现在看来,有不少种类的病原菌已完全不是过去的面目,表现出了在不同种甚至同一种易感鱼类中,能引发差异明显的不同病理变化特征的感染。从病原菌的角度讲,是这些病原菌的致病性发生了改变;从鱼类的角度讲,是它们对这些病原菌的易感性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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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病原菌种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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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述及的病原菌种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新的病原菌在不断地被发现,这些病原菌原本在自然界是存在的。但是,其是原本为非病原菌经毒力变异后形成的,还是原本即为病原菌,因条件不适未能显示出致病作用,还难于解释清楚;仅就通过毒力基因的转移与重组、基因突变等能使原本非病原菌变异为病原菌这一点来讲,毒力变异能出现新病原菌是不必怀疑的。二是,有不少在以往一直被认为是鱼类的非病原菌,近年来陆续发现它们对鱼类是具有致病作用的,且有的表现出了毒力强、致病宿主广泛等特征,使人们不得不对它们重新认识;这些细菌与前述的所谓新病原菌有所不同,它们没有对相应被感染的鱼类表现出显著毒力变异,常以原本面目,却对某些鱼类引起了感染,无疑使鱼类的细菌性病害变得越来越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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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感染类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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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单纯感染的病例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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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多是某种病原细菌的单纯感染,现在报道的鱼类细菌性病害,多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细菌引起的混合感染、继发感染或二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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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温和性感染及慢性感染的病例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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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报道的鱼类细菌性病害多为急性且症状表现明显或严重,现在多是症状轻缓的温和性感染或病程较长的慢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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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身性感染的病例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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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细菌性病害导致,全身性感染的病例在增多,过去长时期被认为是引发局部感染的病原菌,也表现出了全身性感染的致病作用,这与该病原菌在鱼类中的进一步适应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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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行形式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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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鱼类细菌病害大多数是在一定区域流行,大流行的形式已不多见,这是与不同养殖场的环境条件、养殖条件、防疫程序等方面的差异密切相关的。同时,也反映了对鱼类细菌性病害防治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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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耐药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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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菌耐药菌株的不断增多,已成为医学及兽医学临床的一个普遍性问题,给相应临床治疗带来了麻烦。但是,这一点在鱼类的病原菌表现上并不突出,这与众多的抗菌药物在鱼类细菌性病害的防治中并未广泛应用有关。不过,对人或陆生动物与鱼类共染的病原菌来讲,还是应引起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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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理化性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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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病(死)鱼类中分离出来的野生菌株,有些表现出与记载的相应种,也包括模式菌株或参考菌株的某些理化性状指征存在差异,这些有差异的理化性状甚至出现对该种鉴定的主要指征,但是又不足以构成新种或新亚种,常会给通过表观分类学指征对菌种的准确鉴定带来困难。此种情况下,更显示了在对细菌进行鉴定时,结合数值分类、分子分类等多相分类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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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病原菌及其感染所表现出的现代特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且某种原因常不是独立的。仅就鱼类来讲,至少包括:①病原菌在鱼类中的逐渐适应;②鱼类从自然生境向高密度集约化人工养殖的转变;③天然鲜活饵料向人工饵料的转变;④微生态的失调;⑤病原菌毒力的变异(增强或减弱);⑥不同养殖场间养殖与防疫技术水平的差异;⑦病原菌在特定环境中使某些理化性状发生变异;⑧长期使用单种类抗菌药物用于防治;⑨鱼类对病原菌易感性的改变(增强或减弱)或抗菌药物压力的作用;⑩病原菌在人工养殖条件下的水环境中的富集;⑾几种鱼类的混养,导致可能出现的病原菌宿主范围的逐渐改变等。无论何种原因,这些特征的出现提示,在对鱼类细菌性病害的准确诊断与有效用药防治、病原菌的准确分离与鉴定等方面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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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细菌病害的监测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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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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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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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收集是一项长期、连续性的工作,也是监测的基础工作。主要涉及的资料包括发病与死亡情况、暴发与流行情况、病原菌的分布与规律、隐性或慢性感染、抗菌药物或疫苗的使用及其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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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病与死亡情况 主要是调查、统计某种或某些种细菌病害的发病率及死亡率,以明确相应病害的发生规律、危害程度,指导制订相应的防制措施。在进行发病与死亡情况的调查、统计时,需要注意的是要明确相应病害的病原菌种类,不可将可能是由于其他非由病原微生物引起传染的某种原因导致的个体(甚至群体)不正常或死亡均列为细菌病害引起,这一点尤其在鱼类中更为重要。因为在大群体、高密度的水产养殖中,常会出现一些个体的不正常,甚至属于“自然减员”的死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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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暴发与流行情况 对一些细菌病害做暴发或流行情况的调查与统计,有助于掌握这种病害发生的一般规律。同时,通过对引起暴发或流行原因的分析与判断,可以作出相应细菌病害发生的预测,提前指导,及时、有效采取相应的防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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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原菌的分布与规律 对于鱼类细菌病害来讲,其病原菌的分布与规律,主要涉及对病(死)鱼类的病原菌分离与鉴定、水体及饵料中病原菌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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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病(死)鱼类中分离病原菌时,一定要保证在无菌操作的前提下,从被检病(死)鱼类中均有规律地检出某种(或混合或继发感染的某几种)病原菌,并应通过与发病情况、病理变化、人工感染试验,确证所检出的细菌为相应病原菌的综合判定相结合,以确定其相应病原学意义。不可在分离获得了某种细菌后,即作出为相应病原菌的结论,因为还要考虑到是否存在混合感染或继发感染的问题,更何况是还需对所分离细菌做病原学意义确定的,这一点对于鱼类所处的特定水生境常会接触到多种病原菌来讲,更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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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中常有多种病原菌短时间或长期的存在,鱼类常有被感染的潜在威胁。但是,要消除水体中的病原菌常是难以做到的,因为定期或长期使用抗菌药物或杀虫剂,将明显影响水体质量,有时也会导致一些有益水体生物的生长繁殖被抑制甚至死亡,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鱼类的正常生长发育。因此,对水体病原细菌的测定,常是在某种细菌病害发病的高峰期前、发病后的污染水体及认为可能受到了某种或某些病原菌污染的情况下进行,定向地检测某种或某些种病原细菌及其污染程度,以指导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病原菌的传播。不过,目前尚无养殖用水中各种病原菌污染的指标可供准确地判定。所以,常常是在被认为明显超过正常水体的病原菌种类、数量的情况下,即可以采取适宜的处理措施。对水体中某种病原菌的检验,常规的方法是使用被检菌专用的或选择性的固体培养基,滴加定量水样后涂布接种,既可定性(确定有无目标菌),又可定量(一定量水样中的细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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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饵料的检验主要是生物饵料,在某些用作饵料的生物体表、体内常可能携带某种或某些种的病原菌,这些病原菌对作为饵料的生物也可能是不致病的。但是对于鱼类则不一定也不致病,而且一些带菌生物饵料常可为某些细菌病害的重要传染源。因此,对每批次(尤其是大批的)生物饵料,往往需进行某种或某些病原菌携带情况的检验。常规的方法是有代表意义地取样后,制备成匀浆用于做检验样品,其方法亦可按水样检验中所述的进行。无论是水样还是生物饵料,若是定向检验某种病原菌是否存在,亦可采用增菌培养的方法,这样有助于检出。但是,不能进行定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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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隐性或慢性感染 对怀疑存在某种病原细菌隐性或慢性感染的鱼群,主要是采用测定鱼血清中是否存在相应特异抗体的方法,如果确定某鱼群从未发生过某种病原菌的显性感染,若在该鱼群若干尾被检鱼中检出了某种病原菌的相应抗体,则可判断其一定是经受了或正在经受着相应病原菌的隐性或不显症状的慢性感染,则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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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抗菌药物或疫苗的使用及其效果 对一个鱼类群体的养殖周期,需要有使用抗菌类药物种类、次数、剂量、使用方法及使用效果等方面资料的完整记录,这样有助于指导选择用药、分析用药的效果和制订切实可行的用药方案。在使用了某种细菌疫苗后,要定期进行血清抗体的检测,主要是检测抗体在个体间形成的均一性及群体的几何平均滴度,也包括消长规律,用以判定相应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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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料处理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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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上述监测获得的数据资料,要及时进行信息处理,包括具体的整理与归纳、分析、判断,整理要全面,归纳要清晰,分析要科学,判断要客观。对国家规定需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内容,要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对需要采取防制措施的,要及时做出相应的信息反馈,并尽可能地指导防制措施的制订与实施。需要注意的,凡国家规定的保密内容,要严格遵守保密条例和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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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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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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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与治是两个方面的内容,防是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方法,以防止新病例的出现和向易感动物群的蔓延扩散,对鱼类细菌病害可采取水体、环境、用具等消毒处理方法,减少病原菌的数量;将发病的与未发病的隔离开养殖(但是这一点在大群体水产养殖中是难以做到的),并对发病的进行治疗、对尚未发病的进行相应的预防;核证与消除传染源,彻底切断传播途径;对发病死亡的鱼类,要集中做消毒处理后,按规定的方法销毁。治是通过使用有效药物对发病的鱼类进行治疗,对鱼类群体常是采用直接对群体用药的方法,用药时需注意除了体表、鳃表面、消化道内局部感染以外,要注意使用经鳃、消化道不被破坏,能够被吸收进入体内的药物;对在治疗过程中死亡的,需同前述方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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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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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指对健康群体或已受到威胁、但尚未发病的群体,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止病害的发生。有效措施主要是使用疫苗接种的方法。不过,目前用于鱼类的商品化疫苗种类很少,尽管也有不少关于鱼类细菌疫苗免疫效果的研究报道,但真正用于生产实践的还是比较少的;并且即使是使用了某种细菌疫苗,也需要定期进行免疫保护效果的监测,不可认为在使用了某种疫苗后就不会再被相应病原菌感染发病,一经检测抗体效价在低于有效保护水平的情况下,则需再次实施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措施预防;免疫接种的预防方法,一般是对细菌败血感染症类型的病害效果较好,对体表、鳃、胃肠道等的局部感染的疾病则效果比较差。因此,在使用细菌疫苗作接种预防时,要根据病害的感染类型及实际的免疫保护效果予以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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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渔用疫苗我们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我国的养殖鱼类疾病如此之多,商品化渔用疫苗却如此之少,在我国渔用疫苗为什么如此难以批准和推广应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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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我国研发渔用疫苗的大多数工作就不难发现,因为各种原因,大多数渔用疫苗的研究均没有按照疫苗所要求的标准去完成研究内容。不少渔用疫苗的研究工作均停留在实验室的水平上,而且部分研究工作中对渔用疫苗的评价标准也不尽科学,不少研究者甚至是在用一些非科学的东西在做着科学的事情。在渔用疫苗的研究中,判定免疫效果的方法有待改进。至今部分研究者对渔用疫苗效果的判定方法,大多采用活病原微生物攻毒的方法,其实这样评价标准本身就是欠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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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对各种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致病机理的深入研究结果,正是由于对病原微生物的致病机理尚不清楚,阻碍了渔用疫苗科学研制的进程。如渔用疫苗的应用效果是与免疫接种途径有关的,而疫苗最有效的接种途径应该是与病原微生物的感染途径一致为宜。即不确定病原微生物的感染途径,是难以确定疫苗正确的接种途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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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缺乏对养殖鱼类免疫器官系统发育研究方面的基础资料,动物的免疫器官发育程度是决定免疫接种程序的主要依据。正是由于缺乏对养殖鱼类的这些基础资料,甚至有人采用疫苗浸泡鱼类受精卵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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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苗推广应用过程中,经常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某种渔用疫苗在甲地应用效果比较好,而到了乙地后免疫效果就很不理想?主要原因就是对疫苗使用地病原微生物血清型及其抗原变异情况等没有弄清楚。此外,渔用疫苗在推广与应用的过程中也应该继续监测疫苗应用地的病原体表面抗原的变异状况,否则疫苗使用一段时间后,这种疫苗在这个地方的免疫保护效果就会下降或者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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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养殖鱼类的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中,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接种计划。是否对养殖鱼类进行免疫接种,完全是由养殖者自己说了算,这样的免疫接种严格来讲,是不可能达到疫苗接种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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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渔用疫苗在应用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利用从某地获得的病原微生物作为疫苗的出发毒株制备的疫苗,均具有自身特有的血清型。而在疫苗应用前如果没有完全弄清楚该疫苗应用地的病原生物血清型,不清楚疫苗出发毒株的血清型与疫苗应用地预防对象病原生物的血清型之间的关系时,良好的免疫保护力就是难以保证的。因为疫苗良好的免疫保护力是与血清型存在相关性的(尤其是抗原的免疫保护抗原就是并原生的血型抗原的情况下)。不清楚该疫苗出发毒株的血清型是否能覆盖免疫接种地病原微生物的血清型,就有可能导致对免疫接种地病原微生物在免疫胁迫下,加速其病原微生物表面抗原的“漂变”,不仅会失去疫苗的免疫保护作用,还可能由于病原生物在对免疫刺激的应激反应中产生处更多的血清型,结果给有效地防控带来更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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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疫苗的使用者往往不注意养殖鱼类存在免疫临界温度的问题。也可能是由于我国水产养殖方式大多于低温季节放养鱼种,养殖者为图方便大多选择此时对放养的鱼种进行免疫接种,结果因为环境温度处于温水性鱼类的免疫临界温度以下,导致免疫接种没有实际意义。还有的疫苗使用者往往不注意养殖环境对鱼类免疫效果影响的问题。由于我国的淡水鱼类养殖大多实施多品种、多规格混养的模式,而一种病原(如嗜水气单胞菌)可以感染同池饲养的多种不同规格的鱼类,仅接种同池饲养的某种鱼类难以出现良好的免疫预防疾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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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国养殖的滤食性鱼类需要通过施肥以保持水体中供其摄食的浮游生物需要,因此,养殖水体中有机物质的含量一般都是很高的,在这类比较恶劣的养殖环境中,即使接种疫苗也是难以让受免鱼类获得良好的免疫保护力的。因此,完全依靠疫苗预防养殖鱼类各种病害发生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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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刚孵化出来的仔、幼鱼的特异性免疫系统尚未完善,仔、幼鱼的细胞免疫机制需要在孵出2周后建立,而体液免疫机制则需要在4~6周后才能建立(不同鱼类的免疫系统完备所需时间不同)。因此,鱼类自孵化后到免疫系统发育完善、能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主要是依靠来自母体的所谓母源免疫保护自身的。如果对免疫系统尚未发育完备的仔、幼鱼实施免疫接种疫苗,就有可能导致受免鱼体产生免疫耐受。这是因为处于早期发育阶段的仔、幼鱼的免疫系统尚未完全形成,不仅不可能对外援性抗原物质产生特异性识别和相应的免疫应答,而且由于机体尚处于不能识别自我与非我的阶段,因而就可能诱导其免疫相关细胞产生所谓的“禁忌克隆”,导致受免鱼对接种的抗原产生免疫耐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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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了避免因免疫接种诱导的这种免疫耐受现象的产生,对仔、幼鱼进行免疫接种时,要对不同养殖鱼类的免疫系统的形态和机能进行深入了解,需要在受免鱼类的免疫系统完全成熟后,选择适宜的免疫接种时机与程序,完成免疫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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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渔用疫苗应用效果还存在不少认识上的误区。在渔用疫苗的研究与推广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区:如每当谈到渔用疫苗的有效性时,经常有人举出挪威和日本等国家对渔用疫苗应用成功的例子,目的在于说明采用渔用疫苗替代化学药物(主要是抗生素)是有可能的。挪威和日本之所以能将渔用疫苗开发、应用得比较成功,也是有其特殊原因的。从本质上讲,因为这几个国家的国土面积相对狭小,其国内不同地方的环境和气候差异不大,病原微生物的变异也一定相对比较小。而我国的国土面积相对于挪威和日本要辽阔得多,不同地方因为环境、气候存在很大的差异,病原微生物由于长期对不同环境的适应,已经发生了各自的较大变化。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允许使用“自家疫苗”的。由于疫苗的免疫效果是具有特异性的,具有特定血清型的疫苗难以保护不同地方病原菌引起的疾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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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的养殖者片面理解了免疫预防的作用,认为一旦对鱼类接种了某种疫苗,就像将养殖鱼类送进了保险柜一样,无论在什么环境下均不会发生这种疾病,事实上采用疫苗进行免疫接种永远只是防控养殖鱼类疾病的辅助措施之一,受免鱼类最终发病与否,决定于养殖者能否为养殖鱼类保持良好的养殖环境、自始至终给予优质的饵料等养殖管理措施。只有在良好管理措施执行到位的前提下,免疫接种预防疾病的效果才有可能充分地彰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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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正是由于养殖业者对实施免疫接种后的养殖鱼类放松了养殖管理,最后导致了鱼类疾病的暴发,此时,养殖业者通常会将疾病发生的原因归结为免疫接种是没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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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对细菌病害监测与控制内容,仅是一般性的、原则性的和泛义的。在水产养殖生产实践中,需根据具体的细菌病害种类、危害程度和流行性等,具体制订相应的监测与控制措施。对人和鱼类共患的某种细菌病害,还要结合其相应的公共卫生学意义,制订完善的、切实可行的、最有效的监测与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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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相关内容,以供在对鱼类细菌性病害检验中参照执行。一是SC/T 7014-2006《水生动物检疫试验技术规范》,2006-12-06发布、2007-02-01实施。二是SC/T 7201.1-2006《鱼类细菌病检疫技术规程》,2006-12-06发布、2007-02-01实施;共含5部分,第l部分:通用技术;第2部分:柱状嗜纤维菌烂鳃病诊断方法;第3部分:嗜水气单胞菌及豚鼠气单胞菌肠炎病诊断方法;第4部分:荧光假单胞菌赤皮病诊断技术;第5部分:白皮假单胞菌白皮病诊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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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病原菌的耐药性与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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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物抗菌与细菌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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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物抗菌作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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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抗菌类药物能够抑制病原细菌的生长繁殖或将其杀灭,其作用机制是多方面的,在不同种类的抗菌药物之间也存在相应的差异。但是,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肽聚糖的合成(如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等)或抑制细菌细胞壁其他成分的合成与组装(如杆菌肽)等作用途径,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②通过破坏细菌细胞膜超分子结构、造成膜通透性改变使胞内成分流失(如多黏菌素B)或作为特异离子载体使某些离子产生不正常的积累或排出(如缬氨霉素)等作用途径,影响细菌细胞膜的正常功能,此类抗菌药物一般对细菌及真核细胞均有作用(选择性较差)。所以,通常毒性较大,一般不能体内给药,多限制在局部用药;③通过核糖体功能抑制物的作用,以与核糖体亚基结合(如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及林可霉素类等抗生素)的形式,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④通过抑制细菌复制酶(如喹诺酮类)或抑制转录酶(如利福霉素类)或破坏DNA链(如呋喃类)等作用途径,抑制细菌核酸的复制与转录;⑤通过抑制细菌代谢(如磺胺类药物能抑制细菌的叶酸代谢)等作用途径,从而抑制细菌的正常生长繁殖。尽管抗菌类药物抑制细菌生长繁殖或杀灭细菌的作用途径是多方面的。但是,就一种抗菌类药物来讲常是比较单一的,所以抗菌类药物的作用机制也决定了它的抗菌谱。因此,在临床选择用药时必须是有针对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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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细菌耐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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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性的细菌抗生素耐药是近年来感染性疾病治疗所面临的一大困难,细菌可对某类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也可同时对多种化学结构各异的抗菌药物耐药。随着各种新型抗生素在临床上的应用,细菌的耐药也越来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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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人未能正确地理解“抗药性”的含义,因此常造成许多混乱。细菌只有在其敏感性降低时才被称为抗药性,此时其感染的抗生素治疗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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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耐药性(抗药性)的含义,一般认为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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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细菌对抗生素的敏感性降低,抗生素治疗不能减少其感染引起的发病率或死亡率,这种细菌被定义为具体临床抗药性。当这个细菌比同种其他成员更不敏感时,被定义为流行病学抗药性或微生物抗性。这种细菌具有编码降低易感性机制的基因序列的特性,被定义为遗传抗药性。临床抗药性取决于:细菌的易感性;所服用药物的性质和环境,以及所治疗宿主群体的本质(体质)和历史(包括接触药物的历史、发病的历史等)。要建立一个临床抗药性分界值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因为水产养殖的多样性、养殖环境的多样性药物剂量标准化的不足以及其他相关数据的严重缺乏。流行病学抗药性分界值取决于菌株的体外表型,它们不受任何治疗用途的影响,并且可以“普遍”有效。《OIE水生动物卫生法典》建议用流行病学抗性分界值来解释敏感性监测和调查所获得的敏感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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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抗性测定是一个两步过程。首先是获得的体外敏感性数据(抑菌圈大小或MIC值),第二步就是解析这些数据的意义(抗药性或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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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敏试验得到的结果完全依赖于使用的试验方案,包括培养基、温度、接种物和培养时间等。所以,必须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化的试验方案,这样可以比较同一实验室不同时间、不同操作人员所获得的药物敏感性数据,并且可以比较不同实验室和不同国家产生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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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细菌方面来讲,已知它们存在着对某些抗菌类药物的耐(抗)药性,这种耐(抗)药性包括天然固有的耐(抗)药性和获得性的耐(抗)药性两种类型,前者是由细菌染色体基因所决定的,显然它是与上述抗菌类药物的作用机制相关联的;后者是由于细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在与抗菌类药物接触后逐渐产生基因突变所形成的。其中重要的是细菌耐(抗)药性质粒(R plasmid, R质粒),也称耐(抗)药性因子(R factor, R因子),具有R因子的菌株为耐药菌株或R+菌。R+菌不仅本身对相应的抗菌类药物具有耐性,而且能通过多种方式主要是接合作用将R因子转移给R—菌,使后者获得相应耐药性。R因子包括耐(抗)药性决定因子或记作耐(抗)药性决定子及耐(抗)药性转移因子(RTF)两部分(有时亦将RTF与R因子作为同义语使用)。前者决定着细菌的耐药性,后者可使R+菌生长有R菌毛(R-pili),以接合方式向R—菌传递R因子。有的R因子不带有RTF(如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菌株),此类R+菌则不能以接合方式转移R因子,只能通过转化或转导等方式向R—菌转移R因子。无论以何种方式在同种或不同种细菌间转移R因子,所带来的后果都是严重的,因其不断地扩大耐药菌株的范围,而且R因子能由对1~2种抗菌类药物的耐药发展为对多种抗菌类药物的耐药,即多重耐药,并能对抗菌作用机制相似的抗菌药物产生交叉耐药。因此,对于细菌R质粒的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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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产常用抗菌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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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霉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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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是最早被发现、临床应用及工业化生产的抗生素。各类青霉素的化学结构都具有由4个原子组成的β-内酰胺环(β-lactam)和5个原子的噻唑烷环的母核结构,称为6-氨基青霉素烷酸(6PAP),完整的β-内酰胺环是保持抗菌活性必不可少的结构,不同侧链结构形成各种不同抗菌活性及药理特性的各类青霉素,有的具有耐酸、耐酶和广谱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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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水产上常用的青霉素类药物包括氨苄西林和阿莫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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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环内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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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是以一个大环内酯为母体,通过羟基,以苷键和1~3个分子的糖相连接的一类抗生物质。根据大环内酯结构的不同,此类抗生素又分为3类,即多氧大环内酯、多烯大环内酯和蒽沙大环内酯。国内外水产上常用的这类药物包括红霉素和交沙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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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氨基糖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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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在分子中含有氨基糖苷结构的一大类抗生素。它们的化学结构都是以氨基环醇与氨基糖缩合而成的苷,其名称应为氨基糖苷-氨基环醇类抗生素。但是,因氨基糖苷类这一名称沿用已久,所以仍用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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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水产上常用的这类药物包括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和新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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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喹诺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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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范用药与致病菌药物敏感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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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规范用药的意义与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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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物残留问题导致我国水产品声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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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由于在我国水产品中先后出现了氯霉素、环丙沙星、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药物残留问题,使我国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并且直接导致国内外水产品消费者对我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产生了怀疑。目前,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问题已经超越了水产养殖行业内人员关注的范畴,成为食品卫生与公共安全的热点问题。在上海等地销售的大菱鲆由于被检测到体内有多种药物的残留,引起我国多地对大菱鲆采取了“封杀”的措施,其结果直接导致了大菱鲆主养区大量养成水产品的滞销,使养殖者经济效益受到了严重损失;出口到欧洲的对虾和斑点叉尾鮰由于出现了药物残留问题,也导致了欧盟对我国水产品的禁运。屡次出现的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已经对我国水产品消费者的心理产生了恶劣影响,同时对我国的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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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导致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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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水产养殖业竞争的加剧,水产养殖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养殖种类逐渐增多,养殖密度也不断加大,工农业对养殖水域的污染以及养殖业自身产生的污染,导致养殖环境急剧恶化,各种病害对水产养殖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据统计,目前比较严重危害水产养殖动植物的病害高达100多种,最近几年由于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均高达百亿元以上。从根本上讲,这种趋势至少在最近一段时期内还将是难以避免的,水产养殖环境恶化局面的形成和演变的趋势不是水产养殖业者能够掌控的。面对水产养殖动植物各种严重疾病的频繁发生,养殖业者为了尽量减少经济损失而采用药物治疗的措施也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就是养殖业者在选择和使用药物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如下的一些问题,导致他们无法做到所谓的科学选择和规范使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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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国渔药的研究基础尚比较薄弱。迄今为止,已经被农业部批准使用的渔药大部分是直接从兽药、农药和化工产品移植而来的,几乎没有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疾病防治的专用药物。这些药物对不同的水产养殖动物究竟如何使用才算是科学或者规范用药,至少大多数渔药在科学研究层面尚无结论,只能参照对其他陆生动物的使用方法使用渔药。而对水产养殖动物用药与对陆生动物用药又是存在许多方面差异的,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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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产养殖动物的种类很多,各类水产养殖品种有上百种,其中仅养殖鱼类就有近50种(包括草鱼、青鱼、鲢、鲤、鳙、鲫、鳜、黄鳝、短盖巨脂鲤、乌鳢、斑点叉尾鮰、罗非鱼、鳗鲡、鲈、鲷、鲆、鲽、鲟等),养殖甲壳类有近20种(包括对虾、刀额新对虾、罗氏沼虾、梭子蟹、锯缘青蟹、中华绒螯蟹等),贝类也有20余种(包括扇贝、牡蛎、鲍、文蛤、蝰蚶、缢蛏、毛蚶、杂色蛤、贻贝、三角帆蚌、珍珠蚌等),两栖类和爬行类有近10种(包括牛蛙、中华鳖、乌龟、黄喉拟水龟、鳄龟等)。不同种类的水产养殖动物,其生理特性差异很大,对药物的耐受性、药物的效应以及药物的代谢规律存在差异,正是由于在科学研究层面上,关于各种药物对不同水产养殖动物的药理和药效特点了解还很不全面和深入,科学工作者没有告知养殖业者对某种水产养殖动物究竟怎样选择和使用药物才算是规范的,从客观上增加了养殖业者正确选用渔药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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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产养殖动物生活在各种类型的养殖水体中,用药的效果或多或少要受到水体环境和理化特性的影响。水产养殖的水域包括淡水、海水、咸淡水,水产养殖的类型包括池塘养殖、湖泊围网养殖、滩涂养殖、浅海与深海网箱养殖等,水产养殖模式还有粗放式、半精养式、工厂化养殖等。正是由于养殖水域、类型和模式的不同,构成了水产养殖动物生态环境与生活习性的复杂关系,也必然会影响到各种渔药在水产动物体内的药物动力学效应。而且水产养殖动物还具有变温的特性,相对于恒温的陆生动物而言,水生动物的生理代谢受水温的直接影响。在使用渔药时如果不根据水温的变化而适当调整药物剂量、休药期等用药方案,就难以收到良好的用药效果。由于科学研究结果尚没有全面阐明药物的效果与环境因子的相互关系,养殖业者只能凭自己的经验选择和使用药物,因此,凭经验选择和使用渔药,做到规范用药的概率很小,而造成盲目用药的概率则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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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产养殖动物的群体受药特点,要求养殖者在选择和使用渔药时,既要所选择的药物具有高效、强效和速效的特点,还需要注重施药方法的有效、安全(不仅使养殖动物安全,还要包括水产品安全和环境的安全)和低成本等方面的要求。与用药物治疗陆生动物疾病时可以实施个体用药处理不同,由于在同一个水体中饲养的水产养殖动物患病后难以实施个体隔离,即使采用药物饵料治疗也必然是群体受药,其结果往往是群体中正在患病而需要获得药物的个体,却因为食欲下降或丧失而难以得到适量的药物,与此相反,该群体中健康个体则因为食欲旺盛而摄取了大量的带有药物的饵料,导致药物在这部分水产动物体内的浓度过高,引起药害或者药物残留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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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整个行业的层面而言,我国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水产养殖的大多数从业人员不仅对各种渔药的特性、科学使用药物的技术与方法等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而且在从事的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对各种水产养殖动物病害的预防没有正确的认识,不少养殖业者将药物防治作为控制水产养殖动物各种病害的唯一措施。当水产养殖动物的病害发生时,又由于缺乏必要的诊断条件和可供决策选择药物的基本数据为支撑,自身具备的水产动物疾病学和病理学知识也不能满足对疾病进行正确诊断的需要,也就不可能做到对症用药和科学用药。盲目用药必然会导致用药效果差和用药次数增多,使病原菌更容易产生耐药性,最终导致在水产养殖动物疾病防治中药物用量逐年加大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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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规范使用各种渔药科学研究不够,某种药物对不同种类的水产养殖动物究竟如何使用是规范或者正确的,没有科学研究的相关结论。近年来,有关部门组织的一些用药知识普及与宣传,专家们也只能讲一些水产动物疾病防治的常识,而仅仅依靠这些用药常识是没有办法做到规范用药的。因为只有在充分了解相关环境因子、致病菌对药物的敏感程度等基本参数,具备合格标准的药物后,才能根据常识选择和规范使用药物,而这些基本参数又是养殖业者难以获得的。正是这些限制因子导致养殖业者难以做到规范用药,结果是一些有害的用药观念在水产养殖用药过程中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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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耐药性形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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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致病菌形成耐药性的主要原因是滥用抗生素的结果。在我国的渔用药物中对抗生素类药物的生产与使用缺乏规范。企业在制售渔用药物之前没有规范的鱼类药理学试验数据;渔民在使用抗生素类渔用药物时不能遵循科学的使用方法,而是将各种抗生素类药物直接向养殖水体中泼洒的现象随处可见。在水产养殖业中,我国可能是世界上滥用抗生素渔药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由此造成的鱼类致病菌耐药性问题已经十分突出。有关专家对渔用药物滥用问题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的总体评价是,滥用情况严重;业内人士意识淡薄,认识不清,对科普知识了解得太少,对其危害性知之甚少;发展趋势不容乐观,若不抓紧治理和积极引导,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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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致病菌的耐药性因子可以相互传递,可以从一个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地区或多个地区,从一个国家转移到一个或多个国家,甚至从人类传给动物,动物传给人。在我国的传统养殖模式中,提倡用人类和动物粪便肥水养鱼,不少地区甚至将畜、禽舍直接修在鱼池边上,其粪便直接流入养鱼池。这样已经产生了耐药性的人类和畜、禽致病菌,也可能将其耐药因子传递给鱼类致病菌。现在,细菌耐药性和耐药性转移已成为全球性的严肃命题,已引起各国政府和科学家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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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微生态制剂的耐药性问题至今尚未引起足够重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人们发现滥用抗生素不仅使动物抗病力减弱,药物残留问题严重,产品质量下降,而且可能派生出任何抗生素都无法消灭的“超级细菌”。科学家们重新审视动物药物添加剂的研究方向,把目光投向具有生长促进作用和保健效果的饲用微生态制剂,试图改变人们对抗生素过分依赖的不良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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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我国农业部批准枯草芽孢杆菌、乳酸杆菌等6个菌种生产生物兽药。1999年,农业部公布了干酪乳杆菌、植物乳杆菌和粪链球菌等12个菌种可直接饲喂动物,为我国微生态制剂在饲料和动物生产上的应用提供了法规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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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益生菌都是绝对安全的。有的益生菌含有的抗药因子可以通过基因物质的交换转移到正常的肠道菌群中。现在有人把含有抗药因子的基因工程菌用做益生菌,其结果将会和滥用抗生素一样,制造出任何抗生素都无法消灭的“超级细菌”,将给人类造成更大的威胁。不能一概而论凡天然物质或天然物质提取物一定是安全的,超剂量的添加和滥用天然物质或提取物对动物仍然是有害的,一些有悖于科学的用药观念正在我国主要水产养殖地区流传,而且已经被部分水产养殖业者接受并实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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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治病先杀虫”。现在许多水产动物养殖者在采用药物防治疾病时,无论所养殖的水产动物是发生了什么疾病,一律首先使用杀虫类药物。这种做法无疑从根本上背离了“对症用药”防治疾病的基本原则。虽然有一些寄生虫能引起水产养殖动物发生寄生虫病,但是已经有大量的调查结果证明,能对水产养殖动物造成严重危害的疾病,主要是由病毒、细菌、真菌等致病微生物引起的所谓传染性疾病,而由于各种寄生虫的寄生引起的所谓寄生虫病,对水产养殖动物造成严重危害的现象还是很少见的。如果水产养殖动物患的就是由病毒、细菌和真菌等微生物引起的传染性疾病,那么,使用杀虫药物对这些病原体是几乎没有作用的。滥用杀虫药物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对于已经身患疾病的水产养殖动物而言,不对症地大量使用杀虫药物无异于是雪上加霜。同时,这样使用药物也可能贻误治疗疾病最佳时机和因为对患病的水产动物形成药物刺激而加重其病情。在水产养殖动物机体上有少量寄生虫的寄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有少数寄生虫的寄生并不意味着养殖动物就已经患上了寄生虫病。在大多数情况下,水产养殖动物身体上携带少量寄生虫并不会影响机体的健康与正常生长。如果要利用杀虫药物将养殖动物身体上的寄生虫全部消灭,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而经常在没有必要使用杀虫药物时使用这类药物,不仅不能达到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目的,还存在药物污染养殖水体、破坏水体生态结构、导致寄生虫产生严重抗药性的危险,一旦寄生虫病真的发生,反而无药可用。频繁而大量地使用杀虫药物还会影响水产养殖动物的品质,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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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猛药能治病”。在水产养殖生产中,许多从业者在决定渔药的剂量时,大多不会按照其药物的说明书上规定的剂量用药,而是习惯于采用超剂量用药方式用药。有些养殖业者判定杀虫药物使用效果的标准,就是看用药后所饲养的水产动物是否会出现躁动不安,甚至跃出水面的现象,即养殖动物如果不被药物刺激到出现躁动不安的现象,就认为不是好药或者是用药剂量还不足。事实上,大剂量地使用药物甚至超过有效剂量的数倍用药,不仅不能有效地控制疾病,而且药物无论对养殖水体还是对动物的危害都是很大的。因此,在养殖生产中严格地按照渔药说明书上规定的剂量,严格控制使用药物的剂量,是获得良好疗效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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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泼洒没有错”。与防治人体和家禽(畜)的疾病的用药途径相比,采用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确实在用药途径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因为生活在水体中的水产养殖动物在发病的初期阶段往往难以发现,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养殖生产者发现有死亡现象后,才注意到水产养殖动物的病情。而此时同池饲养的大多水产动物可能均已经感染了病原体,部分水产动物还可能已经病入膏肓,甚至已经丧失了摄食能力。对于基本丧失食欲的水产动物口服药物就存在一定困难,正是存在这样的问题,不少地方的水产养殖者无论治疗水产动物的什么疾病,使用的是什么药物,一律采取泼洒给药的途径。但是,除旨在杀灭养殖用水和水产动物体表致病菌的水产用消毒剂,以及用于杀灭水体和水产动物体表的部分寄生虫的水产用杀虫剂适宜采用全池泼洒的用药方式给药外,其他渔药采用全池泼洒的方式给药难以达到良好的疗效,特别是抗生素类药物是不能采用全池泼洒的给药方式或按用药剂量减半后作为预防用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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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倡预防疾病的理由与预防用药中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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