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说明 前言 综合篇 2019年全国水生动物病情综述 一、2019年我国水生动物病情概况 (一)疾病发生养殖种类 根据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开展的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结果,2019年监测到发生疾病的养殖种类63种(表1)。其中,鱼类39种,虾类10种,蟹类3种,贝类6种,藻类1种,两栖/爬行类3种,其他类1种。主要的养殖鱼类和虾类都监测到疾病的发生。 表1 2019年全国监测到疾病发生的水产养殖种类 (二)主要疾病 监测到的鱼类主要疾病有鲤春病毒血症、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草鱼出血病、鲤浮肿病、鳗鲡疱疹病毒病、鲈弹状病毒病、鲈虹彩病毒病、黄鳝弹状病毒病、鳜弹状病毒病、鳜虹彩病毒病等淡水鱼疾病;病毒性神经坏死病、真鲷虹彩病毒病、石斑鱼虹彩病毒病、爱德华氏菌病、诺卡氏菌病、哈维氏弧菌病、大黄鱼内脏白点病、刺激隐核虫病、本尼登虫病等海水鱼疾病。 监测到的虾蟹类主要疾病有白斑综合征、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虾虹彩病毒病、急性肝胰腺坏死病、虾肝肠胞虫病、梭子蟹肌孢虫病等。 监测到的贝类主要疾病有牡蛎疱疹病毒病、鲍弧菌病等。 (三)主要养殖方式的疾病发生状况 2019年,监测的主要养殖方式有海水池塘、海水网箱、海水工厂化、淡水池塘、淡水网箱和淡水工厂化。从不同养殖方式下养殖对象发生疾病的情况来看,各主要养殖方式的平均发病面积率在18%左右,较2018年减少2个百分点。其中,淡水池塘、淡水网箱和海水工厂化养殖模式的平均发病面积率与2018年基本持平;海水池塘和海水网箱养殖模式的平均发病面积率比2018年大幅降低;淡水工厂化养殖的平均发病面积率也比2018年降低了11个百分点(图1)。 图1 主要养殖方式的发病面积率 (四)经济损失情况 1.甲壳类 因疾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有:南美白对虾82.1亿元,克氏原螯虾16.3亿元,中华绒螯蟹10.0亿元,梭子蟹8.7亿元,锯缘青蟹8.3亿元,斑节对虾5.7亿元。 2.鱼类 因疾病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有:草鱼25.8亿元,鲫11.6亿元,罗非鱼9.4亿元,鲈9.0亿元,鳜8.7亿元,石斑鱼7.7亿元,黄鳝6.7亿元,鳙6.5亿元,大黄鱼5.6亿元,鲢4.6亿元,鲤3.7亿元,鲑鳟1.2亿元,观赏鱼1.0亿元。 3.贝类 因疾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有:牡蛎42.2亿元,扇贝31.1亿元,蛤10.5亿元,螺8.3亿元,鲍3.0亿元。 4.其他 因疾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有:海带11.5亿元,鳖4.9亿元,龟1.0亿元。海参因高温等非生物性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约37.0亿元。 (五)2020年疾病发生趋势分析 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有关部署,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20]6号),将于2020年年底实现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覆盖;农业农村部还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农渔发[2020]7号),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全覆盖。2020年,还将继续开展《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等基础性支撑工作,监测范围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些相关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水域滩涂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减少水产苗种带毒传播的风险,保障水产养殖业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但是,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仍存在病害根治难、新发病不断出现、水产苗种带毒传播、疫病病原扩散及暴发流行隐患大等问题。一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全球暴发的影响,水产品的国内市场消费和运输严重受阻,国际贸易也受到严重影响,原定春节期间上市的成鱼虾滞销;春季的鱼苗、虾苗未能得到有效检疫,种苗质量差,携带病原现象严重,导致突发疫情增多。二是新发病防控形势严峻。如新发病鲤浮肿病目前仍没有有效的防治措施,有扩大蔓延的趋势;2020年春在华中、华东和华南黄颡鱼池塘养殖区域发生黄颡鱼暴发性死亡,在广东和福建等地出现养殖凡纳滨对虾虾苗“玻璃苗”急性死亡事件等,提示存在新发病病原的可能。三是2020年是典型的暖冬,将导致春夏鱼类细菌性疾病的提前暴发。 2020年,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形式依然十分严峻。部分水产养殖密集地区和主要依赖购买苗种养殖的地区,仍然可能出现突发疫情。预测可能发生疾病的养殖品种有鲤、锦鲤、草鱼、罗非鱼、鲫、鲢、大黄鱼、石斑鱼、鲆鲽鳎类、卵形鲳鲹、鲈、虹鳟、南美白对虾、克氏原螯虾、中华绒螯蟹、牡蛎等主要养殖品种。另外,随着卵形鲳鲹和海鲈等养殖规模的扩大,这两种海水鱼的疾病情况将发生一定变化。但受限于水产养殖行业整体低迷的影响,推测2020年疾病总量不会明显增多。 2019年鲤春病毒血症状况分析 一、前言 鲤春病毒血症(spring viraemia of carp, SVC)是我国法定动物一类疫病之一。SVC是一种由鲤春病毒血症病毒(spring viraemia of carp virus, SVCV)感染鲤科和鮰科鱼类并导致宿主产生以急性、出血性临床症状为主的病毒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for Animal Health, OIE)将其列入水生动物疫病名录;我国将其列入一类动物疫病,二类进境动物疫病。 2005年,我国首次制定《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自2004年我国江苏发生首例SVC疫情,给我国鲤科鱼类养殖业造成较大影响,引起我国渔业渔政管理局的重视,并于2005年首次实施《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自此,我国已经对SVC开展了15年的连续监测,累计设置监测点6872个,累计抽样11088批次,累计监测到SVC阳性样品408批次。基本明确了SVC在我国的分布、病毒毒力、基因型、易感宿主、传播路径以及对我国养殖业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和危害等情况。 我国SVC国家监测成果达到预期目标,也符合OIE《水生动物法典》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目标。①证明了我国不同省(直辖市、自治区)鲤科鱼类养殖场SVCV流行和病原感染情况。②为我国主管部门向OIE或世界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亚太水产养殖网络中心(Network of Aquaculture Centres in Asia-Pacific, NACA)通报SVC疫情提供科学依据;③掌握SVC在我国发生发展、分布、流行率等数据,为我国SVC疫情控制和风险分析提供科学参考;④保证我国鲤科鱼类(特别是观赏鱼)国际贸易健康发展,为进口国入境风险分析提供监测数据参考。 为了不断完善SVC监测数据,深入挖掘监测数据的科学价值,本报告将对2019年SVC国家监测数据进行总结和分析,包括监测点分布、监测点类型、监测品种以及阳性检出情况等。还将2019年SVC国家检测数据与历年监测数据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SVC最新研究进展,通过分子流行病学和生物信息学手段,分析SVC对我国鲤科鱼类养殖业和观赏鱼国际贸易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和应对措施。 二、主要内容概述 根据2019年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的监测数据,形成2019年中国鲤春病毒血症分析报告,主要内容为:①分析了全国SVC国家监测工作总体实施情况;②将2019年和往年(2005—2018年)监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发掘2019年SVC监测数据的特点;③以数据为基础,分析我国SVC流行和发生疫情的风险;④2019年SVC国家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⑤对今后监测工作提出相应建议。 三、2019年SVC国家监测实施情况 (一)监测范围 2019年,SVC监测范围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新疆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152个县、225个乡(镇)(图1)。 图1 2005—2019年SVC国家监测的省份、县和乡镇 与2018年度相比,2019年SVC监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少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未参加,监测的县由231个减少至152个,监测的乡(镇)由366个减少至225个(图1)。与2005—2018年监测范围相比,2019年监测覆盖的县数(个)和乡(镇)数(个)低于2005—2018年的中位数。 (二)不同养殖场类型和监测点 2019年,全国共设置SVC监测点六大类,共计333个。包括国家级原良种场11个、省级原良种场43个、苗种场79个、观赏鱼养殖场44个、成鱼养殖场151个和引育种中心0个,不同类型监测点占当年监测点总数的比例见图2。 与2018年相比较,2019年监测点总数减少203个,下降37.9%(图3)。不同类型监测点较上一年度下降比例如下:省级原良种场下降18.9%,苗种场下降40.2%,观赏鱼养殖场下降44.0%,成鱼养殖场下降37.0%,国家级原良种场和引育种中心未发生变化。 图2 不同类型监测点占比情况 相比2018年,不同类型监测点占比有所变化,国家级原良种场占比由2.1%上升至3.3%、省级原良种场占比由9.9%上升至12.6%、苗种场占比由24.6%下降至23.7%、观赏鱼养殖场占比由14.0%下降至12.6%、成鱼养殖场占比由49.4%下降至47.4%、引育种中心占比没有变化。 与2005—2018年相比,2019年省级原良种场、观赏鱼养殖场、成鱼养殖场和苗种场监测点设置数低于15年平均数(图3)。 图3 2005—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数量 2005—2019年,全国累计设置监测点6872次。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累计设置136次(个),中位数9个/年;省级原良种场累计设置830次,中位数54.5个/年;苗种场累计设置1867次,中位数154.5个/年;观赏鱼养殖场累计设置765次,中位数58.5个/年;成鱼养殖场累计设置3274次,中位数263.0个/年。15年中,不同类型养殖场占比见图4。 图4 2005—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占比情况 (三)不同省份监测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SVC国家监测拟计划采集样品345批次,实际采样355批次,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圆满完成任务。其中,北京、内蒙古和江苏超额完成采样任务(表1)。 表1 2019年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SVC采样任务完成情况 表1 2019年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SVC采样任务完成情况(续)-1 2005—2019年,全国共采集SVC监测样品11088批次,江苏、山东、北京、天津和河北采样量居前五。2019年,全国采样批次占15年总采样量的3.2%。不同年份、不同省份SVC国家监测采样数量见图5。 图5 2005—2019年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采样任务情况 (四)采样规格和自然条件 2019年,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能够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采取合格的样品。其中,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宁夏和新疆基本在水温为10~22℃时采样。但是,浙江的采样时水温明显偏高,为26~27℃。 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春季或秋季一次性完成采样任务,新疆建设兵团和四川分春秋两季采样(表2)。 样品涉及各种规格,包括夏花、片寸和成鱼,以苗种为主。养殖方式包括淡水池塘养殖、淡水工厂化和淡水网箱(表2)。 表2 2019年各省采样信息 (五)监测品种 2019年,监测样品有10种,分别为鲤、锦鲤、食用鲫、金鱼、淡水鲈、鲢、鳙、草鱼、鳊和其他品种。其中,鲤占76.1%、鲫占4.2%、锦鲤占9.3%、金鱼占3.1%、草鱼占2.5%。不同种类监测品种所占比例见图6。 图6 监测品种所占比例 (六)实验室检测情况和检测标准的选择情况 2019年,共13个实验室参与了SVC监测样品的检测工作,不同实验室承担检测任务量和委托检测等情况见表3。 2019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和中国水产科学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所承担检测任务量占前三位,样品检测量占总样品量的49.7%。 表3 不同实验室承担检测任务量及检测情况 表3 不同实验室承担检测任务量及检测情况(续)-1 四、2019年SVC国家监测结果分析 (一)检出率 1.2019年监测点阳性检出情况 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养殖场点333个,检出阳性31个,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9.3%。在333个监测养殖场点中,国家级原良种场11个,未检出阳性;省级原良种场43个,1个阳性,检出率为4.7%;苗种场79个,4个阳性,检出率为5.1%;观赏鱼养殖场42个,1个阳性,检出率为2.4%;成鱼养殖场158个,24个阳性,检出率为15.2%;引育种中心0个(图7)。 2.2019年样品批次阳性检出情况 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采集样品355批次,检出阳性样品31批次,平均阳性样品检出率为8.7%。 3.2018年和2019年监测点阳性检出情况比较 2019年,SVC监测点阳性检出率为9.6%。相比2018年,检出率提高5.7个百分点;2018年,SVC监测点阳性检出率为3.9%。 2018—2019年,除成鱼养殖场阳性率异常偏高外,省级原良种场、苗种场、观赏鱼养殖场阳性检出率均有所下降,不同类型监测点阳性检出率见图8。 图7 不同类型监测点SVC阳性检出情况 图8 2015—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SVC阳性检出情况 4.2005—2019年阳性样品检出率比较分析 2019年,SVC阳性样品批次检出率为8.7%(31/355),高于历年批次阳性检出率。 2005—2019年,SVC阳性样品检出率3.7%(409/11,089),不同年度SVC批次阳性检出率见图9。 图9 2005—2019年SVC采样批次阳性检出率 (二)SVC阳性检出区域 1.2019年阳性检出区域 2019年,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21个乡镇检出了SVC阳性样品,分别为河北省(衡水市、承德市、滦州市、衡水市、冀州市和唐山市)、湖北省(随州市、荆门市和潜江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山东省(枣庄市、临沂市、济宁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静海区、北辰区和西青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2.2019年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新疆建设兵团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2019年,在7个SVC阳性检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中,SVC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和阳性样品检出率分别为9.3%(31/333)和8.7%(31/355)。其中,天津市的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和阳性样品检出率最高,均为57.1%和53.3%;内蒙古自治区的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和阳性样品检出率最低,分别为20.0%和18.2%(图10)。 图10 2019年7个SVC阳性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阳性样品检出率和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 3.2016—2019年SVC阳性检出区域情况比较 2016—2019年,在被监测的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仅山西、吉林、安徽和重庆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连续3年未监测到SVC;2017—2019年,山西、吉林、浙江、安徽、江西、重庆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连续2年未监测到SVC。 2016年,从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出了SVC阳性样品。 2017年,从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和四川9个省(直辖市)检出了SVC阳性样品。 2018年,从北京、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湖北、湖南、陕西、宁夏和新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出SVC阳性样品。 2019年,从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山东、湖北、新疆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检出SVC阳性样品。 4.2005—2019年SVC阳性检出区域 2005—2019年,全国先后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到SVC(图11),各省SVC阳性检出率高低不同,新疆、重庆、宁夏、四川西部地区SVC阳性检出率较高,分别为32.1%、13.0%、12.0%和9.1%。其次由高到低分别为河南(7.8%)、上海(6.9%)、内蒙古(5.8%)、山东(5.4%)、江西(4.9%)、辽宁(4.8%)、湖北(4.2%)、北京(3.6%)、浙江(3.3%)、江苏(2.9%)、陕西(2.6%)、黑龙江(2.0%)、河北(1.2%)、安徽(1.2%)、天津(1.8%)、湖南(0.4%)、吉林(0.3%)、山西(0.0%)、广西(0.0%)(图11)。陕西从2015年首次参加SVC监测,并于2016年首次监测到SVC阳性养殖场。广西连续实施4年监测,均未监测到SVC。山西和宁夏2017年首次参加SVC国家监测。山西至今未监测到阳性样品。2018—2019年,河南连续2年未监测到SVC。 图11 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2019年SVC阳性样品平均检出率 (三)阳性养殖场类型检出率 2015—2019年,累计监测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苗种场、观赏鱼养殖场和成鱼养殖场61次、349次、756次、316次、1285次。国家级原良种场2015年的监测场点SVC阳性率达21.4%,从2016年起,国家级原良种场连续4年未监测到SVC。2015—2019年,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SVC监测点阳性率依然较高,分别为2.7%~6.6%和2.5%~5.7%;观赏鱼养殖场SVC监测点阳性率分别为2.3%~13.6%;成鱼养殖场SVC监测点阳性率分别为3.0%~15.2%(图12)。 图12 2015—2019年监测点阳性检出率(%) (四)检出宿主及比较分析 1.2019年阳性品种 2019年,监测养殖品种有食用鲤、锦鲤、食用鲫、金鱼、淡水鲈、鲢、鳙、草鱼、鳊等。其中,自SVC监测以来,2019年首次对淡水鲈进行监测。2019年,在食用鲤、鲫、锦鲤和金鱼中检出了SVC阳性样品,分别占总体阳性品种比例为80.6%(25/31)、9.7%(3/31)、6.5%(2/31)和3.2%(1/31)。同一品种中,食用鲤SVC阳性检出率为9.3%(26/270)、鲫SVC阳性检出率为20.0%(3/15)、锦鲤SVC阳性检出率为9.1%(1/11)和金鱼SVC阳性检出率为6.1%(2/33)(表4)。 表4 2019年阳性检出和品种的关系 2.2005—2019年阳性品种 2005—2019年,食用鲤感染SVC的比例最高,占69.4%;其他依次为锦鲤12.0%、金鱼8.6%、鲫5.6%、草鱼2.0%、鲢1.5%、鳙0.2%,其他品种0.7%(图13)。 图13 2005—2019年不同品种鱼类检出SVC占总阳性的比例 (五)阳性样品和温度的关系 2019年,31批次阳性样品的采样水温范围为10~22℃(表5)。 表5 SVC阳性监测点信息 表5 SVC阳性监测点信息(续)-1 (六)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的阳性检出情况 在31个阳性样品中,30个养殖模式为淡水池塘养殖,1个为淡水工厂化养殖(表6)。 (七)2018—2019年连续监测养殖场情况 SVC阳性养殖场进行2年连续监测情况 2018年,鲤春病毒血症(SVC)监测范围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宁夏和新疆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36个养殖场点进行了监测,检出阳性21个;2019年,对其中150养殖场点进行连续2年监测,占2018年监测养殖场总数的28.0%(表7)。 表6 对2018—2019年150个连续2年监测的养殖场情况 表6 对2018—2019年150个连续2年监测的养殖场情况(续)-1 表6 对2018—2019年150个连续2年监测的养殖场情况(续)-2 表6 对2018—2019年150个连续2年监测的养殖场情况(续)-3 表6 对2018—2019年150个连续2年监测的养殖场情况(续)-4 (八)SVC基因型分析 2019年SVCV分离株基因型分析 基于SVCVG基因(550nt),对2019年SVCV分离株进行基因型分析。结果表明,2019年被分析的SVCV分离株均属于Ia基因亚型(图14)。 图14 2019年度SVCV分离株基因型分析 五、2019年SVC监测风险分析 (一)我国SVC主要流行病学因素分析 1.易感宿主 (1)监测结果 2005—2019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共监测到SVC阳性样本408个。其中,从不同品种检出SVC数量占15年阳性总数的比例不同,食用鲤69.4%、锦鲤12.0%、金鱼8.6%、鲫5.6%、草鱼2.0%、鲢1.5%、鳙0.2%、团头鲂等其他品种0.7%。 2005—2019年,我国先后从如下品种中监测到SVC,包括食用鲤(建鲤、黄河鲤、兴国红鲤)、食用鲫(鲫、异育银鲫)、观赏用鲤(锦鲤)和观赏用鲫(金鱼和草金鱼)、草鱼、鲢、鳙、团头鲂。 (2)监测结果分析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对SVCV易感宿主的规定,SVCV易感宿主包括鲤(Cyprinus carpio carpio)和锦鲤(Cyprinus carpio koi)、鲫(Carassius carassius)、鲢(Hypophthalmichthys molitrix)、鳙(Aristichthys nobilis)、草鱼(Ctenopharyngodon idellus)、金鱼(Carassius auratus)、高体雅罗鱼(Leuciscus idus)、丁鱥(Tinca tinca)和欧鳊(Abramis brama)。实验条件下,拟鲤(Rutilus rutilus)、斑马鱼(Danio rerio)、美鳊(Notemigonus crysoleucas)、虹鳉(Lebistes reticulatus)、太阳鱼(Lepomis gibbosus)对SVCV易感。另外,卷须鲮(Cirrhinus merigala=C.cirrhosus)、南亚野鲮(Labeo rohita)和卡特拉鲃(Catla catla=Gebelion catla)、欧鲇(又称为欧洲鲇鱼或六须鲇)(Silurus glanis)和白斑狗鱼(Esox luciu)、尼罗罗非鱼(Sarotherodon niloticus)和虹鳟(Oncorhynchus mykiss)也是其潜在易感宿主。 2005—2019年,我国对11种淡水鱼类进行SVC监测。先后从鲤、鲫、草鱼、鲢、鳙、团头鲂中检出SVCV,监测结果表明,鲤和鲫是SVCV主要宿主。然而,根据OIE《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第2.3.9章的规定,鲇、雅罗鱼、罗非鱼和虹鳟也是SVCV易感宿主或潜在的易感宿主,不断有文献报道SVCV对其他种类鱼易感。Eveline等(Eveline J.Emmenegger,2015)报道,虹鳟和硬头鳟(O.mykiss)、大鳞大麻哈鱼(O.tshawytscha)、红大麻哈鱼(O.nerka)和黄金鲈(Perca flavescens)易感,实验条件下可引起这些鱼类死亡。虹鳟、鲈、雅罗鱼、罗非鱼在我国均有养殖,但我们对这些品种感染SVCV的情况还未知。 2.水温与SVC阳性率的关系 2019年,31个SVC阳性检出样品中,采样水温在10~22℃。2018年,21批次SVC阳性样品的采样水温为14~24℃。在我国,SVC在水温10~24℃均有流行。 3.样品规格和SVC阳性率的关系 2019年,31个SVC阳性样品均为苗种,规格在1~20cm或50~200g。 4.SVC在我国的地理分布 2005—2019年,全国先后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到SVC,新疆、重庆、宁夏、四川西部地区SVC阳性检出率较高,分别为32.1%、13.0%、12.0%和9.1%。其次,由高到低分别为河南(7.8%)、上海(6.9%)、内蒙古(5.8%)、山东(5.4%)、江西(4.9%)、辽宁(4.8%)、湖北(4.2%)、北京(3.6%)、浙江(3.3%)、江苏(2.9%)、陕西(2.6%)、黑龙江(2.0%)、河北(1.2%)、安徽(1.2%)、天津(1.8%)、湖南(0.4%)、吉林(0.3%)、山西(0.0%)、广西(0.0%)。广西连续实施4年监测,均未监测到SVC。山西和宁夏2017年首次参加SVC国家监测,山西至今未监测到阳性样品。2018—2019年,河南连续2年未监测到SVC。 5.SVC亚洲株基因型 2019年,我国分离到的SVCV毒株属于Ia基因亚型。 6.SVC在不同类型养殖场的分布 2015年,国家级原良种场SVC监测点阳性率为21.4%,至2016年起国家级原良种场再未监测到SVC阳性。但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SVC阳性率仍然很高。2015—2019年,省级原良种场SVC监测点阳性率为2.7%~6.6%;苗种场SVC监测点阳性率为2.5%~5.7%;观赏鱼养殖场SVC监测点阳性率为2.3%~13.6%;成鱼养殖场SVC监测点阳性率为3.0%~15.2%。因此,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仍然是监测的重点对象。 7.各省对SVC阳性养殖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2019年,8个省(直辖市)监测到SVC阳性样品,均未发生SVC疫情。各省(直辖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对阳性结果进行确认后,及时报告至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地方相关部门人员对阳性场开展处置工作,对苗种来源、流行病学等信息开展调查。 为了防止病原扩散,对阳性养殖场采取隔离措施,禁止养殖场水生动物移动;对养殖场水体、器械、池塘和场地实施严格的封闭消毒措施,严禁未经消毒处理的水体排除场外;对被污染水生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阳性养殖场采取持续监控。部分省(直辖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制定了《鲤春病毒血症防控技术建议》,并下发全省各级水产防疫部门,加强防控意识。 (二)SVC风险分析 1.主要风险点识别 (1)苗种场目前,全国现有鱼类相关国家级原良种场14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500余家。按照2016—2019年的监测结果,SVC监测涵盖了全部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覆盖度为10.4%(52/500)、18.2%(91/500)、10.4%(53/500)和8.4%(42/500)。由于我国重点苗种场较多,未能准确统计出监测覆盖度。 2016—2019年,未从国家级原良种场监测到SVC,但是省级原良种场和其他苗种场的阳性检出率不可忽视,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是SVCV的重要传染源。 SVCV通过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传出并扩散的风险为极高。 (2)成鱼养殖场SVCV污染成鱼养殖场广泛。2005—2019年,食用鲤感染SVC的比例最高。基于对重庆SVC监测数据也表明,成鱼养殖场被SVC污染严重。2015年前重庆主要送检1~4kg成鱼,2005—2015年间阳性检出率为15%;2015—2019年,成鱼养殖场SVC监测点阳性率分别为3.0%、3.6%、4.2%和3.00相比之下,2016—2019年重庆主要送检苗种,阳性检出率大幅降低。但是,成鱼养殖场主要以生产食用性鱼为主,水生动物多数直接进入消费市场。 SVCV通过成鱼传播的风险为低,但未经处理的成鱼养殖场污水和器具等传播SVCV的风险为极高。 (3)鲢和团头鲂等品种2005—2019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先后从草鱼、鲢、鳙、团头鲂中也监测到SVC,说明鳙等鱼类是SVCV携带者。我国多数成鱼养殖场以混养居多,鳙等将成SVCV在养殖场的传染源。 鲢和团头鲂等传播SVCV的风险较高。 (4)锦鲤等观赏鱼2015—2019年,观赏鱼养殖场SVC监测点阳性率分别为13.6%、10.9%、2.3%、4.0%和2.4%。15年间,锦鲤和金鱼占阳性品种总数的12.0%和8.6%。说明这两种观赏性鱼类是SVCV主要宿主,其发病鱼或隐性感染者将成为SVC的传染源。锦鲤和金鱼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均有养殖场,并且观赏鱼具有跨省、跨地区运输的特点,一旦被病毒污染,这些观赏鱼将成为传播SVCV的重要载体。 观赏鱼传播SVCV的风险极高。 2.风险评估 (1)观赏鱼感染和传播SVCV的风险高加强锦鲤和金鱼等观赏性鲤科鱼类SVC监测,有利于防止病原在国内传播,促进我国观赏鱼的国际贸易。 观赏鱼作为价值较高的品种,跨省、跨地区运输较为常见,交易频繁。另外,观赏鱼不同于食用鱼类,养殖时间较长,一旦被感染,进一步传播的风险很高。SVCV通过水源或苗种传入观赏鱼养殖场的风险较大。我国观赏鱼曾经多次被英国检出SVC,并疑似出口英国的观赏鱼出现SVC临床症状;OIE SVC参考实验室的研究也表明,部分SVCV中国株对锦鲤具有较高的致死率。因此,观赏鱼感染、传播SVC风险很高,并且出现SVC疫情的风险高。 (2)鲢和团头鲂等传播SVCV的风险极高草鱼和鲢等其他鱼类隐性带毒情况需要关注。2005—2019年,草鱼、鲢、鳙和其他鱼类检出了SVC,说明草鱼、鲢、鳙和团头鲂等其他鱼类是SVC的易感动物或隐性感染者。然而,混养模式在我国较为常见,一旦草鱼等携带病原,将成为不可忽视的传染源,传播风险极高。 (3)苗种场传播SVCV的风险极高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作为经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单位,具有搜集和保存一定数量原种基础群体,按照原种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培育原种亲本和苗种,供应社会需求,在整个苗种生产体系中具有带动示范作用。2015—2019年,省级原良种场SVC监测点阳性率分别为2.7%、6.6%、3.8%和5.7%和4.7%;苗种场SVC监测点阳性率分别为2.5%、5.7%、3.5%、5.3%和5.1%。苗种场污染SVC,将对我国鱼类种质资源存量以及优良亲本和苗种供应战略保障造成极大危险,SVC通过苗种扩大传播的风险极高,造成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后果风险极高。 另外,基于糖蛋白基因的遗传进化分析表明,相似的SVCV毒株在重庆、江西、湖北、河南间相互传播,进一步预示SVCV通过苗种传播。 (4)被污染的养殖场传播SVCV的风险极高SVCV对外界环境具有一定抵抗力。当水温为10℃时,SVCV在河水中可存活30天以上。水温为4℃时,SVCV可在淤泥中存活36天左右。因此,一旦该养殖场被污染,SVCV可能在该养殖场的自然环境中存活一定时间。如果不能对被污染养殖场进行彻底无害化处理,仅更换养殖品种,无法达到根除SVCV的目的。 通常,当养殖场被SVCV污染后,养殖户会更换鲢、草鱼等品种进行养殖。根据目前监测结果,草鱼和鲢等品种是SVCV的携带者,即使SVCV无法在草鱼和鲢等体内增殖引起发病,但SVCV可以在草鱼和鲢体内存活较长时间。因此,一旦养殖池塘被污染,清塘并进行消毒处理,是根除SVCV的有效手段。 3.后果评估 我国是鲤科鱼类养殖大国,鲤科鱼类养殖产量占淡水养殖产量的65%,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SVCV的流行,将对国内鲤科鱼类养殖业和观赏性鱼类贸易产生影响。 (1)SVCV亚洲株致病力目前,流行于我国的SVCV主要属于Ia基因亚型。2004年江苏、2016年新疆、2017—2019年辽宁先后发生了SVC疫情。说明,SVCV中国株具有较强的致病力。深圳海关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实验室作为OIE鲤春病毒血症参考实验室,致力于SVC致病力研究。使用不同基因型或亚型SVCV毒株,通过浸泡方式分别感染长鳍锦鲤和短鳍锦鲤。结果表明,5个不同SVCV亚洲株的致病力不同。其中,2株SVCV亚洲株致病力较强,引起2种锦鲤累计死亡率在85%左右;1株SVCV亚洲株致病力相对较弱,引起2种锦鲤累计死亡率在40%左右;其余2株SVCV亚洲株基本没有致病力。由此可见,不同SVCV亚洲株其致病力差异明显,一旦具有强致病性的SVCV亚洲株在我国扩散流行,将对我国鲤科鱼类养殖业造成极大威胁。 (2)对我国鲤科鱼类养殖业存在巨大威胁SVC已经对国内鲤科鱼类养殖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目前为止,我国分离到的SVCV毒株均属于Ia基因亚型,在同一个亚型内,有不同的遗传进化趋势。根据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SVCV亚洲株和我国鲤科鱼类品种相互适应,通常不会导致被感染鲤科鱼类发病。但2004年江苏、2016年新疆、2017—2019年辽宁均发生SVC疫情,导致一定规模的鲤科鱼类死亡。推断两方面原因导致了这两次疫情:①在特殊条件下(气候、养殖环境等),SVCV亚洲株存在引起一定规模疫情的可能性;②SVCV强毒株局部扩散。 (3)对我国观赏性鱼类国际贸易影响极大1998年,英国从北京进口的金鱼和锦鲤中检出SVCV,一方面将中国划为SVC疫区,另一方面做出禁止从中国进口观赏鱼的决定。英国的决定立即引起连锁反应,新加坡、日本、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家纷纷效仿,欧盟及其他成员国也采取措施统一行动,造成中国观赏鱼无法出口欧美市场,中国的观赏鱼场损失惨重。因此,一旦我国观赏鱼被国外检出携带SVCV,可能导致我国整个观赏鱼国际贸易暂停,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量。目前,作为我国有代表性的观赏水生动物——锦鲤,其出口贸易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4)对生态的影响不可估量我国地域辽阔,水系丰富,土著鱼类种类丰富但种群数量参差不齐,有的土著鱼类濒临灭绝,比如青海湖的裸鲤。由于尚未知道这些土著鱼类品种对SVCV的易感性,一旦SVCV通过被污染的水、病鱼或者其他形式的机械传播途径传入裸鲤等土著鱼类生活的自然环境,将对其种群产生不可预测的严重后果。 (5)对虹鳟和罗非鱼等鱼类养殖业的潜在影响根据OIE《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第2.3.9章的规定,鲇、雅罗鱼、罗非鱼和虹鳟也是SVCV易感宿主或潜在的易感宿主,不断有文献报道SVCV对其他种类鱼易感。不断有报道从虹鳟体内检测和分离到SVCV(Haghighi, et a.,2008,Jeremic et al.,2006)。Eveline等(Eveline J.Emmenegger,2015)报道,虹鳟和硬头鳟(O.mykiss)、大鳞大麻哈鱼(O.tshawytscha)、红大麻哈鱼(O.nerka)和黄金鲈(Perca flavescens)易感,实验条件下可引起这些鱼类死亡。虹鳟、鲈、雅罗鱼、罗非鱼在我国均有养殖,一旦SVCV传入虹鳟等养殖环境,将对其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尚不知道SVCV中国株对虹鳟等品种的致病性。 4.风险评估结论 我国暴发SVCV疫情的风险为高。 (1)SVCV 基因亚型的致病性SVCV 基因亚型对鲤科鱼类具有致病性,但不同毒株致病力不同。2004年江苏、2016年新疆和2018年辽宁的有限区域内发生SVC疫情,发病动物主要为食用鲤等鲤科鱼类。2002年和2016年, 基因亚型SVCV分别引起美国和韩国养殖锦鲤和野生鲤出现死亡。实验条件下, 基因亚型SVCV造成锦鲤、白鱼、大口黑鲈、河鲈和部分鲑科鱼类发病,累计死亡率0~100%不等。 (2)我国发生SVC疫情的风险及条件我国随时有暴发SVC疫情的风险。虽然,2019年所有阳性监测点均未出现临床症状病例,但并不能排除其他地区未发生过SVC疫情,更不能排除将来SVC在我国爆发的可能。①当SVCV 基因亚型强毒株成为优势流行株时,将极大增加我国发生SVCV疫情的风险;②带毒苗种和观赏鱼通过贸易运输至不同地区,增加了SVCV不同毒株在国内不同地区交叉传播的风险;③特定的应激条件是SVC疫情发生的必要条件。SVCV感染实验表明,温度变化等应激条件是实验动物出现死亡的重要条件。2016年和2018年,我国新疆、辽宁的SVC疫情均发生在气温多变的春季。 六、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完善监测点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中,缺少可以追溯的流行病学信息,无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建议加大流行病学调查的力度,特别是要对养殖场引入鱼的信息和苗种场输出鱼的去向信息进行调查。 2.检测实验室上传数据不规范 实验室未能按照要求将检测规程和结果相关数据上传,多数实验室将所有数据进行打包后,直接上传于某个样品的附件位置。但是,有些数据标记混乱,难以区分数据属于哪一个样品。测序结果没有以word或txt文件上传,而是以图片代替,不能用于后续分析。2019年,仍有少数检测实验室未按要求提交测序结果等数据。 3.苗种场覆盖度不够 2016—2019年,监测点已覆盖所有国家级原良种场,但省级原良种场覆盖率不够,2019年下降1个百分点。因此,应继续提升苗种场的采样监测力度,适当降低成鱼养殖场监测比例。 4.部分阳性养殖场未进行连续监测 2018年,共监测到阳性养殖场点21个;2019年,对其中10个进行了连续监测。明确某种疾病在一定范围内有无流行,是疾病监测的重要目的。虽然下一年度养殖户更换了养殖品种,但仍然建议对该养殖场进行连续监测,以评价防控措施是否有效。 5.监测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应用不足 每年SVC监测数据分析还有待提升,深层次信息挖掘不足,停留在数据或情况的统计。另外,监测数据在SVC防控中的作用还未完全体现,对指导产业发展、服务渔民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6.对SVC阳性养殖场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 SVC作为一类动物疫病,阳性检出养殖场由于涉及经费补偿以及政策规定不明确等问题,多数无法采取扑杀措施。 7.国家水生动物监测系统某些模块需要升级 原始数据下载模块没有筛选功能;缺乏2年连续监测的监测点汇总功能。 七、SVC国家监测工作建议 1.我国SVC防控实施区域化管理(中期目标) 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是当前国际认可的重要动物卫生措施,逐渐成为技术贸易措施中的关键手段。如非洲猪瘟,欧盟区域化成果得到美国的认可,而俄罗斯的贸易制裁被WTO判定违规。 各省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省水产养殖和病害发生情况,对SVC特定疾病制订长远计划,实行多种疾病统筹考虑,分片区、有步骤、彻底明确某地某个疾病的流行状况,然后逐步推进至其他地区,为无疫区建设奠定基础,将有利于SVC防控以及我国鲤科鱼类国际贸易。 2.快速检测平台应用和免疫防控技术储备 加强现场快速检测和诊断便携式设备和快速检测试剂盒的评价和推广应用,提升基层监测点检测手段。加强SVC被动监测的力度,及时掌握发病信息,以便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措施。 对我国流行的Ia基因型分化进行深入解析,对新疆致病株的毒力做进一步确定。同时,结合国外流行的SVCV致病毒株的其他基因型序列,研发储备具有较好防控效果的口服或者浸泡疫苗,为开展SVCV的免疫或者非免疫无疫区建设,以及我国SVCV的净化打下基础。 3.优化监测方案 加大苗种场和观赏鱼监测力度的同时,扩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范围,逐步建立观赏鱼跨省跨地区调运检疫制度。 在疫病监测计划中明确,必须对上一年度阳性养殖场连续监测。对上一年度监测为阳性的养殖场,需要进行连续监测,直到连续两年监测均为阴性,方可调整。对于连续多年监测结果为阴性的养殖场,下一年度可采取减少采样数量和采样种类等措施。 4.与CEV、KHV共感染情况需要关注 鲤浮肿病毒(carp edema virus, CEV)在我国作为一种新发疾病,已经在多个省份监测到该病,对鲤科鱼类养殖存在潜在威胁。锦鲤疱疹病毒(KHV)作为一种对鲤科鱼类危害严重的疾病,对我国鲤科鱼类养殖业影响较大。 目前,在对往年SVC监测样品进行回顾性检测时发现,部分样品存在SVCV和CEV、SVCV和KHV感染的现象,这将对SVC防控提出新的挑战。 5.适当扩大采样品种范围 往年曾在草鱼、鲢、鳙和团头鲂中检出阳性样品,建议继续对其进行采用监测。另外,虹鳟、罗非鱼和鲇等作为SVCV潜在的易感宿主,应该逐步纳入监测采样范围。 6.每年彻底查清阳性养殖场的流行病学信息 建议检出阳性样品的省份,应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阳性监测场点种苗来源和去向,以便进行溯源和关联性分析,特别是苗种场。 7.加强苗种质量管理 制定水产苗种良好生产操作管理规范(GAP),不断加强对苗种疫病的检验检疫;引导教育养殖户自觉主动对引入苗种检疫并消毒,建立苗种隔离池,加强日常管理,对苗种实行产地溯源制度。 开展水生动物苗种产地检疫工作,从源头抓起,控制和减少病害流行。鲜活水产品流通交易日益频繁,大大增加了病原体传播的机会,这也是病害种类逐渐增多的原因。因此,为防止新的病原随苗种带入或盲目引进带病的苗种,必须对运输苗种进行检疫,杜绝疾病传入,减少疾病流行。 8.不断扩大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种类和样品数量 水生动物疫病常常会引起鱼类的大量死亡,会给渔民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影响产业的持续发展。近些年,因为水产养殖品种种质退化、品种贸易频繁等因素,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的发生种类多,危害巨大。因此,建议依照常规监测模式,不断扩大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种类和样品数量。 2019年锦鲤疱疹病毒病状况分析 一、前言 锦鲤疱疹病毒病(koi hepesvirus disease, KHVD),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入水生动物疫病名录,我国将其列入《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二类动物疫病。易感宿主主要为鲤和锦鲤,是一种具有高传染性、高发病率和高死亡率的病毒性疾病。KHVD流行范围广,危害大,给我国及世界多个国家的鲤及锦鲤养殖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KHVD的病原是鲤疱疹病毒 Ⅲ型,又名锦鲤疱疹病毒(KHV),为疱疹病毒目(Herpesbirales)、异样疱疹病毒科(Alloherpesbiridae)、鲤疱疹病毒属(Cyprinibirus)成员。自1997年在德国首次暴发后,KHV迅速在全球蔓延,目前,已有28个国家报道过锦鲤疱疹病毒病,遍布欧洲(波兰、英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卢森堡、荷兰、爱尔兰、瑞士、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北美洲(加拿大、美国),亚洲(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非洲(南非)。 为了及时了解我国KHVD发病流行情况并有效控制该病的发生和蔓延,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从2014年开始,已连续6年下达了KHVD监测与防治项目。项目下达后各承担单位能够按照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和任务。 二、2019年全国KHVD监测实施情况 (一)各省份监测情况分析 2019年,KHVD疫病监测共采集样品316份,其中,共检出阳性4例,分别是北京2例、广东2例。所设监测点共288个,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5个、省级原良种场28个、苗种场51个、观赏鱼养殖场76个、成鱼养殖场128个。与2018年相比,监测点、监测样品数、阳性数、阳性率均出现大幅下降。 各省份监测任务完成情况如图1所示。2019年,KHVD的监测范围是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宁夏共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四川、重庆、甘肃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是连续5年参加KHVD监测;而内蒙古、山东、湖南3省也连续4年进行KHVD的监测。KHVD监测网已经基本覆盖全国锦鲤和鲤鱼养殖区。 图1 各省份检测任务完成情况 各省份监测点设置分布情况如图2所示,共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测点能够覆盖苗种场、成鱼养殖场或观赏鱼养殖场等各种类型的养殖场。其中,北京、河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省级以上的原良种场进行了监测;而广东、天津、安徽三地则未对苗种场进行监测。建议各省继续加强对苗种场的监测。 (二)养殖模式分析 2019年,各省份不同养殖模式样品监测情况如图3所示。北京、天津、河北、安徽、广东、陕西等6省(直辖市)的监测点除池塘养殖外,还包括工厂化等其他养殖模式;其余省份监测点均是单一的池塘养殖模式,这也与各省份的养殖模式分布有关。工厂化养殖监测样品共19例,其他养殖模式2例;而池塘养殖监测样品达到295例,占到总样品数的93.4%。所有阳性样品,池塘养殖模式检出阳性3例,工厂化养殖1例。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工厂化养殖的监测点很少,但仍然能检出阳性。因此,从连续几年的监测情况来看,无论哪种养殖模式,都无法完全避免KHV的感染。 图2 各省份监测点设置情况 图3 各省份不同养殖模式样品监测情况 (三)检测单位 按照监测实施工作的要求,2019年的监测时间为3—11月,覆盖所有可能发病的时间点,全年采集、检测的样品为316份。采样和调查工作由其各省市负责,检测工作由具有KHV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负责,确保了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本年度参与KHV样品监测的单位有: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大连海关技术中心、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四川农业大学、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三、监测结果分析 (一)阳性监测点分布 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养殖场点288个,检出阳性3个,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1.04%。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5个,未检出阳性;省级原良种场28个,未检出阳性;苗种场51个,未检出阳性;观赏鱼养殖场76个,检出3个阳性,检出率是3.95%;成鱼养殖场128个,未检出阳性(图4)。苗种场虽未检出阳性,但是由于其样品基数相对其他3种监测点要少很多,因此,并不能完全反应KHV的携带实际情况。分析认为,相比往年,2019年KHVD监测点大幅下降,尤其是往年较易检出KHV阳性省份的采样量出现明显下降。因此,2019年的KHV检出阳性率较低,并不能完全客观地反映出KHV的携带实际情况。 图4 2019年KHVD各种类型养殖场点的阳性检出情况 (二)2019年KHV阳性分布情况 2019年,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采集样品316份,检出阳性样品4例,平均阳性样品检出率为1.27%。4例阳性样品分别为北京2例、广东2例。 检出阳性的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阳性样品检出率为8.89%,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9.68%。其中,各省份的阳性样品检出率和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如图5所示。北京市近6年已有4年检出阳性,广东省则连续3年检出阳性。分析认为,KHV阳性检出区域相对集中在锦鲤养殖发达区域。截至2019年,全国已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出KHV阳性。鉴于KHV的高传染性、高致死率,其在局部地区感染、传播的风险不容小觑。 图5 2019年2个阳性省份的阳性养殖场点和阳性样品的检出率(%) (三)阳性样品分析 2019年,全国KHVD样品监测种类为鲤、锦鲤、金鱼等品种,检出KHV阳性的养殖品种及数量如图6所示。全年从锦鲤中共计检出KHV阳性4例,锦鲤的阳性检出率为4.1%(4/98));鲤未检出阳性。2019年,全国共有2个省份检出锦鲤KHV阳性,而检出鲤KHV阳性的省份为0个。综合阳性数量、阳性检出率、阳性分布区域来看,锦鲤的KHVD流行风险显著高于鲤。 图6 阳性养殖品种及数量 2019年,检出阳性品种养殖模式和苗种来源如表1所示。其养殖模式既有工厂化养殖,又有池塘养殖。所有阳性样品的苗种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为自繁自育;还有一种是从其他养殖场引种,且引种来源皆为本地。分析认为,由于大部分阳性监测点的苗种来源皆为自繁或从本地引种,因此,KHV阳性并未出现大面积传播、蔓延;然而,也有极少数阳性样品的苗种来源于外地引种,其流通、传播、扩散风险不容忽视。 表1 阳性样品养殖模式与苗种来源 KHV的感染具有季节性,即在18~28℃会引起高死亡率;而低于13℃或高于28℃,便较少发病。因此,温度等气候因子是该病暴发的一个主要诱发因素。从2019年的阳性样品采样水温来看(表2),温度主要在24~29℃,完全涵盖了病毒复制的最适宜温度范围;阳性样品规格的变化范围较大,有5~10cm大小的夏花,也有15~30cm大小的成鱼。可见,阳性的检出规格范围基本覆盖了从苗期到养成期的各个阶段。阳性样品均出现明显病症,出现了较多的死亡情况。提示一旦感染KHV,出现死亡的可能性极大,致死率较高。 表2 阳性样品详细信息 (四)阳性样品基因型 利用锦鲤疱疹病毒的TK(胸苷激酶)保守基因进行基因的分型,是目前KHV基因分型的一种方法。根据这种分型,KHV主要分为欧洲株(主要来自以色列和美国)和亚洲株(日本及其他东南亚地区)。目前,在我国较为流行的株型主要是KHV-A1(亚洲株)型。本文将各检测单位提供的测序结果,利用MEGA 5.0软件建立进化树如图7所示。分析认为,大部分KHV阳性与亚洲株亲缘关系十分相近。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山东1株阳性、2018年辽宁3株阳性以及2019年北京1株阳性并没有与亚洲株聚在一起,但是经NCBI比对,依然与KHV亚洲株有着99%的同源性。因此可以说明,各个阳性之间亲缘关系很近,未出现明显变异。此外,各省份的样品则呈现出区域同源性更强的特点,及来自一个省份的样品其同源性要更强,这可能与养殖场的就地引种以及共用一个水系有关,病毒的传播过程可能与水系密切相关。 图7 基于TK序列构建的系统发育树 四、风险分析及建议 (一)不同类型监测点风险分析 设置不同类型的监测点(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场、观赏鱼养殖场、成鱼养殖场),对其进行相关疫病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以分析出不同类型监测点感染风险,从而对疫病的防控产生重要的指导意义。6年来,共设置不同类型监测点共2664个,检出阳性监测点60个,阳性率为2.25%。近6年各个类型养殖场点的KHV阳性检出率如图8所示。国家级原良种场仅在2015年检出过阳性,其余年份均未检出阳性;省级原良种场在2014年和2015年均检出过阳性,其余年份未检出阳性;成鱼养殖场除了2014年、2018年未检出过阳性,其余年份均检出阳性;观赏鱼养殖场每年均有阳性检出,且阳性率要高于其他类型养殖场点。分析认为,观赏鱼养殖场有很大感染风险,成鱼养殖场感染风险较低;由于苗种场一旦带毒,会通过市场流通,造成传播感染,因此,苗种场的感染风险也不容忽视。 图8 近6年不同类型监测点KHVD阳性率(%) (二)养殖品种风险点及防控建议 综合2014—2019年的监测结果来看,共检出阳性样品66例。其中,锦鲤为49例、鲤为14例、禾花鲤为3例。3种阳性样品所占比例如图9所示,锦鲤所占比重最大,达到74.2%;其次是鲤,为21.2%;禾花鲤占比最小,为4.6%。此外,分析5种不同监测点中各宿主的阳性检出情况可以发现(图10),包括国家级原良种场在内的各种监测点中均有锦鲤感染KHV。截至目前,国家级原良种场和省级原良种场中的鲤还未检出过KHV阳性。因此,锦鲤依然是KHV感染的最主要风险品种;而鲤及其普通变种的感染风险也始终存在,不容小觑。KHV目前公认的敏感宿主就是锦鲤和鲤及其普通变种,研究表明,包括金鱼在内的多种淡水鱼类也可能成为KHV的携带者,但还没有致病的报道或相关研究证明。因此,KHV目前的防控重点主要是锦鲤。 图9 检出阳性品种比例 图10 不同类型监测点KHV感染宿主分布 防控建议:一是加强监测,尤其是苗种的检测,从源头上防止KHVD的流通性传播,控制了苗种的健康,也就牵住了整个产业的牛鼻子;二是加强养殖阶段的综合管理,当前KHVD主要流行于养殖阶段,近几年的KHV阳性也多是在养殖阶段感染暴发;三是加强对进口KHVD疫区的锦鲤检测,目前国内的养殖锦鲤,有一部分是来自于日本以及东南亚一些国家,而日本和东南亚国家曾多次暴发KHVD,因此KHVD通过进口方式传入国内的风险需加以控制。 (三)养殖区域风险点 经过连续6年的全国KHV监测,目前,已有北京、辽宁、河北、山东、江苏、安徽、四川、上海、浙江、湖南、广西、广东共计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出KHV阳性。其中,北京、江苏、安徽、四川、广东5省(直辖市)则至少2年检出阳性。从各检出阳性省份来看,KHV阳性主要呈点状分布,还未形成大面积扩散趋势。同时,一些锦鲤养殖集中区域成为KHV感染的高风险区域,以近2年检出KHVD阳性最多的广东省为例,其阳性监测点主要集中在江门市和中山市的锦鲤养殖场。 纵观KHVD阳性检出区域的变化趋势(图11),KHV阳性省份在2015年达到最高峰,共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出KHV阳性,随后慢慢下降至近年来的2~3个省份(广东、北京为主)。分析认为,KHV感染风险区域逐渐向养殖锦鲤较多地区集中,即由于锦鲤感染KHV风险较高,锦鲤养殖较集中的区域暴发KHVD的风险要显著高于其他地区。然而,由于曾出现过多达7个省份检出KHV阳性的情况,因此,其他地区KHV感染蔓延的风险也不容小觑。 图11 KHV阳性检出区域变化趋势分析 防控建议:一是做好阳性养殖场点苗种溯源调查,对于苗种来源、流通去向,需要继续跟踪、监测,密切关注KHV流行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切断带毒苗种的市场流通,对检出阳性品种,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净化,控制疫情或阳性样品的扩散、流通;二是做好日常的生产管理、疫病防控,以防为主,对于连续检出阳性的养殖场点要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如污染的水、包装物、运载工具、养殖操作工具等,要定期消毒,进入场地的交通工具和人员需要进行消毒处理,每个池塘的生产用具不要混用,经常用消毒剂进行消毒;三是在易发病前期,定期对池埂进行消毒,切断病原的传播途径。 (四)养殖模式风险点 当前,池塘养殖仍是我国水产养殖的主要模式。从连续6年的监测结果来看(图12),62个阳性样品中,有50例为池塘养殖模式,该模式检出阳性的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养殖模式。因此,池塘单养这种传统养殖模式对于锦鲤或鲤而言,确实有比较高的KHV感染风险;而工产化养殖作为目前最先进的养殖模式,也不能完全隔绝KHV的感染,2015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检出5例、7例、2例和1例来自工厂化养殖的样品。 防控建议:从当前的监测结果看,无论是池塘养殖或是工厂化养殖,均不能完全隔绝KHV的感染。目前的研究表明,KHVD只在锦鲤、鲤及其普通变种发病,尚未见其他品种感染KHV并发病的报道。因此,对于连续监测阳性且发病的养殖场,需要对养殖用水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在保证苗种不携带病毒的情况下,做好养殖过程中的疾病预防工作。 图12 近6年全国阳性样品养殖模式 (五)苗种来源风险点 苗种来源的风险控制,对于杜绝、切断KHVD的传染、流行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对2019年检出阳性的养殖场的数据进行分析(表1),发现4例阳性养殖场点的苗种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自繁自养(3例);二是从本地引种(1例)。分析认为,目前检出KHV的样品,其苗种主要在本养殖场或者本地区流通,当前最主要的风险点在于对外销售,且在一个或多个地区流通的苗种。 防控建议:一是做好苗种检疫工作,建议加强对各级原良种场的监测、检疫力度,在源头上控制KHVD的传播风险;二是对于自繁自养的养殖场来说,要加强种苗生产的管理,对于种苗要坚持做好前期的隔离暂养工作。在隔离期间,一方面进行健康状况的观察;另一方面,及时向当地水产检疫部门进行申报检疫,检疫合格后,可以正式养殖。如检疫不合格,或者检疫结果携带病原,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检疫品种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净化。 (六)基因型风险点 从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连续5年的监测结果来看,当前流行于我国的KHV株型主要是亚洲株。这表明,不同地区KHV的毒株在病毒的起源进化及分类上的差异性微乎其微。通过系统发育树可以明显的观察到一个现象,即来自同一省份或地区的阳性样品,其同源性也要比不同地区的更高一些。当然,由于当前获得的KHV阳性测序数据较少,且KHV基因分型研究还不够完善,因此关于不同地区KHV基因型的差异,还需要大量的流行病学和基因数据来研究证实。而这些不同基因型毒株差异的鉴定,对于疫苗的筛选和引进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可能存在漏检 疱疹病毒的特点之一是,在初次感染后具有潜伏宿主的能力,即病毒在宿主体内存留遗传物质但不复制病毒颗粒,基因不表达或仅有少数潜伏相关基因表达。在一定的应激条件下,如改变温度,潜伏的病毒可被诱导复制并释放病毒粒子,导致宿主出现疾病的临床症状。研究证实,锦鲤疱疹病毒也存在潜伏感染,而高温夏季和低温冬季一般不发病,发病温度为一般为18~28℃,病毒的最适增殖温度为15~25℃。然而,近几年检出阳性的监测点水温主要集中在25~30℃,并未检出其他水温下的锦鲤疱疹病毒阳性,尤其是潜伏感染的阳性病例并未检出。分析认为,我国当前的KHV流行情况还没有完全掌握,还有被KHV感染的区域没有被发现。因此,建议各监测单位对于采样时间的安排能够覆盖15~30℃这一水温区间,而不是只集中某一个较短的时期。 2.监测点设置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还有待加强 针对已检出过阳性的监测点进行连续的跟踪监测,对于掌握KHV的分布情况及流行趋势具有重要意义。从监测点的设置来看,部分省份未能对往年检出阳性的养殖场开展连续的跟踪监测,因此,KHV的流行趋势未能得到最全面地反映,其潜在的传播风险分析由于未能连续跟踪监测而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撑。建议各监测单位如无特殊情况(如养殖场因为各种原因而不再开展养殖活动),还是应当坚持对已检出阳性样品的养殖场开展持续监测,尤其是一些国家级或省级的良种场,应当纳入到每年的监测计划中。 3.部分检测单位对于阳性样品测序的必要性认识还不够,缺乏相应的测序数据 做好阳性样品的测序工作,可以为我国的KHV基因型的分类及时空分布研究提供数据支撑,而这也为我国KHV起源和进化研究提供重要依据。目前,已发现的流行于我国的KHV基因型变异及分布情况还没能完全掌握。从2014年开始的全国KHVD监测,可以为基因型的时空分布提供更多的流行病学调查数据。然而,当前KHVD的监测关于这方面的数据还有所欠缺,阳性的测序结果也还需进一步加以利用分析。建议各单位保存好阳性样品(-80℃保存),或将阳性样品集中至制定的实验室进行保存,并且对阳性样品及时测序,从而做好测序的数据归档工作,为KHV基因型调查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4.对于阳性场的处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国家虽然出台了《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但在实际动物疫病处理过程中缺乏可执行的操作细则,致使疫病处置职责不清。阳性场也不愿进行无害化处理,即使各机构检测出了疫病,但因没有很好地处置,病原依旧处在失控状态,十分不利于疫病的控制,建议应尽快出台管理办法。 5.疫病监测信息平台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我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水生动物重要疫病监测信息平台,即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及时地针对各类疫病进行信息、数据的及时上报,便于分析以及及时发现问题。从各省份提供的监测数据汇总来看,大部分省份都能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各项监测数据,但是也有少数单位的数据填写并不完整,如养殖方式、采样水温、样品规格、发病死亡情况等基础数据,造成相关的分析难以进行。尤其是阳性样品的数据,如详细的养殖场地点、养殖场面积、养殖水温、死亡率、苗种来源、造成的损失,包括测序的结果等对于风险分析和评估意义重大。建议各单位在平时的监测工作中就做好数据的填写保存工作,以免造成工作量过于集中而导致的漏填、错填等错误发生。 目前,我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水生动物产品消费数量需求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水产养殖小规模化占比偏高、水产养殖动物和水产品大流通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动物和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环境日益复杂,水生动物卫生工作体系与国际接轨的压力日益增加,为了更好地完善监测系统,建议扎实做好如下基础性工作: 1.加大对疫病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 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是疫控机构的法定职责,是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疫控机构要充分认识监测工作的重要基础作用和指导意义,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疫病监测和疫情报告的内外部工作环境。加强对养殖者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主动防疫意识,明确配合监测工作的开展是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增加监测工作经费,争取把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经费列入政府年度预算,确保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水生动物防疫人才队伍建设 要强化技术人员培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培养国际水生动物卫生标准规则技术专家队伍,及时了解、全面掌握OIE等国际组织相关工作领域发展动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最新国际标准规则在我国水生动物卫生工作中的推广应用。 3.加强阳性养殖场后续处置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发生一、二、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控制和扑灭措施;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也明确要求,对出现阳性样品的监测点,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做好阳性养殖场净化和突发疫情处置。因此,应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进行阳性养殖场的相应处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妥善处置阳性养殖场,有效控制病原扩散及疫情扩大。 4.加大指导力度 省级水生动物防疫机构应在重要疫病监测防控期间,做好指导工作,利用跟踪管理方式,全面掌握重要疫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首席专家单位应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指导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弥补缺陷,提高其工作质量,满足重要疫病的防控要求。 2019年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状况分析 一、前言 (一)2019年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研究进展 鲤疱疹病毒 Ⅱ型(CyHV-2)是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病原,引起养殖鲫大量死亡,严重威胁鲫养殖业的健康发展。鲫造血器官坏死病已引起国内外科研人员及我国渔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2019年,围绕CyHV-2引起的鲫造血器官坏死病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与病原监测工作,建立了CyHV-2病毒的快速检测方法研究,比较分析了免疫预防及病毒与宿主相互作用可能的作用位点,为病毒感染机制的研究奠定基础。在病毒检测与疾病诊断方法方面,对检测CyHV-2的5种PCR技术(普通PCR、双重PCR、巢式PCR、环介导等温扩增、实时荧光定量PCR)的灵敏性进行了系统研究。结果表明,综合检测灵敏度和阳性检出率、环介导等温扩增(LAMP),是一种适用于生产实践的能有效检测CyHV-2的良好技术。在CyHV-2感染的分子机制与宿主应答方面问题,一些学者通过基因克隆技术获得异育银鲫(Carassius auratus gibelio)I型IFN基因中IFNa亚群的一员——CagIFNa,结果表明,CagIFNa在鲫抗病毒免疫系统中起着重要作用。许晨等人构建了GiCB酵母双杂交cDNA文库,并利用此文库筛选到CyHV-2 ORF25编码蛋白的互作蛋白的阳性菌落,推测CyHV-2 ORF25的互作蛋白可能是细胞受体——蛋白激酶C受体1,并与之结合,调控细胞内的信号通路,以完成病毒的复制。此研究将有助于揭示CyHV-2的感染机理。 此外,在疫苗研制方面,有学者针对人工注射接种免疫耗人力物力,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很多困难的问题,研制出能够简单、易操作的浸泡免疫疫苗,即使用杆状病毒表面展示系统表达了9个截短的CyHV-2膜蛋白(ORF25、ORF25C、ORF25D、ORF30、ORF124、ORF131、ORF136、ORF142A、ORF146)和GFP报告蛋白。通过浸泡免疫,就可以诱导针对随后Cy HV-2攻击的保护性免疫应答。其中,在展示和表达ORF25、ORF25C和ORF146的杆状病毒免疫组中,它们的免疫保护率较高,表明它们具有作为预防CyHV-2感染的候选疫苗的潜力。 2015—2019年,农业农村部对全国鲫主养省份的CyHV-2进行了大范围的跟踪监测,从最初2015年的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到2019年的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省份范围覆盖了我国鲫主要养殖地区和省份,为未来我国鲫造血器官坏死病全国范围内的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防控和健康养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主要内容概述 为了继续跟踪监测CyHV-2疫病在我国的流行情况,保障我国鲫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继续将CyHV-2纳入《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方案。通过整理与分析2019年各监测省份的上报数据,了解CyHV-2在15个省份的监测实施情况,最后将2015—2019年5年的监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对连续5年监测结果的发病规律进行总结,以及在全年监测样品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关建议,初步形成2019年CyHV-2国家监测的分析报告。 二、各省开展CyHV-2疫病的监测情况 (一)2015—2019年参加省份、乡镇数和监测点分布 自2015年首次开展CyHV-2的专项监测工作以来,随着工作的顺利推进,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监测范围逐年扩大。2015年,监测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和甘肃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3个县、148个乡(镇);2016年,在2015年已有监测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上新增加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范围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河南、广西、甘肃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7个县、253个乡(镇)(图1、图2);2017年,监测范围扩大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8个县、276个乡(镇),监测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和甘肃,在2016年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湖南省和四川省;2018年,鲤疱疹病毒2型(CyHV-2)的监测省份与2017年相同,但是在2017年监测的基础上县和乡(镇)数量及地址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监测县的数量由2017年168个县增加到2018年的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2个县;2019年,CyHV-2的监测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2个区(县)、166个乡(镇),覆盖我国鲫养殖主要地区和省份。 (二)2015—2019年监测省份不同养殖场类型情况 按照《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采样要求,监测点应包括辖区内鲫的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常规测报点中的重点苗种场、观赏鱼养殖场及成鱼养殖场。2019年,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监测任务中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养殖点241个。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6个(2.5%)、省级原良种场27个(11.2%)、重点苗种场75个(31.1%)、观赏鱼养殖场16个(6.6%)、成鱼养殖场117个(48.5%)(图3)。2015—2018年,分别在17个、17个、15个和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养殖点384、426、414和249个。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5个(1.3%)、5个(1.2%)、6个(1.4%)和4个(1.6%);省级原良种场32个(8.3%)、39个(9.2%)、35个(8.5%)和17个(6.8%);重点苗种场105个(27.3%)、102个(23.9%)、123个(29.7%)和50个(20.0%);观赏鱼养殖场22个(5.7%)、28个(6.6%)、32个(7.7%)和23个(9.2%)及成鱼养殖场220个(57.3%)、252个(59.2%)、218个(52.7%)和155个(62.2%)。与2015—2018年4年的统计结果相比,2019年对监测省份的国家级原良种场的监测数量较2015—2018年整体趋势有所增加,由2015年的4个国家级原良种场增至2019年的6个(图4至图8),观赏鱼和成鱼养殖场的采集比例有所下降,观赏鱼养殖场采集个数从2016年的32个、2017年的28个、2018年的22个,到2019年观赏鱼的采集数量为16个;成鱼养殖场采集数量较2017年和2018年也有所下降,从2017的252个、2018年的220个,下降为2019年的117个成鱼养殖场。 图1 2015—2019年参加CyHV-2监测的县数 图2 2015—2019年参加CyHV-2监测的乡镇数 图3 2015—2019年CyHV-2不同类型养殖点监测情况 图4 2019年CyHV-2不同类型养殖点占比情况 图5 2018年CyHV-2不同类型养殖点占比情况 图6 2017年CyHV-2不同类型养殖点占比情况 图7 2016年CyHV-2不同类型养殖点占比情况 图8 2015年CyHV-2不同类型养殖点占比情况 (三)2015—2019年各省份监测采样数量 2019年,CyHV-2疫病监测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采集样品242批次。其中,北京15份、天津10份、河北30份、吉林5份、上海20份、江苏21份、浙江10份、安徽20份、江西20份、山东11份、河南15份、湖北25份、湖南20份、四川15份和甘肃5份。2015—2018年的监测样品采集,分别为407、454、487和307批次。其中,北京为20、20、30和25份,天津为10、20、30、30份,河北为30、62、50和72份,内蒙古为10、15和18份(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吉林为15、20和20份(2018年、2017年和2016年),上海为30、28、24和20份,江苏为30、34、72和69份,浙江为10、10、10和30份,安徽为32、50和60份(2018年、2017年和2016年),江西为30、20、30和30份,山东为30、30和20份(2018年、2017年和2016年),湖北为50、43份和50(2018年、2017年和2016年);河南为20、20和28份(2018年、2017年和2016年),湖南为30、20份(2018年和2017年),广西为30、30和30份(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四川为20、20份(2018年和2017年)和甘肃为10、12和15份(2018年、2017年和2016年)。与2015—2018年相比,连续5年各省份监测数量除天津、河北、浙江连续3年持平外,其他参加监测省份的采集样品数量均不同程度地有所下降(图9)。 图9 2015—2019年CyHV-2各省份样品数量监测情况 2019年参加监测的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养殖点性质设置分布情况如图10所示。上海、江苏、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测点基本覆盖了国家级、省级良种场、重点苗种场、成鱼养殖场或观赏鱼养殖场;其他省份包括苗种场监测的有天津、河北、吉林、浙江、安徽、山东、四川和甘肃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北京则以观赏鱼养殖场为主。2019年,参加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监测的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点中,能够基本全部覆盖养殖点性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比例为40.0%(6/15),能够覆盖苗种场和成鱼场或观赏鱼场的比例为53.3%(8/15),主要以成鱼场或观赏鱼场为监测点的比例为6.7%(1/15);2018年,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点中,能够基本全部覆盖养殖点性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比例为29.4%(5/17),能够覆盖苗种场和成鱼场或观赏鱼场的比例为58.8%(10/17),主要以成鱼场或观赏鱼场为监测点的比例为11.8%(2/17)(图11);2017年,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点中,能够全部覆盖养殖点性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比例为11.8%(5/17),能够覆盖苗种场和成鱼场或观赏鱼场的比例为88.2%(15/17),主要以成鱼场或观赏鱼场为监测点的比例为11.8%(2/17)(图12);2016年,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养殖点性质设置覆盖了国家级、省级良种场、重点苗种场、成鱼养殖场和观赏鱼养殖场的有江苏、江西和湖北3个省,其他省份除北京以观赏鱼养殖场,天津、河北、内蒙古以成鱼养殖场为主外,其他省份养殖场采集范围包括了苗种场和成鱼养殖场或观赏鱼养殖场(图13);2015年,为河北、江苏、江西、河南、上海及浙江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3省份北京和天津的监测点则以成鱼养殖场和观赏鱼养殖场为主。综合2015—2019年总体数据来看,与2018年相比,基本能够全部覆盖5种养殖场性质的监测省份有所上升,该监测范围基本能够对CyHV-2进行全面的跟踪监测。此外,2019年除了北京主要以观赏鱼养殖场为监测点外,其他14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主要以苗种场为主要监测对象。该监测计划的实施,能够对各主养鲫省份的苗种场进行重点监测和检测,降低苗种携带病毒的概率。 图10 2019年各监测省份养殖点性质设置分布情况 图11 2018年各监测省份养殖点性质设置分布情况 图12 2017年各监测省份养殖点性质设置分布情况 图13 2016年各监测省份养殖点性质设置分布情况 (四)采样品种和采样条件 2019年,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监测样品品种,包括鲫、金鱼及其他品种。其中,鲫数量最多,为227份,约占93.8%(227/242);金鱼监测数量为12份,约占5.0%(12/242);其他品种鱼类为3份(图14)。与2015—2018年4年监测的鱼类品种类别相比有所下降,2019年监测样品种类主要集中在CyHV-2易感的鲫和金鱼品种,在其他养殖品种几乎未涉及。这使得在监测CyHV-2过程中,能够更好地针对鲫造血器官坏死病进行监测,避免不易感的品种过多,对整体的监测精准性有所影响。不同种类监测品种所占比例及各省采样品种分布如图15至图21所示。 图14 2019年CyHV-2不同养殖品种占比情况 图15 2018年CyHV-2不同养殖品种占比情况 图16 2017年CyHV-2不同养殖品种占比情况 图17 2016年CyHV-2不同养殖品种占比情况 图18 2019年监测省份采样品种分布情况 图19 2018年监测省份采样品种分布情况 图20 2017年监测省份采样品种分布情况 三、2019年CyHV-2监测结果分析 (一)阳性检出情况及区域分布分析 2019年,CyHV-2疫病监测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采集样品242批次,检出阳性样品13批次,平均阳性样品检出率为5.4%。其中,阳性样品分布分别为北京2例(13.3%)、河北7例(23.3%)、江西1例(5.0%)、湖北3例(12.0%)4个省份(图22);2015—2018年,CyHV-2疫病监测共采集样品分别为407份、454份、487份和307份。其中,检出阳性21例、45例、38例和54例,平均阳性样品检出率为5.2%、9.9%、7.8%和17.6%,阳性样品分布分别为北京8例(38.1%)、3例(15.0%)、6例(20.0%)和4例(16.0%),河北4例(19.0%)、6例(9.7%)、19例(26.4%)(2015年),天津2018年无检出阳性、1例(5.0%)、1例(3.3%)和6例(20.0%),吉林1例(4.8%)(2018年),内蒙古4例(22.2%)(2016年),江苏1例(4.8%)、1例(2.9%)、18例(25.0%)和10例(14.5%),上海1例(4.2%)(2016年),江西5例(16.7%)和3例(10.0%)(2016年,2015年),湖北7例(33.3%)、32例(74.4%)、1例(2.0%)(2018年、2017年和2016年)以及浙江2例(20.0%)和12例(40.0%)6个省份(图23、图24)。与2015—2018年相比,2019年平均阳性检出率和2018年基本持平,与2015—2017年相比较平均,阳性检出率均显著下降(2015—2019:17.6%-7.8%-9.9%-5.2%-5.4%)。随着对我国鲫造血器官坏死病连续5年的阳性省份监测结果统计显示,北京在5年监测过程中,每年均能检测出阳性样本;湖北作为2016年新增加的监测省份,在2016—2019年均能检测出阳性样本,但是检出率与2017—2018年相比有显著下降的趋势(2017—2019:74.4%-33.3%-12%)(图25)。 图21 2016年监测省份采样品种分布情况 图22 2019年4个阳性省份的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和阳性样品检出率 图23 2018年5个阳性省份的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和阳性样品检出率 图24 2017年6个阳性省份的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和阳性样品检出率 与2015—2018年相比,2019年CyHV-2疫病监测省份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2015年的9个省份扩大到2019年的15个省份。阳性省份数量有所下降,如天津、江苏、安徽、湖南、山东等作为其中观赏鱼和鲫的主养区,在2019年未检测出阳性样本,这与渔业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在该病有效的监测检测、预防措施有密切关系。尽管一些养殖地区经过近5年推广总站采取的监测防控后有所改善,但是我国对CyHV-2易感宿主鲫和金鱼的主要养殖省份连续几年均检测出阳性样本。如北京市和湖北省在近年连续监测中均检测出CyHV-2阳性样品,此结果说明CyHV-2仍然是我国鲫主养区域的主要疾病之一。 图25 2015—2019年CyHV-2各省份平均阳性检出率监测情况 (二)不同类型监测点的阳性检出分析 2019年,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采集样品242批次,检出阳性样品13批次,平均阳性样品检出率为5.4%。在241个监测养殖点中,国家级原良种场6个,未检测出阳性;省级原良种场27个,1个阳性,检出率为3.7%;重点苗种场75个,未检测出阳性;观赏鱼养殖场16个,2个阳性,检出率为12.5%;成鱼养殖场117个,10个阳性,检出率为8.5%(图26)。其中,观赏鱼养殖场的阳性检出率12.5%>成鱼养殖场8.5%>省级原良种场3.7%>重点苗种场0%=国家级原良种场0%。与2015—2018年比较,2019年国家级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均未检测出阳性样本,与往年相比,国家级良种场(2017年阳性率为20.0%)、重点苗种场(2017年阳性率为6.9%,)的阳性检出率在逐年下降,这为控制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蔓延和疾病净化提供基础支撑。尤其苗种场阳性检出率下降明显,说明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及相关研究团队在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监测和疾病防控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建议继续加大对鲫和金鱼原良种场的监测和监管,在苗种方面有效控制疾病发生,为防止CyHV-2的继续蔓延和苗种带毒广泛传播起到关键作用。观赏鱼养殖场的结果显示,2019年的观赏鱼阳性检出率(12.5%),低于2018年(34.8%)和2016年(25.5%)的观赏鱼养殖场。以上阳性检出率的数据比较结果会给相关监测单位启示,下一步的监测方向应继续对观赏鱼养殖场的监测。尽管观赏鱼不作为我国的主要食用经济鱼类,但是观赏鱼携带CyHV-2病毒,在运输或售卖过程中可能对养殖鲫CyHV-2传播产生影响,而且CyHV-2高检出率,也为我国观赏鱼产业健康发展的隐患。因此,建议重视对观赏鱼CyHV-2的监测。 图26 2019年CyHV-2各种类型养殖场点的平均阳性检出情况 (三)易感宿主及比较分析 2019年,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监测养殖品种有鲫、金鱼和其他养殖品种,与2015—2018年的阳性样本检出品种相比,2019年阳性样本的检出品种是鲫和金鱼。在2015年和2016年样本监测过程中,出现一些省份在其他品种鱼类中检测出阳性样本的情况,如锦鲤、鲤和兴国红鲤。但是由于这几个品种的采样量较少,没有统计学规律,具体是由于CyHV-2感染宿主范围扩大,还是由于在监测过程某些环节出现问题,还有待大量的确凿数据进行验证(图27)。 图27 2015—2019年各种监测品种阳性检出率 四、CyHV-2疫病风险分析及建议 (一)我国CyHV-2易感宿主 通过连续5年(2015—2019)对我国鲫主养区省份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跟踪监测,结果表明,CyHV-2的阳性样本主要集中在鲫和金鱼品种。其中,2015—2019年的监测数据显示,CyHV-2感染鲫和金鱼的数量最多,所占整个阳性比例也最高,其中,以鲫品种的CyHV-2疾病监测为主。监测结果显示,鲫阳性样品数量最多(11批次),约占全部阳性样品的84.6%(11/13);金鱼约占15.4%(2/13)。从阳性样品检出率来看,鲫为4.8%(11/227);金鱼为16.7%(2/12)。说明目前CyHV-2仍然是我国鲫养殖业和金鱼养殖业健康养殖的重要威胁。 2019年,CyHV-2不同养殖模式的监测点共设置241个。其中,235个是池塘养殖,3个工厂化养殖,2个网箱(网栏养殖),1个其他养殖模式养殖。池塘养殖占整体养殖模式的95.4%,2019年全国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监测点的养殖模式仍然以池塘养殖模式为主。鲫作为我国主要的淡水养殖品种,养殖产量和规模在逐年增加和扩大,创造的经济价值也在不断提升,但是目前我国鲫养殖产业模式主要是以个人承包养殖,养殖模式多采用池塘等封闭水体为主,未形成规模化或工厂化养殖模式,水交换能力严重不足,不可避免存在水体污染,导致鲫的发病率不断提高。而且养殖户均为个体经营,管理比较困难,感染CyHV-2的水体随处排放,极易造成CyHV-2通过一家发病很快成为区域发病,这为CyHV-2提供传播途径。尽管在以上不利的条件下,2019年的苗种良种场监测的数据结果显示,国家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均未检测出阳性样本,苗种场较2015—2018年有所下降,说明相关部门在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监测和防控起到有效的作用,为以后我国鲫的健康养殖奠定基础和提供数据支撑。 2019年,监测阳性养殖品种结果显示,在鲫和金鱼养殖品种体内均检出了阳性样品。其中,尽管CyHV-2在鲫(11/13)中检测阳性样本较金鱼(2/13)阳性样本多,但是从阳性样品检出率比较发现,2019年金鱼阳性样品检出率(16.7%)要高于鲫阳性样品检出率(4.9%)。与2018年的监测结果相比较,2019年金鱼的阳性样品检出率较2018年的金鱼阳性样品检出率(44.4%)有所下降。这一结果也表明,随着近年全国水产推广总站和相关领域的病害专家对我国观赏鱼养殖场的疫病监测和防控的重视,使得2019年观赏鱼养殖场较往年的阳性检出率有所下降,建议2020年继续加强我国观赏鱼养殖场的健康管理和日常检测。我国作为金鱼的原产地,近年来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因此持续监测金鱼等观赏鱼感染CyHV-2情况,有利于了解病原的流行病学特征和发病情况,促进我国观赏鱼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二)不同养殖场类型传播CyHV-2分析 2015—2018年,全国CyHV-2监测数据显示,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在不同程度上出现阳性样本。2018年,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平均阳性率为2.5%(4/157)(2017年8.2%)。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未检测出阳性(2017年20.0%),省级原良种场的平均阳性率为8.3%(2017年10.3%),重点苗种场的平均阳性率为0.9%(2017年6.9%)。与2018年和2017年相比较,2019年的苗种场平均阳性率检出比率显著下降0.9%(1/108)(8.2%—2.5%—0.9%),其中,2019年国家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均未检测出阳性样本。以上监测比较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连续组织实施我国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监测工作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对我国主养鲫区域设置监测点和连续的跟踪调查疾病流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出现阳性样本的养殖场,尤其是苗种养殖场进行相关的预后措施,进而采取疾病防治工作,来降低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由于苗种是养殖好鲫的基础和关键,健康优质的苗种能从源头上切断疾病的传播。而通过连续5年监测的数据显示,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阳性样品的检测率逐渐降低。说明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监测工作,对我国鲫的健康养殖起着促进和推动作用,也为下一步我国鲫苗种场的规范化养殖提供配套监测服务。 (三)CyHV-2区域流行特征分析 从2019年样品监测区域分布来看,2019年参与监测的15个省份中,有4个省份检出了阳性样品。其中,阳性省份包括我国鲫主养区域湖北和河北以及观赏鱼养殖区北京。此外,北京连续5年监测结果中均检测出阳性样本,湖北作为2016年新增的监测省份,连续4年均检测出阳性样品,此监测结果说明,以上2个鲫或观赏鱼主养区仍然是CyHV-2的主要流行区。建议下一步加大对以上主养区域进行继续监测和相关疾病的预防措施。 (四)水温与CyHV-2流行关系 在养殖生产过程中,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暴发、流行与温度、气候及其变化密切相关。有研究表明,温度变化特别是短时间内温度的急剧变化,可以诱发潜伏感染的鲤疱疹病毒开始复制增殖而引起疾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在5—8月高发,也证实了气候与温度变化是该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2019年的监测数据统计显示,温度在6—7月检出阳性样本最多(9份阳性),平均阳性检出率为69.2%(9/13)。此外,其他4个阳性检出时间在4—5月。以上阳性检测结果,可能是鱼体本身携带病毒或是该病的检出时间范围扩大,这也为将来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提前采取预防措施给予时间暗示。 (五)防控策略建议 由于目前缺乏有效治疗鱼类病毒病的药物,再加上鱼类的生存环境决定了其在发病初期很难被察觉,这给鱼病的治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鱼类病毒病的预防是最为重要的防控途径。针对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的病原特性、流行病学特征与发病原因,做好防治工作措施。 要定期对养殖场亲鱼、鱼苗鱼种进行CyHV-2检疫。根据该疾病的流行和暴发季节选择好检疫时间和对象,尤其是针对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苗种场和重点苗种场应定期对亲鱼和苗种进行检疫,杜绝亲鱼带毒繁殖。养殖户在购买鲫鱼种时,应对购买的鲫鱼种进行检疫或询问苗种产地发病历史等,避免购买携带病毒的鲫鱼苗种。对历年有阳性样品检出记录的苗种场进行严密跟踪和调查苗种带毒原因,旨在杜绝病毒的发生和传播;此外,要重视养殖水环境的水质质量和底质改良,保持健康的养殖水环境,对避免疾病的发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日常管理中建议定期投喂天然植物抗病毒药物,调节鱼体的免疫力,增强其对病原生物感染的抵抗力,而且对鱼体没有明显的毒副作用。在鲫饲料中适量添加多种维生素、免疫多糖制剂以及肠道微生态制剂等,可明显改善鱼体的代谢环境,提高鱼体健康水平和抗应激能力;当疾病流行和暴发时,应对所有因患造血器官坏死病而死亡的鲫应采用深埋、集中消毒、焚烧等无公害化处理,避免病原进一步传播。对所有涉及疫病池塘水体、患病鱼体的操作工具,应采用高浓度高锰酸钾、碘制剂消毒处理。切忌将患病池塘水体排入进水沟渠。而且切忌滥用药,滥用药可能导致死亡数量急剧上升。 2019年草鱼出血病状况分析 一、前言 草鱼(Ctenopharyngodon idella)是我国产量最高的淡水鱼养殖品种,《2019中渔业统计年鉴》记录,全国草鱼产量550.43万t,占淡水鱼产量的21.63%,除西藏外在我国各地均有一定规模的养殖。草鱼呼肠孤病毒(grass carp reovirus, GCRV),尤其是基因Ⅱ型GCRV引起的草鱼出血病,是一种能够使草鱼、青鱼的鳍条鳃盖、肌肉、肠道等组织器官产生出血为主要临床症状的传染性疾病。该病流行范围广,发病季节长,病死率高,给我国草鱼养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9年中国水生动物卫生状况报告显示,我国养殖草鱼由于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9.2亿元。2008年,草鱼出血病列入《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的二类动物疫病;2015年,草鱼出血病首次列入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GCRV基因组结构,决定了该病毒具有变异迅速、病原学复杂的特点。同时,由于目前缺乏有针对性的治疗药物,是导致草鱼出血病广泛、快速、持续流行。GCRV的基因组由11条分节段的双链RNA(dsRNA)组成。与DNA病毒相比,RNA病毒缺乏具有修正错误的聚合酶,RNA在复制时出现的错误无法及时修正,容易发生基因突变;此外,分节段RNA病毒也可以通过重配的形式发生变异。病毒的突变导致抗原性和毒力改变,从而逃逸免疫应答,对宿主表现出强致病性。根据GCRV基因组RNA电泳结果的差异,将GCRV分为3个基因型。目前,在我国能够引起草鱼出血病,造成重要经济损失的流行毒株为基因Ⅱ型GCRV。 为了摸清草鱼出血病在我国的流行情况,切断草鱼出血病的传播途径,减少草鱼养殖过程中由于草鱼出血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实现我国水产养殖的提质增效、减量增收、富裕渔民的目标,2015年草鱼出血病被列入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截至2019年,已经连续监测5年,2015年计划样品510份(实际完成498份)、2016年计划样品461份(实际完成501份)、2017年计划样品373份(实际完成395份)、2018年计划样品450份(实际完成451份)、2019年计划样品295份(实际完成299份),累计完成检测样品2142份。通过连续数年的疫情监测,基本摸清了草鱼出血病的本底情况,为渔民疫情防控、切断疫病流行提供了基础数据。 二、2019年全国开展草鱼出血病的监测情况 (一)概况 2019年,监测计划中全国有17个省份参加草鱼出血病的监测工作,包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监测样品共计295个。截至2019年1月,所有省份都完成了既定的监测任务,一共完成监测样品299份,广东和河北2个省超额完成任务(图1)。 图1 2019年各省份草鱼出血病监测样品的完成情况 (二)监测点的分布和类型 2019年,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草鱼出血病监测,共在139个区县、201个乡镇的287个监测场点开展监测,每个省份涉及的县和乡镇数如图2所示。与2018年相比较,2019年虽然草鱼出血病疫情监测仍然覆盖了17个省份,监测覆盖区县数减少23.20%,乡镇数减少25.83%,监测场点数减少24.47%,检测样品数减少33.70%。 在287个监测养殖场中,国家级原良种场4个,占监测点1.39%;省级原良种场38个,占监测点13.24%;重点苗种场96个,占监测点33.45%;成鱼养殖场149个,占监测点51.92%;2019年监测点中,未涉及引育种中心和观赏鱼养殖场(图3、图4)。其中,上海、江苏、江西、湖南4省份的监测点类型较为丰富,涉及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产、苗种场和成鱼养殖场4种不同类型的监测点类型;河北、吉林、安徽、山东、湖北、广西、重庆和四川8省份的监测点涉及了3种监测点类型,其他省份都较为单一。草鱼出血病的主要危害草鱼苗种,2龄草鱼主要呈隐性感染,虽然不表现明显的症状,但是可以携带病原,因此,监测范围应该尽量覆盖苗种场和成鱼养殖场。 图2 2019年参加草鱼出血病检测的区县、乡镇和检测点数量 图3 2019年每个省份不同类型监测点数量 (三)监测点养殖模式 2019年,全部监测点的养殖模式以淡水池塘养殖为主。全部299份样品中其中284个样品来自池塘养殖模式,占总数的94.98%;13个监测样品来自淡水流水池塘的养殖模式,占总数的4.35%;2个监测样品来自淡水网箱养殖,占总数的0.67%(图5)。在所有监测省份中,河北、安徽和江西监测点养殖模式多样性较好,包括3种不同养殖模式;其他各省份样品均采自淡水池塘养殖模式(图6)。2019年,14个阳性样品全部来自于池塘养殖模式,其他模式未有检出。建议对于淡水流水池塘的养殖模式,建议做好养殖尾水处理,防止发生疫情时病原微生物通过水体扩散。 图4 2019年GCRV不同监测点分布 图5 2019年监测样品来自于不同的养殖模式 图6 2019年监测点养殖模式 (四)采样品种 2019年,采样品种以草鱼为主。在全部监测样品中,草鱼样品有297份,占全部样品的99.33%;青鱼样品2份,各占全部样品0.67%(图7、图8)。基因Ⅱ型草鱼呼肠孤病毒的敏感宿主是草鱼和青鱼,因此采样集中在草鱼。青鱼也是草鱼呼肠孤病毒的主要敏感宿主,能够携带、感染和传播草鱼出血病,因此加强对青鱼的监测力度,对控制草鱼出血病疫情、净化病原都具有重要意义。 图7 2019年草鱼出血病采样品种分布图 图8 2018年每个省份采样品种和采样数量 (五)采样水温 按照草鱼出血病的采样要求,采样在春、夏、秋季进行,水温在22~30℃,最好在25~28℃采样。2019年,采集的299份样品中均在采样时记录了温度,所有样品采集时温度均不低于15℃。其中,在15~19℃温度条件下采集的样品6个,占2.01%;在20~24.5℃温度条件下采集的样品74个,占24.75%;在25~29℃温度条件下采集的样品194个,占64.88%;30℃以上采集的样品15个,占5.05%(图9)。2018年,在15~20℃温度条件下采集的样品70个,占15.52%,不符合最佳采样水温的样品数量比例较高。而2019年监测样品采集明显注意到了水温的要求,有了大幅度的改善,可提高监测结果有效性(图10)。 图9 2019年样品采集水温分布 图10 2019年各个省份采样温度的分布情况 (六)采样规格 2019年,所有检测采集样品均记录有样品规格。其中,大多数样品采用体长作为规格指标,部分样品是以体重作为规格指标。为了便于统计,一律以样品体长的平均值作为规格指标(提供体重数据的样品进行了体长估算)。从记录的数据来看,2019年草鱼出血病采样规格主要集中在5cm以下的样品,共计164个,占样品的54.85%;其次为5~10cm的鱼,共计52个样品,占样品的17.39%;10~15cm鱼,20份,占6.69%;15~20cm的鱼23份,占样品的7.69%;20cm以上的鱼40份,占样品的13.38%(图11、图12)。 图1 12019年样品采样规格分布 图12 2019年各省份采样规格分布 (七)检测单位 参与样品检测任务的单位,包括武汉海关技术中心、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黑龙江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山东海洋生物研究院和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9家单位,检测单位分别来自海关、科研院所和推广系统。所有参与检测机构均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相关疫病检验检测能力测试,确保检测检测结果准确有效(图13)。 图13 参与样品检测工作的单位 三、2019年检测结果分析 (一)各省份阳性监测点分布和比率 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养殖场点287个,检出阳性14个,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4.88%。在287个监测养殖场中,国家级原良种场4个,无阳性样品检出;省级原良种场38个,无阳性样品检出;苗种场96个,5个阳性,检出率为5.20%;成鱼养殖场149个,9个阳性,为检出率6.04%(图14)。2018年省级良种场45个,3个阳性;2019年省级良种场无阳性样品检出。统计结果初步表明,通过连续几年的监测,草鱼出血病在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场获得有效控制。 (二)各省份阳性样品分布和比率 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采集样品299批次,检出阳性样品14批次,平均阳性样品检出率为4.87%。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天津、湖北、江西、广东和广西5省份检测出了阳性样品,5省份的平均阳性样品检出率为12.39%;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13.21%(图15、图16)。其中,有阳性检出的场点中,天津市样品阳性场点检出率最高,为40%;其次是湖北省,样品阳性场点为15%;江西省样品阳性场点检出率最低,为4%(图17)。2018年草鱼出血病监测,湖北、广东、江西均有阳性检出,阳性率分别为15%、12.50%、10.34%;2019年监测数据显示,湖北阳性率持平,广东和江西略有下降。这3个省份都是草鱼养殖大省,草鱼出血病防控工作需要长期、持续地进行。 图14 2019年草鱼出血病各种类型养殖场点的阳性检出情况 图15 2019年各省份阳性样品检出情况 图16 2019年各省份阳性养殖场检出情况 图17 2019年阳性样品检出省份样品和养殖场点的阳性率 (三)阳性样品的水温分布 2019年,共检测出14个阳性样品,所有检测阳性样品都清晰记录了采样时的水温,阳性样品的记录水温均在20~28℃。其中,28℃水温的检出样品最多,为5个,占阳性样品的35.71%;27℃,检出阳性样品4个,各占阳性样品的28.57%;26℃检出阳性样品2个,占阳性样品总数的14.28%;20℃和25℃各检出1个阳性样品,占阳性样品的7.14%(图18)。按照草鱼出血病的采样要求,采样在春、夏、秋季进行,水温在22~30℃,最好在25~28℃采样。检测阳性样品的采集水温均在推荐样品采集温度下获得的样品,并且几乎所有的阳性样品均为25~30℃最佳采样时间采集的样品,占阳性样品总数的92.86%。推荐以后监测的样品尽量在22~30℃的温度范围内采集,以确保阳性样品能够被最大程度检出,为全国范围内疫情流行趋势的判断提供准确依据。 图18 2019年阳性样品的水温分布 图19 2019年阳性样品的规格分布 (四)阳性样品的规格分布 2019年阳性样品14份,其中,5cm以下的样品有4份,占阳性样品28.57%;5~10cm的样品3个,占阳性样品的21.43%;10~15cm的样品1个,占阳性样品的7.14%;20cm以上的样品2个,占阳性样品的14.29%(图19、图20)。但从不同规格采样数和样品阳性率来看,体长5~20cm的样品阳性率最高,为17.61%;其次为体长5~10cm的样品,阳性率为6%;小于5cm样品的检测阳性率最低,为2.44%。因此,建议增加对体长5cm以上样品的采集量。 图20 2019年不同采集样品规格的检测阳性率 (五)阳性样品的地区分布 2019年检出的阳性样品,分布在天津、湖北、江西、广东和广西5省份,除天津外,阳性样品主要来自于长江以南省份,并且是我国草鱼主要养殖地区。表明在草鱼主要养殖地区,草鱼出血病仍然是危害我国水产养殖的主要病害,需要加强疫情的防控力度。 四、2015—2019年监测情况对比 (一)采样规模和完成情况 2015年,计划完成样品数510份,实际完成样品数498份,完成率97.65%;2016年,计划完成样品数461份,实际完成样品数501份,完成率108.68%;2017年,计划完成样品数373,实际完成样品数395,完成率105.90%;2018年,计划完成样品数450份,实际完成样品数451份,完成率100.22%;2019年,计划完成样品数295份,实际完成样品数299份,完成率101.35%。2016—2019年,均超额完成了年初制订的采样任务。 从采样数量和采样点的设置来看,草鱼出血病从列入监测计划以来,监测点和采样数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015年,检测点中包含内蒙古,但完成度不理想,可能与所处地理位置有关以及水产养殖现状有关。2016—2018年,停止在内蒙古进行草鱼出血病监测。2017年新增加了贵州和宁夏,2018年覆盖了草鱼主要养殖省份广东,进一步扩大了监测范围。2019年没有增加监测省份,每个省份采样数量有所调整(图21)。 图21 2015——2019年采样规模和完成情况对比 (二)监测点的数量 2015年监测点472个,2016年监测点463个,2017年监测点376个,2018年监测点380个,2019年共设置监测点287个,是自2015年开展草鱼出血病疫情监测以来最少的一年。草鱼是我国最大宗的淡水养殖品种,虽然从监测数据来看,阳性率并不是很高,主要跟送检样品多为健康草鱼有关。但是草鱼出血病疫情在我国并未出现明显下降趋势,仍然是危害我国淡水渔业的主要疫病之一。持续进行疫情监测仍然是疫病防控的关键,因此,建议维持草鱼出血病监测点的数量和布局稳定性(图22)。 (三)监测品种 草鱼出血病有宿主特异性,目前报道感染并引起发病的品种为草鱼和青鱼。2015年,采样品种主要以草鱼为主,488份样品有476份为草鱼样品,占全部样品的97.54%,其他样品分别是鲤6份、青鱼5份、鳊1份;2016年,集中采集草鱼样品,501份样品中,草鱼样品有500份,占全部样品99.80%;2017年,草鱼样品有387份、青鱼样品有8份;2018年,草鱼样品441份,占全部样品97.78%,青鱼样品10份;2019年,草鱼样品297份,占全部样品的99.33%,青鱼样品2份。鲤等其他混养鱼类是否可以携带病毒成为传染源,现在尚无定论。在样品总量减少的前提下,建议集中采集敏感宿主样品开展监测工作(图23)。 图22 2015—2019年监测点类型对比 (四)采样水温 草鱼出血病病毒的增殖和疾病暴发与水温密切相关。草鱼出血病全年具有两个明显的高峰阶段,第一个高峰期是6月初至7月初,此时水温超过25℃;第二个高峰期是9—10月,此时水温下降到30℃以下。采样把握合适的季节,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检出效率。2015年,所有记录采样温度的405个样品,20~30℃采集的样品有337个,占全部样品的83.21%;2016年,所有记录采样温度的样品397个,20~30℃采集的样品有332个,占全部样品的83.62%;2017年,采样395个,仅有1例样品采样温度记录错误,其余样品均记录了采样温度,20~30℃采集的样品有343个;2018年,所有记录采样温度的样品451个,20~30℃采集的样品有360个,占样品总数的79.82%;2019年,所有记录采样温度的样品299个,20~30℃采集的样品有278个,占样品总数的92.98%。从水温记录来看,2019年采样水温的合理性有很大的提高(图24)。 图23 2015—2019年采样品种对比 图24 2015—2019年采样水温对比 (五)采样规格 草鱼出血病主要危害两个阶段的草鱼,第一个发病高峰期是6月初至7月初,主要危害养殖2龄草鱼,即前一年春季投放的夏花鱼种经过1年饲养并越冬以后的春片鱼种,并造成大量死亡;第二个高峰期是9—10月,主要侵害1龄草鱼,即当年草鱼种,死亡率可达90%以上,其他年龄的草鱼很少发病。2015年,草鱼出血病采样规格主要集中在5~10cm的鱼,共计180个样,占全部样品的52.02%;其次为10~15cm的鱼,共计112个样品,占全部样品的32.37%。2016年的采样规格与2015年相似,仍然集中在5~10cm的鱼,共计211个样品,占全部样品的59.93%;其次为5cm以下的鱼,共计83个样品,占全部样品的23.58%。考虑到草原出血病对草鱼苗种危害较大,尽早检出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经济损失。2017年,草鱼出血病采样规格主要集中在5cm以下的小鱼,共计204个样品,占全部样品的51.65%;其次为5~10cm的鱼种,共计117个,占样品的29.62%。2016年和2017年,都适当增加了20cm以上鱼的检测,并分别检测到1例阳性,提示在后面的监测采样工作中,可以适当加大较大规格的样品。2018年,草鱼出血病采样规格主要集中在5cm以下的鱼,共计231个样品,占样品的51.22%;其次为5~10cm的鱼,共计132份样品,占样品的29.27%;10~15cm的鱼,46份,占样品的10.20%;15~20cm的鱼13份,占样品的2.88%;20cm以上的鱼27份,占样品的6.43%;2019年,草鱼出血病采样规格主要集中在5cm以下的样品,共计164份,占样品的54.85%;其次为5~10cm的鱼,共计52份样品,占样品的17.39%;10~15cm鱼,20份,占6.69%;15~20cm的鱼23份,占样品的7.69%;20cm以上的鱼40份,占样品的13.38%(图25)。 图25 2015—2019年采样规格 (六)检测结果对比 1.阳性监测点 2015年,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养殖场点418个,检出阳性10个,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2.39%;2016年,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养殖场点463个,检出阳性23个,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4.97%;2017年,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养殖场点376个,检出阳性14个,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3.72%;2018年,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养殖场点380个,检出阳性27个,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7.11%;2019年,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了287个监测点,检出阳性14个,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4.88%。与2018年监测结果先比较,阳性场点检出率明显下降。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均无阳性检出,苗种场阳性率下降。这些数据表明,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国家疫病监测计划等工作开展,疫病防控取得了一定成效(图26、图27)。 图26 2015—2019年监测点和阳性监测点对比 图27 2015—2019年监测点阳性率对比 2.阳性样品 2015年,采集样品488个,检出阳性样品10个,阳性率2.05%;2016年,采集样品501个,检出阳性样品24个,阳性率4.79%;2017年采集样品395个,检出阳性样品14个,阳性率为3.54%;2018年,采集样品451个,检出阳性样品30个,阳性率为6.65%;2019年,对299份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检出阳性样品14份,平均阳性检出率4.68%。与2018年监测情况相比,2019年阳性样品检出率下降29.17%。2015—2019年,草鱼出血病样品数量有一定波动。2018年监测计划样品数量是450个,2019年样品数量下降到295个,减少了34.44%的样品数量。2019年阳性样品数量降低,与加强健康渔业养殖管理有关,但也可能与样品容量降低有关。2018年广西的监测样品46个,阳性就达到10个;而2019年广西的监测样品下降到30个,阳性3个。2018年重庆10个监测样品,3个阳性;2019年重庆未有阳性检出。每年监测点和采样数量的变化,对监测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对于广东、广西、江西、湖北等草鱼主养区的监测点和样品数量,建议每年尽量保持恒定(图28)。 图28 2015—2019年样品数和阳性样品对比 3.阳性样品分布 2015年,共有北京、广西、江苏和湖北等4个省份检出阳性样品,其中,广西阳性检出率最高,为23.33%。2016年,阳性检出城市扩大到6个省份,包括北京、广西、江苏、江西、上海和天津,比2015年增加两个,其中,阳性检出率最高的仍然是广西,样品阳性率达到31.43%。2017年,共有广西、江西、天津和上海检出阳性样品,天津阳性检出率最高,为40%;其次为江西,阳性检出率为20%。2018年17个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中,6个省份检测结果有阳性,其中,安徽和重庆首次检测结果为阳性;连续2年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湖北省,在2018年的阳性检出率为13.30%;首次纳入草鱼出血病监测的广东,草鱼出血病的阳性检出率也较高,为12.50%。2019年,在广西、江西、天津、湖北和江西5省份有阳性检出,5省份平均样品的阳性检出率为12.39%,其中,广西已连续5年检出,江西连续4年检出;湖北和广东是草鱼产量最大的省份,连续2年阳性率保持在10%~15%,需要持续关注(图29)。天津在2016年、2017年均有阳性检出,2018年未检出,2019年再次出现较高的阳性率,达到40%的阳性率。查看天津这几年的采样、送样和检测情况,每年均有差异,推测这种反复的阳性情况跟采样点设置和送检单位有一定关系。 图29 2015—2019年阳性检出省份的对比 五、风险分析及建议 (一)风险分析 1.草鱼出血病病原风险分析 草鱼呼肠孤病毒是双链RNA病毒,目前已经报道的有3个基因型。无论是国家监测计划草鱼出血病连续5年的主动监测,还是首席专家单位连续9年的被动监测,已有数据表明,目前造成我国草鱼出血病的病原为基因Ⅱ型GCRV。基因Ⅱ型GCRV对鱼体致病性强,但是细胞敏感性低,首次细胞接种存在难度,在目前已有的鱼类细胞系上不能产生明显的细胞病变。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对监测计划推荐检测方法进行适当调整,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易感染宿主风险分析 GCRV的主要危害对象是草鱼和青鱼,也有文献报道可以感染麦穗鱼和稀有鮈鲫等小型鱼类,能在鲢等混养鱼类中增殖,但不引起发病。2019年渔业统计年鉴记录,全国草鱼产量550.43万t,占淡水鱼产量的21.63%,草鱼是我们最大宗的监测对象。2019年采样品主要为草鱼,占全部样品的98.65%,检测阳性样品全部为草鱼样品。由于目前我国池塘养殖草鱼大多与鲢、青鱼、鲫、鲤等其他家鱼混养,因此,草鱼出血病的监测对象在以草鱼为主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兼顾其他混养鱼类。青鱼作为GCRV的主要敏感宿主,采样量一直较少,虽然连续5年监测结果均为阴性,应该继续对该养殖品种进行监测。 3.养殖区域风险分析 从2015年至今,累计在北京、广西、江苏、江西、天津、上海、湖北、安徽、广东、重庆等10省份监测到草鱼出血病的阳性样品。2019年,在广西、江西、天津、湖北和江西5省份有阳性检出,5省份平均样品的阳性检出率为12.39%。其中,广西已连续5年检出,江西连续4年检出,湖北和广东连续2年检出。天津在2016年、2017年均有阳性检出,2018年未检出,2019年再次出现较高的阳性率,达到40%的阳性率。查看天津这几年的采样、送样和检测情况,每年均有差异,推测这种时断时续的阳性情况,与采样数量、采样点设置和送检单位有一定关系。湖北和广东是草鱼产量最大的省份,连续2年阳性率保持在10%~15%,需要加强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确保草鱼苗种的健康安全。 4.养殖类型风险分析 连续5年(2015—2019年)对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场、成鱼养殖场进行草鱼出血病疫情监测。监测结果表明,2019年草鱼出血病阳性率较2018年有所下降。2019年国家级原良种场和省级原良种场均无阳性样品检出,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连续3年无阳性样品检出,充分体现了国家病原监测工作的成效。但是重点苗种场的阳性率始终保持在5.15%~9.03%,属于风险较高的类型;苗种场的阳性率也直接影响到成鱼养殖场,这5年的阳性率在0.81%~6.04%。由于苗种是草鱼健康养殖的前提和关键,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苗种场的监测。 5.苗种来源风险分析 通过对苗种的监测,控制病原随苗种交易在不同地区传播对于预防和控制草鱼出血病流行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全部省份对草鱼出血病阳性监测点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阳性养殖场点既有成鱼养殖场,也有苗种场;阳性场点苗种来源主要为自繁自养,占全部阳性场点66.67%,少数为本地引种,占阳性场点33.33%;所有苗种均未进行检疫;广西的3个阳性场苗种均引自同一个苗种场。另外,阳性养殖场点大多没经过疫苗免疫接种,虽然广东的3个阳性场点记录接种了商品化疫苗,但是疫苗为基因I型,不能产生有效保护。目前,检出草鱼出血病样品其苗种主要在本养殖场或本地区流通,因此,没有出现草鱼出血病跨地区流行。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监测范围的稳定性 目前,草鱼出血病监测范围覆盖了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和江西等17个省份,基本覆盖了草鱼的主养殖地区。可能是受到监测总体任务量和经费的影响,与2018年相比,2019年监测覆盖区县数减少24.31%,覆盖乡镇数减少25.83%,监测场点数减少25.26%,检测样品数减少34.15%。草鱼是我国最大宗的淡水鱼养殖品种,除西藏没有养殖记录,草鱼养殖已经覆盖了我国全部省份。由于草鱼养殖覆盖面广,苗种流动贸易较为频繁。2020年,建议增加草鱼出血病监测点和样品数量,对于历年阳性和草鱼主养区域,如江西、广东、广西、湖南、湖北、重庆、江苏等省份的监测力度要加大。 2.监测结果的追溯性 2019年,监测阳性场点流行病调查结果表明,阳性场点检出后对阳性样品都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大多数阳性场点对发病草鱼采取焚烧或深埋的处理措施。1个养殖场对池塘进行生石灰消毒处理,但处理后的养殖场点没有进一步复检。此外,对于阳性苗种场,建议应进一步对该养殖场已经售出苗种开展追踪调查,尽早发现通过苗种流通后可能存在草鱼出血病风险的养殖场,及时阻断病原传播,减少损失。 3.样品采集的规范性 草鱼出血病发病最适水温为22~28℃,2019年阳性样品的记录水温均在20~28℃,低于20℃和高于30℃未见阳性样品检出。监测样品大部分符合最佳水温要求,但也有部分省份20℃以下采集样品5份、30℃以上采集样品15份,不规范的样品采集方式可能造成监测结果不准确。因此,要获得较为准确的监测数据,应在病毒最佳发病温度条件下采集样品。 4.苗种管理的科学性 虽然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未有阳性检出,但是仍然不能放松对原良种场的监测力度,在源头上切断草鱼出血病传播的可能风险。2020年,进一步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防止草鱼出血病随苗种跨地区传播,减少由于引入染疫苗种给生产带来的损失,也可以避免不同地区、不同基因型毒株随苗种传播混合感染后突变出新的强毒株。目前,预防草鱼出血病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进行疫苗接种,经过疫苗免疫后的草鱼,可以显著降低GCRV的感染风险,应积极引导养殖户对草鱼进行免疫接种。短期内,水生动物疫病达到无疫区的级别难度较大,但是可以对小范围或者单独的养殖场进行区域化管理。对于连续监测阴性的养殖场点,通过产地检疫、疫苗接种、生态防控等多项措施,逐步开展无规定疫病苗种场建设,实现病原局部地区净化。 5.检测方法的合理性 目前,引起草鱼出血病的主要流行毒株为基因Ⅱ型GCRV,虽然目前已有分离GCRV的草鱼源细胞系,但基因Ⅱ型GCRV对宿主致病性强,对细胞敏感性差,病毒初次细胞接种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在组织中病毒载量较低的情况下,细胞分离失败问题比较常见。2019年,草鱼出血病监测计划按照《草鱼出血病诊断规程》(GB/T 36190—2018)进行样品检测。按照该诊断规程,细胞分离是第一步,细胞分离后才能进行核酸检测。由于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基本都是采集无临床症状的草鱼种,阳性样品的病毒载量较低,再加上基因Ⅱ型GCRV本身细胞分离有难度,如果采用细胞分离再进行检测,很大程度会造成样品的漏检。2019年下半年,参考实验室平行比对了部分监测样品,如果采用细胞分离再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但直接采用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并且测序结果正确。针对这个病原的特殊情况,建议2020年草鱼出血病监测计划采用《草鱼呼肠孤病毒三重RT-PCR检测方法》(GB/T 37746—2019)或《草鱼出血病诊断规程》(GB/T 36190—2018)中RT-PCR的检测方法,直接进行样品检测。对于有明显临床症状的草鱼,可以送至有条件的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此外,由于GCRV是基因组分节段的双链RNA病毒,存在一定变异性,草鱼出血病参考实验室和首席专家单位应根据病毒的分子流行病学情况,不断完善草鱼出血病的检测技术,提高检测的灵敏性与特异性。 2019年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状况分析 一、前言 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infectious haematopoietic necrosis, IHN)是一种冷水性鲑鳟鱼类的急性、全身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一直将其列为必须申报的疫病。2008年,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并作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对象;从2011年起,每年对IHN实施专项监测。 该病病原为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infectious haematopoietic necrosis virus, IHNV),是一种单链RNA病毒;属弹状病毒科、粒外弹状病毒属。病毒颗粒呈子弹状;具囊膜,囊膜含有病毒糖蛋白突起和宿主脂质。IHNV对热、酸、醚等不稳定。IHNV在淡水中至少存活1个月,特别是在有机物质存在的情况下存活更久。在显性感染中,病毒大量存在于肾、脾和其他器官内,通过尿液、性腺和外部黏液排出。IHNV可通过水平传播,由粪便、尿液、精(卵)液和外黏膜传播;也能够随鱼卵进行垂直传播。 IHNV易感宿主有虹鳟、大鳞大麻哈鱼、红大麻哈鱼、大麻哈鱼、细鳞大麻哈鱼、玫瑰大麻哈鱼、马苏大麻哈鱼、银大麻哈鱼、大西洋鲑,也包括一些海水鱼如牙鲆等。在我国主要危害虹鳟(包括金鳟)。 20世纪40~50年代,IHN流行地区仅限于北美洲的西海岸,之后,随着活鱼和鱼卵的国际贸易传播到欧洲和亚洲。80年代传入我国,IHNV会引起很高的死亡率,已经成为严重危害我国虹鳟产业的主要疫病。 IHN在水温8~15℃时流行,可感染各种年龄的虹鳟,尤其对3月龄以内的苗种危害更大。IHN暴发时,首先出现稚鱼和幼鱼的死亡率突然升高。受侵害的鱼通常出现昏睡症状,不喜游动并避开水流;但也有一些鱼,表现乱蹿、打转等。患病鱼体色变黑,眼突出,有的腹部有出血,腹部膨大,鳃苍白,鳍条基部甚至全身性点状出血,常见到有的稚鱼肛门处有1条拖尾的排泄物,俗称“假粪”。但这并非该病所独有特征。此外,通常在病鱼头部之后的侧线上方显示皮下出血,病后幸存鱼有的脊柱变形。内部症状主要为:通常肝、肾、脾苍白,胃充满奶状液,肠道充满黄色黏液,器官组织点状或斑状出血,肠系膜及内脏脂肪组织遍布血斑。 二、主要内容概述 2019年,对我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7个县(区)、69个乡(镇)的164个养殖场(监测点)实施了IHN的监测。根据上报监测数据,形成了2019年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的分析报告。主要内容是:①对2019年收集到的全国IHN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了解该年IHN的流行特点,并对发病趋势和疫情风险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②对2019年全国IHN监测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2019年IHN监测实施情况 (一)参加省份及完成情况 2019年的监测省份,包括辽宁、甘肃、河北、山东、北京、青海、吉林、陕西、新疆、云南、黑龙江、贵州和四川13个,涉及47个县(区)、69个乡(镇)(图1)。监测对象主要鳟(虹鳟和金鳟)和鲑。监测省份数量较2018年增加1个,监测活动覆盖的县(区)和乡(镇)数量较2018年分别减少2个和15个。 图1 2011—2019年抽样监测省份和县(区)情况 2019年,IHN监测点164个,较2018年减少25个监测点(表2),减少较多的为河北(减少了21个)。这主要是因为2019年部分省份冷水鱼养殖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腾退造成,同时,本项目监测经费不变而每份样品监测经费增加,从而造成监测数量减少。2019年,IHN国家监测计划任务数量为215份,实际完成221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除陕西较任务量少1份样品外,其余各省均按照采样任务要求完成了采样,而四川省停止采样二年后因冷水资源丰富,虹鳟养殖较多,再次进入监测计划(表1、表2和图1)。 表1 2011—2019年参加IHN国家监测的省份 表1 2011—2019年参加IHN国家监测的省份(续)-1 表2 2019年各省份IHN监测任务数量以及完成情况 (二)养殖场类型 2019年,监测点设置包括国家级原良种场2个、省级原良种场11个、重点苗种场40个、引育种中心1个、成鱼养殖场110个(图2和图3)。其中,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苗种场和引育种中心为54个,占全部抽样养殖场的百分率为32.9%,略高于2017年(32.5%)和2018年(32.3%);同时,显著高于2011—2016年抽样的原良种场和苗种场的比例。 由于原良种场或重点苗种场的病毒传播风险远远高于成鱼养殖场,因此,原良种场或重点苗种场抽样数量还需进一步加大。各省份抽样的各类型场情况如图3。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四川和新疆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样的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苗种场和引育种中心数,超过该省抽样场总数量的50%。其中,北京、吉林和黑龙江抽检的全部为苗种场(含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苗种场和引育种中心);另几个省份抽样的原良种场和苗种场总数尚未达到抽样总场数量的50%,需要增大比例(图4)。 图2 2011—2019年抽样监测的养殖场和样品情况 图3 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占比情况 图4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检渔场情况 (三)采样规格和水温条件 2019年,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能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采取适合规格的样品(表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采集6月龄以内鱼苗合计154份,占总数量(221份)的69.7%。这说明多数抽样省份基本落实抽样以鱼苗为主的要求,但是这一比例低于2017年和2018年。尤其青海、甘肃和山东抽样鱼规格偏大问题较为突出,青海采集的30份样品中有20份、山东采集的37份样品中有23份、甘肃采集的40份样品中有17份,规格均在6月龄或以上。 2019年,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能按照监测计划要求的水温采样(表3)。 如采集样品的鱼龄和水温不在要求范围内,将使得监测结果的可信度降低。 表3 2019年各地区抽样鱼规格、水温对应总样本数及阳性样本数 (四)监测品种 2019年,采集虹鳟样品201份,占总抽样数量(221份)的91%;所有检测样品中,检出阳性的11份样品均为虹鳟,阳性检出率5.0%。虹鳟是IHNV主要易感品种,也是我国主要的鲑鳟养殖品种。采集的其他鱼类为鲑20份,均为IHNV阴性。 (五)每份样品数量 按照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每份样品数量应达到150尾鱼。这是为了使检测可信度达到95%以上所需要的数量,是有科学依据的。2019年,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能按照监测计划要求的每份样品应达到150尾鱼的要求送样,符合要求的样品占总样品数量的85%(187/221);有34份低于150尾的样品。 采集样品检测需活体运输至检测实验室。如果送样单位有样品前处理能力,可在现场采集样品并处理后48h内冰鲜状态运送至检测实验室,并接入细胞;同时,应确保每份样品达到150尾鱼。但送样单位都很难达到这一不送活鱼而要求的条件,因此,还是要求送检活鱼。2019年,甘肃、云南、青海和河北未按要求送检活鱼,全部样品均用冷鲜或冰冻运输至实验室。出现了较多问题:一是有的省份没有在48h内将冰鲜样品运到实验室;二是有的省份是送的冷冻样品;三是有的省份送的是组织,造成无法核实尾数,有的组织还未加培养液。这无疑会使监测结果发生漏检,降低阳性检出率。这可能也是2019年监测结果低于往年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养殖模式 我国鲑鳟养殖主要为淡水水源,养殖与苗种繁育主要采用流水、工厂化和淡水网箱养殖模式(青海和甘肃主要以淡水网箱养殖模式为主)。近两年,在山东和河北还出现了海水深网箱养殖。近几年监测结果显示,在上述养殖模式中均已检出IHN。 (七)实验室检测情况 2019年,共有8个实验室承担了IHN监测样品的检测工作,各实验室承担检测情况见表4。由于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影响,一类公益事业单位不能直接收取农业农村部委托任务的经费,故2019年各检测实验室承担检测任务情况较往年发生重大变化。承担检测任务量占前三位的实验室分别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他们承担检测任务量分别占总样品量的42.5%、20.4%和15.8%。 按照实验室承担样品来源的多样性进行比较,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来源最多,分别为甘肃、青海、陕西、云南和四川5个省份;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承担黑龙江、吉林和河北3个省份;其他各实验室均承担1个省份检测任务。 按照阳性检出批次由多到少的实验室,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检出8批次,占总阳性检出率的72.7%;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出3批次,占总阳性检出率的27.3%;其他实验室均未检出阳性。 表4 2019年不同实验室承担检测任务量及检测情况 表4 2019年不同实验室承担检测任务量及检测情况(续)-1 四、2019年IHN监测结果分析 (一)监测结果 1.检出率 2019年,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置监测点164个(共采集样品221批次),有3个省检出阳性,即山东、甘肃和青海3省5县(区),涵盖7个监测点(阳性样品11批次)检出阳性,全国监测点阳性检出率为4.3%。其中,山东省的阳性监测点检出率最高,为33.3%;其次为青海9.1%;最后为甘肃3.7%(图5,表5和表6)。2019年,阳性检出率是历年监测最低的1年。经方差分析,2019年监测点阳性检出率显著低于其他年份(除2015年和2018年外)(P<0.05)。结合抽样情况(如未送活鱼),判断认为,2019年监测存在漏检情况的可能性较大。 图5 2011—2019年监测点阳性检出率 表5 2019年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IHNV阳性检出情况 表6 2011—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IHNV检出情况(阳性养殖场数/阳性县数) 2.阳性监测点类型 2019年,仅在2个苗种场和5个成鱼养殖场检出IHN,阳性检出率分别为5%(2/40)和4.5%(5/110);而在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和引育种中心,均未检出IHNV(图6)。 图6 2019年各类型养殖场阳性检出率情况 2015—2019年,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苗种场以及成鱼场阳性检出率详见图7。2019年各类型场阳性率均低于往年或持平。 图7 2015—2019年各类型养殖场阳性检出率 2011—2019年,参与IHN国家监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出阳性养殖场数及分布县(区)数量见表6。自全国开展IHN监测以来,2019年检测出阳性场和涉及县(区)最低,部分省份存在IHN假阴性的可能性较大,分析见后。 3.阳性监测点情况 青海省虹鳟养殖主要以网箱养殖为主,产量约占全国鲑鳟鱼产量的1/3。在2019年IHN监测中,在网箱养殖和流水养殖中均各检出1个IHN。据了解,检出阳性的2个场均未发病,但仍对鱼群进行全部销毁和无害化处理。 甘肃省鲑鳟养殖以网箱和流水养殖为主。在2019年IHN监测中,仅流水养殖中检出1个阳性场。该场为成鱼养殖场,以餐饮为主,鱼并未有发病症状,检出阳性后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处理。但据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监测结果显示,在该省网箱养殖中还存在IHN,同时存在IPN。 山东省阳性监测点有2家成鱼场、2家苗种场。 4.IPNV监测 2019年,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对甘肃省设立的监测点以外2个虹鳟养殖场的29份样品进行检测,在其中1家养殖场的21份样品中,2份既检出IHNV、又检出IPNV,13份仅检出IPNV,养殖虹鳟均出现发病症状并死亡;在另外1家养殖场的8份样品中,5份检出IPNV,未出现死亡。这提示我们,在对样品进行IHN检测时不能忽略IPNV检测,后者也可引起虹鳟大批量死亡,需防止IPNV扩散到更多虹鳟养殖区域。 自开展IHN监测至今,在陕西、吉林、黑龙江和贵州4省份一直未检出IHNV。2019年,四川省时隔2年后又参与监测,未检查IHNV。但这5省份由于每年的样品数量较少(5份),检测结果的偶然性较大,仍需对这些地区继续加强监测。 (二)结果分析 2019年较2018年IHN检出省份减少了5个(即北京、辽宁、河北、云南、新疆)。这些省份也是我国主要的虹鳟产地,曾是连续多年检出IHN且发病较严重的区域。分析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一些地区小规模养殖场已经关闭(如北京、河北),剩余养殖场规模较大且较规范,并具有一定防控意识和采取了IHN防控措施;二是可能与部分省份采集和运输样品不规范有关(如甘肃、云南、青海和河北)。主要问题如下:①有的样品鱼尾数不足150尾,或送样鱼规格偏大;②未送活鱼,所送鱼组织无法核实是否每份样品满足150尾的要求;③送鱼组织的、在样品前处理中未加细胞培养液,可能造成病毒降解;④送冷冻样品,造成样品中病毒降解;⑤取完组织样品没有在48h内送到检测实验室,造成病毒降解。 五、2019年IHN监测风险分析 (一)发病趋势分析 2019年监测结果显示,在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和引育种中心未检出阳性。但还不能确定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IHN得到有效控制,需要进一步观察核实。苗种场和成鱼养殖场有IHN检出,但阳性检出率已有降低。从近年监测结果看,全国IHN发病情况较前几年有所下降,但防控依然不容忽视,还需不断加强。 经调查,IHN在网箱养殖虹鳟中尤为突出。如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近几年对甘肃省刘家峡水库网箱养殖虹鳟进行监测发现,虹鳟因感染IHN和IPN(传染性胰脏坏死病)出现大量死亡。由于网箱中病毒更容易往天然水域扩散造成更大的危害,所以应引起高度关注,并加强苗种产地检疫以及监测工作力度,以及加快疫苗研制,避免更大范围的扩散和经济损失。此外,甘肃、青海、北京等地虹鳟还出现了三代虫病、气泡病、不明病因疾病等多种疫病,均对养殖虹鳟造成较大损失,严重危害养殖虹鳟的疫病种类增多。 (二)IHN防控措施及成效 现阶段,各地对发生IHN或检出IHNV养殖场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对鱼池采用化学药物消毒以及投喂各种药物进行治疗,效果较差。 应注意到,在我国现有技术能力下,苗种检疫应是目前防控IHN主要的有效方式。控制的主要手段,是对苗种场的监管和检疫,今后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 IHN防控还重在采取预防性措施,在发生疫病后想要清除病毒极其困难,只能采用一些权宜之计以降低死亡率,但同时会增加将病毒扩散出去的风险。对尚未发生IHN流行的地区的养殖场,采用对进水消毒和对鱼卵强制消毒的办法,可有效预防IHN的发生,但需要对养殖户进行危机意识的教育和预防技术的推广。而对于已经出现过IHN的养殖场,通过对进水消毒和适当的隔离管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死亡的风险,但对管理水平提出较高的要求。 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继续开展IHNV自家疫苗试点工作。2019年,分别在北京怀柔顺通养殖中心、河北省涞水广乐养殖场和甘肃省站网箱实验基地开展IHNV细胞灭活疫苗试验。试验结果显示,注射疫苗有一定的防控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疫苗不是控制IHN的根本途径。由于小鱼使用疫苗困难,同时环境污染病毒后无法全面控制。所以重点还应当放在设法控制病鱼流通方面。要做到这点,从行政管理角度讲是加强检疫;从技术服务角度讲,是进行基本知识宣传,缺一不可。 (三)IHN风险分析 1.主要风险点识别 (1)原良种场和苗种场原良种场和苗种场仍然是IHN传播风险最高点,因为带毒的苗种会随着苗种流通,快速传播。2015—2018年,从阳性养殖场点类型来看,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平均阳性检出率为16.7%,要高于成鱼养殖场,阳性检出率为9.3%。这些场的带毒苗种随着苗种流通,必然会把IHNV带往无病毒区域,存在极大的风险。因此,苗种带毒流通是病原扩散的最大隐患。2019年,在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虽未检出IHNV,且在苗种场检出阳性率也较往年有所下降,但防控依然不能放松。 (2)养殖模式我国鲑鳟养殖主要以流水和网箱养殖模式为主。前些年,IHNV主要是在流水和工厂化养殖模式的养殖场里检出,但近几年已在网箱养殖中检出阳性。网箱中带有IHN病毒容易往天然水域扩散,传播速度更快,防控难度加大,将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所以应引起高度关注。 2.风险评估 该病病原明确,对虹鳟危害极大,已经对我国虹鳟鱼类的养殖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是制约鲑鳟养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尚有部分养殖鲑鳟鱼类的地区没有被感染,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因此,建议继续加强对该病的监测、防控力度。 (四)风险管理建议 1.积极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各地实施原良种场和苗种场登记备案制度 各地切实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控制带毒苗种和亲鱼的流通。 对原良种场和苗种场开展强制性的连续监测。同一养殖场在监测的前两年内,在同一年份不同时间段(中间间隔至少1个月)发病适温下需抽样2次,每次抽样应涵盖所有鱼池的鱼群;如果连续2年阴性,在该场不引入外来鱼情况下,从第三年开始每年抽样1次即可。2017年,农业部已经建成并开始运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系统,连续2年以上检出阴性结果的苗种场、原良种场,可通过该系统自动生成并及时发布。 2.建设无规定疫病(IHN)苗种场 把现有的各级苗种场,逐步推进建设成为无规定疫病(IHN)苗种场。从水源、用具、亲鱼、卵等环节控制IHN,提供健康无疫病的苗种;加大养殖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养殖技术人员素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已经组织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摸索形成防控IHN的技术措施。目前,已在北京和青海试点无特定疫病(IHN)苗种场,并取得显著成效。 3.购买受精卵 建议需虹鳟苗的养殖者购买受精卵而不是鱼苗,购买的受精卵进入到孵化车间后立即进行消毒处理(采用聚维酮碘消毒10~15min),这可有效降低苗种感染IHNV的风险。 4.继续加强监测工作力度 积累防控经验,加强推广应用与培训;尤其加强对网箱养殖模式发病情况的监控力度。 5.继续推进IHNV疫苗研究及应用工作。 六、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抽样和检测需进一步规范 1.抽样和运输不够规范,应坚持送检活鱼 2019年,部分省份考虑运输活体不便,在现场对样品进行前处理,运输鱼组织。据了解,有些省份在前处理时并未取到150尾,实验室对尾数也无法核实,造成样品不具代表性。 部分省份样品前处理时,未及时进行研磨和加入含有双抗及血清的M199细胞培养液,可能会使病毒降解;有些省份样品前处理后48h内未运送到检测实验室;还有的运输的是冰冻样品,冻融会降解样品中病毒造成漏检。为避免上述问题,各地在今后送样应坚持送活鱼。 部分省份抽样规格较大,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检测结果的不准确。 2.部分检测单位检测样品数量不足 部分省份送检的是处理好的组织样品,组织样品管数多少不等。对每份样品150尾鱼,至少应分成10小份分别检测。但有些检测单位并未对所有样品进行检测,可能造成漏检,出现假阴性。 3.抽样要具代表性 为提高抽样代表性,抽样单位抽样时应调查每个养殖场有多少个鱼池?各鱼池如何排布?鱼苗什么时候从孵化车间或苗种池进入养殖池?取样是在孵化车间或者是在什么类型的鱼池中?各个鱼池间的水是如何流动的?通过上述调查分析,该养殖场IHNV是否存在散在分布的可能性。今后抽样应严格按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制定的《IHN监测规范》实施。 在往年监测中发现的阳性点,也必须坚持连续多年抽样;转为阴性的养殖场,也需要连续抽样确认并分析转为阴性的原因,为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对网箱养殖模式的监测。 IHNV已经由流水、工厂化养殖扩散到网箱养殖模式中(近年淡水、海水网箱均有阳性检出),应引起高度关注。建议加强对网箱养殖模式的监测,避免疫情扩大,造成更大损失。 (三)对监测结果出现异常的地区,需要分析原因,组织检测实验室现场抽样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研究 2019年,辽宁、河北和云南省都未检出IHN,经分析这可能存在漏检情况。且近年来,辽宁、河北、山东和甘肃等省监测数据波动较大。故建议抽样单位与检测实验室协调,共同分析检测结果出现异常的具体原因,查找问题来源。建议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异地实验室到上述省份现场抽样,并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研究工作。 2019年病毒性神经坏死病状况分析 一、前言 病毒性神经坏死病(viral nervous necrosis, VNN)又称病毒性脑病和视网膜病(viral encephalopathy and retinopathy, VER),是世界范围内的一种鱼类流行性传染病。对仔鱼和幼鱼危害很大,对成鱼也有很高的致死率。该病主要危害鳗鲡目、鳕形目、鲈形目、鲽形目和鲀形目等5个目、17个科的40多种鱼类。常见海水养殖经济鱼类以及淡水养殖鱼类如欧洲鳗鲡、鲇均有感染发病的病例。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二类进境动物疫病。 鉴于病毒性神经坏死病流行广泛、危害严重,尤其是对我国的石斑鱼苗种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且目前尚无良好控制方法等原因,2016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将该病列入国家疫病监测范围。4年以来,福建(2016—2019)、天津(2016—2019)、河北(2016—2019)、山东(2016—2019)、广西(2017—2019)、海南(2017—2019)、广东(2018—2019)和浙江(2016)等8个海水鱼类养殖的主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VNN的专项监测工作。各省份认真组织实施,采样和检测的单位按照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较好地完成监测任务。通过开展监测工作,掌握了该病的流行规律和对石斑鱼等易感品种的危害,提高了综合防控能力。 二、2019年海水鱼病毒性神经坏死病全国监测情况 (一)概况 2019年,海水鱼病毒性神经坏死病监测省份为天津、河北、福建、山东、广东、广西和海南7个,涉及42个区(县)、64个乡(镇),共设146个监测点(场),计划采集样品260份,实际采集样品274份,检出阳性样品50份(表1)。 表1 2019年VNN专项监测基本情况 (二)监测点设置 2019年,VNN监测共设置146个监测点(场)。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8个(阳性场0个),省级原良种场9个(阳性场4个),苗种场41个(阳性场13个),观赏鱼养殖场1个(阳性场0个),成鱼养殖场87个(阳性场17个)。按养殖模式划分,包括池塘养殖场45个(阳性场18个),工厂化养殖场80个(阳性场12个),网箱养殖19个(阳性场4个),海水筏式养殖场2个(阳性场0个)(表2,图1、图2)。 表2 2019年VNN监测各省份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数量及阳性监测点数 图1 2019年VNN监测不同类型监测点占比情况 图2 2019年VNN监测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数量及阳性监测点检出率 (三)采样品种和水温 2019年,VNN监测采样品种以石斑鱼为主。274份样品中,石斑鱼样品有168份,占全部样品的61.31%。除石斑鱼外,其他采样品种有鲆41份、卵形鲳鲹16份、大黄鱼14份、半滑舌鳎13份、河鲀6份、鲈(海)5份、许氏平鲉4份、鲷3份、绿鳍马面鲀2份、黄姑鱼1份和鲽1份。各品种采样水温15.5~33℃,大多采样水温为22~33℃(表3、图3)。 表3 2019年VNN监测采样品种和水温 图3 2019年VNN监测采样品种占比情况 (四)采样规格 2019年,274份VNN监测样品中,绝大多数以体长作为规格指标,部分样品以体重作为指标。为了便于计算,所有样品均以体长作为指标(将体重为指标的样品进行体长估算)。2019年,VNN监测样品规格主要在5cm以下,共计129份样品,占样品总数的47.08%;其次为5~10cm,共计58份样品,占样品总数的21.17%;10~15cm样品有33份,占12.04%;15cm以上的样品有54份,占19.71%(图4)。 图4 2019年各省份VNN监测采样规格分布 (五)不同类型监测点的监测情况 2019年,VNN监测点包括国家级原良种场监测点8个,采集样品20个,阳性样品0份;省级良种场监测点9个,采集样品33份,阳性样品7份;苗种场监测点41个,采集样品97份,阳性样品23份;观赏鱼养殖场监测点1个,采集样品1份,阳性样品0份;成鱼养殖场监测点87个,采集样品123份,阳性样品20份(表4,图5)。 表4 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VNN监测情况 表4 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VNN监测情况(续)-1 图5 不同类型监测点VNN阳性样品检出情况 (六)阳性样品分析 2019年,共检测到VNN阳性样品50份,包括石斑鱼样品46份、卵形鲳鲹样品4份。石斑鱼阳性样品采集水温在18~33℃,规格为0.6~20cm;卵形鲳鲹阳性样品采集水温在28~31℃,规格为4~20cm(表5)。 表5 2019年VNN监测阳性样品信息 图6 2019年VNN监测样品检测情况 (七)VNN检测单位 2019年,VNN检测单位共11家。承担检测样品数量分别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10份,无阳性样品检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40份,检出阳性样品1份;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份,检出阳性样品5份;福建省水产研究所30份,检出阳性样品11份;集美大学21份,检出阳性样品8份;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20份,检出阳性样品0份;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原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0份,无阳性样品检出;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15份,无阳性样品检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51份,检出阳性样品17份;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0份,检出阳性样品6份;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37份,检出阳性样品2份(表6,图7)。 表6 2019年各检测单位VNN检测情况 图7 2019年各检测单位VNN样品阳性检出情况 三、2019年VNN检测结果分析 (一)总体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VNN监测范围包括天津、河北、福建、山东、广东、广西和海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采集样品274份,检出阳性样品50份,样品阳性率为18.25%;共设146个监测点(场),有34个监测点检出VNN阳性,监测点阳性率为23.29%。与2018年相比,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分别下降了11.0%和0.94%(图8)。样品阳性率降低与采样的时间有关,2018年VNN病发高峰期(5—8月)采样量占全年采样量的84.93%;2019年VNN病发高峰期(5—8月)采样量仅占全年采样量的60.95%。 图8 2016—2019年VNN监测阳性检出率(%) (二)易感宿主品种分析 2019年,VNN监测采集样品包括石斑鱼、鲆、卵形鲳鲹、大黄鱼、半滑舌鳎、河鲀、鲈(海)、许氏平鲉、鲷、绿鳍马面鲀、黄姑鱼和鲽12种鱼类。检测出的50份阳性样品中,有石斑鱼样品46份,为最主要的易感宿主;卵形鲳鲹样品4份;其他品种样品未检出NNV。 (三)易感宿主规格分析 2019年,福建省VNN阳性样品规格为0.6~5cm,山东省VNN阳性样品(1份)规格为15cm,广东省VNN阳性样品规格为4~20cm,广西壮族自治区VNN阳性样品规格为4~10cm,海南省VNN阳性样品规格为8~12cm。检测结果表明,NNV仍主要感染各类海水鱼类苗种,但是少量较大规格的鱼体(10cm以上)中也有检出VNNV。 (四)阳性样品的养殖水温分析 2019年,福建省石斑鱼阳性样品采集时间为5月7日至10月10日,水温25~30℃;山东省石斑鱼阳性样品采集时间为10月29日,水温18℃;广东省石斑鱼阳性样品采集时间为4月8日至11月1日,水温22~27℃;广西壮族自治区石斑鱼阳性样品采集时间为7月9日,水温29~32℃,卵形鲳鲹阳性样品采集时间为6月3日,水温28~31℃;海南省石斑鱼阳性样品采集时间为8月28日至8月29日,水温33℃。因此,2019年VNN监测阳性样品采样水温主要在22~33℃,仅1份石斑鱼阳性样品采样水温为18℃。该阳性样品(规格为100~150g)属较大规格的养殖品种,携带的VNNV是在18℃低水温下新感染,还是于苗种期的高水温环境感染,需进一步验证。 2016年,检出阳性样品石斑鱼的养殖水温均为29~32℃,低于25℃未检出阳性;检出阳性样品河鲀的养殖水温为24℃。2017年,石斑鱼阳性样品养殖采样水温高于28℃。2018年,检出石斑鱼阳性样品养殖水温为24~30℃,检出大黄鱼阳性样品养殖水温均为25℃,检出河鲀和鲆阳性样品养殖水温均为20℃。综合2016—2019年的阳性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夏、秋高温季节(水温22~33℃)是石斑鱼病毒性神经坏死病发病的高峰季节;但是在较低的水温条件(水温18℃)下,也检出了石斑鱼VNN阳性样品。 (五)阳性监测点情况分析 2019年,全国共设VNN监测点146个,检出阳性监测点34个,平均阳性检出率为23.29%。在146个监测点中,国家级原良种场8个,阳性0个;省级原良种场9个,阳性4个,阳性检出率为44.44%;苗种场41个,阳性13个,阳性检出率为31.71%;首次监测了观赏鱼养殖场1个,阳性0个;成鱼养殖场87个,阳性17个,阳性检出率为19.54%。2019年,省级原良种场的阳性检出率44.44%>苗种场阳性检出率31.71%>成鱼养殖场阳性检出率19.54%>国家级原良种场阳性检出率0=观赏鱼养殖场阳性检出率0。2017年以来,国家级原良种场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均为0%;省级原良种场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25%;苗种场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30.7%;成鱼养殖场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为20.5%。 (六)监测点阳性养殖场点连续检测情况 2017—2019年,VNN检测共设置监测点308个。其中,检出阳性养殖场73个,占比23.7%。2017—2018年,连续2年被检测为阳性养殖场点数有5个,这5个养殖场点有3个在2019年再次被检测为阳性养殖场点,有1个在2019年被检测为阴性养殖场点,有1个未纳入2019年的监测点。 四、风险分析及建议 1.风险分析 (1)石斑鱼养殖场发生VNN风险仍很高NNV对石斑鱼成鱼的危害相对较小,对仔鱼和幼鱼的致死率较高,造成刚孵化仔鱼和幼鱼大量死亡。2018年及2019年,福建、广东、海南3省石斑鱼VNN监测点养殖场平均阳性率分别为48.72%和34.89%。石斑鱼养殖场仍是VNN的高发养殖场。 (2)我国VNNV感染的水产养殖品种增多2016年开展VNN监测以来,NNV阳性品种及其在历年来所有阳性样品中占比情况如下:石斑鱼(95%)、卵形鲳鲹(2.2%)、鲆(1.7%)、大黄鱼(0.6%)、河鲀(0.6%)。据报道,近年来我国在鲈、鳜,以及云斑尖塘鳢(笋壳鱼)、黄颡鱼也有检出VNNV,我国VNNV感染水产养殖品种增多,感染对象不仅限于海水养殖品种,而且感染的淡水养殖品种也有所增加。 2.风险管控建议 (1)加强苗种VNN检疫与监测VNN的垂直传播,携带VNNV受精卵和水产苗种的交易,是VNN跨区域传播的重要途径。因此,海水养殖鱼类,特别是石斑鱼苗种(含受精卵)生产中要进行受精卵的消毒,并加强苗种的VNNV检疫,保障无病原携带苗种的生产,避免阳性苗种的流动和VNNV的扩散。同时,要持续地开展VNN的监测,特别是易感宿主苗种场的监测,及时处置携带VNNV的阳性苗种,掌握VNN的流行趋势,为VNN的防控建立基础。 (2)建立海水养殖鱼类苗种生产VNNV综合防控措施海水养殖鱼类苗种生产,针对VNNV建立综合防控措施:①加强对苗种、生物饵料VNNV的检测,养殖水体和生产用具的消毒,避免病原引进和水平传播;②育苗和养殖过程中采用中草药抗病毒、微生态制剂调水、免疫增强剂和复合维生素增强免疫力等措施,来提高苗种在感染VNNV后的成活率,避免VNN暴发,降低发病损失;③建立生态育苗的理念,注重育苗水环境的苗相和藻相平衡,合理配合微生态制剂和免疫增强剂的使用,减少育苗期苗种的应激,能有效提高VNNV感染苗种的成活率。 3.风险趋势分析 VNN的感染风险趋势主要有以下四点:①在25℃及以下水温检测出VNN阳性样品增多;②感染的品种增多,尤其是海水养殖品种,在很多的淡水养殖品种也将检出VNNV;③随着海水养殖鱼类苗种检疫工作的开展,能较好地降低VNN垂直传播的风险;④根据2016年以来的监测结果,以及VNN流行病学的深入研究,将指导海水养殖鱼类育苗场建立VNN有效的防控措施,育苗阶段一些新的VNN生物安保措施的实施,能有效降低苗种期VNN的发病率,提高VNN发病后的成活率。 五、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1.监测范围 随着VNNV感染品种的增加,建议在设置监测点时,要扩大监测海水养殖品种的种类,对于进一步分析VNN易感宿主,更加全面了解该病毒的分布、流行和危害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2.监测点连续监测 从2018—2019年监测点设置情况来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设置的连续监测点数量差异均比较大。在2018年监测点基础上,2019年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监测点,开展连续监测的养殖场点数量为47个,占2019年设置的监测点总数的32.19%,天津、河北、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连续监测点比率分别为50.0%、70.8%、40.9%、33.3%、0%、41.2%、9.5%。为了更好地分析VNN在同一养殖场、同一采样区域的传播情况,应提高连续监测点的比率,特别是阳性养殖场点,必须纳入下一年度的监测点,才有利于分析与掌握VNN的流行规律。 3.样品采集和检测数据填报 “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中样品采集时,涉及采样时间、水温、规格、酸碱度等参数,以及检测结果的测序信息,都是开展VNN流行病学分析和风险评估的数据基础。各采样单位和检测部门务必及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内容,避免数据填报不完整、漏报、错报等情况,这是推动VNN监测工作的基础。 2019年鲤浮肿病状况分析 一、监测抽样概况 (一)监测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计划CEVD监测任务样品数340份,实际完成344份。各省份计划抽样数量以及实际完成抽样情况见表1,各省均按规定完成抽样任务的数量。 表1 各省份CEVD监测任务及完成情况 表1 各省份CEVD监测任务及完成情况(续)-1 (二)监测抽样基本情况 1.监测范围 2019年,该病监测范围覆盖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2个县(区)、201个乡(镇)的312个养殖场,监测范围包括鲤、锦鲤的主要产地。不同省份的监测抽样情况见表2。 2.不同类型养殖场抽样监测情况 CEVD抽样监测的养殖场类型,包括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苗种场、成鱼养殖场和观赏鱼养殖场。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的抽样监测总数依次为6、36、60个,占全部抽样监测场的百分率为32.7%;观赏鱼养殖场抽样监测77个,占全部抽样监测场的百分率为24.7%;成鱼场抽样监测133个,占全部抽样监测场的百分率为42.6%(图1)。 图1 各类型场抽样监测情况 表2 2019年鲤浮肿病(CEVD)监测情况汇总 表2 2019年鲤浮肿病(CEVD)监测情况汇总(续)-1 分析不同省份CEVD抽取样品的来源养殖场类型,宁夏、浙江、吉林、江西、重庆、四川这6个省份抽样的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总数占全部抽样场总数量百分比均超过50%,分别为100%、90%、79%、60%、50%、50%;其余省份抽样的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总数占全部抽样场总数量百分比不足50%。抽样要求全面覆盖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场和引育种中心,各地区应在2020年将抽样重点向鲤、锦鲤的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集中,达到抽样全面覆盖。 3.养殖场抽样份数和每份样品抽样尾数 绝大部分省份每个场抽样1~2份,能够满足疫病监测的技术需求。 按照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每份样品应达到150尾鱼。这是为了使检测可信度达到95%以上所需要的数量。大多数省份能按照每份样品150尾鱼的规定要求,完成抽样送检。但个别省份送鱼组织到相应实验室检测,这无法核实尾数的要求,需在2020年按要求送活鱼。 4.不同养殖模式的抽样监测情况 各养殖模式下抽样监测情况如下:淡水池塘326份、淡水工厂化18份。主要以淡水池塘养殖模式为主,占总抽样数量的94.7%,淡水池塘也是我国鲤、锦鲤养殖的主要模式。 5.抽样监测品种 2019年,共抽取样品344份,样品的来源品种包括鲤、锦鲤、金鱼、草鱼共4种。其中,鲤234份、锦鲤102份,分别占总抽样数量68.0%和29.7%,两者合计占总抽样数量的97.7%。 此外,还抽样金鱼7份、草鱼1份。 鲤、锦鲤是CEV目前已知的感染对象,因此,抽样应以鲤、锦鲤为主。各地也可少量抽取其他品种,以进一步研究其他品种感染CEV情况。其他品种抽样数量不宜超过总样品数量的3%。上海抽检8份样品中有金鱼6份,不符合抽样的品种要求,应在下一年度抽样中予以纠正。 6.抽样水温 2019年,抽样温度范围为8~33℃(图2)。根据养殖生产调查,20~27℃是CEVD发病较为集中的水温。由图3可知,抽样水温20℃以下样品55份,占比16%;抽样水温20~27℃样品237份,占比69%;抽样水温27℃以上样品52份,占比15%。符合抽样监测的需求。 7.检测单位和检测方法 (1)检测单位 2019年,共12个单位承担CEV的检测工作,各单位检测样品数量及检出阳性情况见图4。由于2019年监测经费不能直接下达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水产技术推广系统多数实验室均为公益一类),因此,2019年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较2018年有较大变化。 6个科研院所共承担206份样品检测工作,占抽样监测总数量的59.9%。其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检出阳性;另4个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四川农业大学、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未检出阳性。 4个海关系统实验室承担111份样品检测工作,占抽样监测总数量的32.3%。其中,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大连海关技术中心、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出阳性;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未检出阳性。 图2 不同水温抽样数与阳性数 图3 2019年CEVD监测样品的采样水温分布 2个水产技术推广系统实验室承担的检测样品数量较少,仅有27份样品,占抽样监测总数量的7.8%。多数省份的水产技术推广系统实验室不能承担检测任务,这不利于该系统实验室的建设发展,将对各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等各项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影响。2个实验室中,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检出阳性,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未检出阳性。 (2)检测方法 2019年,CEVD监测计划中规定检测方法参照《鲤浮肿病诊断规程》(农渔技疫函〔2019〕103号)。前期研究结果表明,该标准中推荐的qPCR方法阳性检出效果优于Nested PCR,仅采用Nested PCR有漏检情况,有条件的实验室应首选qPCR;没有荧光PCR仪的实验室,应同时采用两种Nested PCR方法检测,并应考虑到有漏检风险。 图4 各检测单位的CEV检测数和阳性检出情况 承担2019年CEV检测任务的12家实验室,全部采用《鲤浮肿病诊断规程SC/T7229—2019》中的qPCR和/或Nested PCR进行检测(表3)。其中,采用qPCR检测的单位有5家。考虑到目前部分检测实验室不具备荧光PCR设备,应可使用Nested PCR检测,但仅使用Nested PCR检测CEV存在漏检风险,应予以关注。同时,应注意到由于选用的检测方法原因,2019年监测得到的阳性率结果会低于实际情况。 表3 各实验室CEV检测情况汇总 表3 各实验室CEV检测情况汇总(续)-1 (3)检测结果判定 2019年抽样的344份样品中:339份样品无CEVD临床症状(或未记录采集样品是否有临床症状),另5份样品有CEVD临床症状(其中,4份来自北京样品检测到CEV,另1份来自河北样品症状像CEVD而实际不是)。按《鲤浮肿病诊断规程》(SC 7229—2019)规定:养殖的鲤或锦鲤出现临床症状,qPCR、Nested PCR、LAMP检测中任意一种方法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CEVD阳性。养殖的鲤或锦鲤无临床症状,qPCR、Nested PCR、LAMP检测中任意一种方法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CEV核酸阳性。因此,2019年通过qPCR和/或Nested PCR检出的全部35份阳性样品,依据标准判定来自北京的4份样品为CEVD;另31份阳性样品应判定为CEV核酸阳性。为便于表述,下文中将这35份经qPCR和/或Nested PCR检测结果阳性样品,均简称为CEV阳性,不再具体区分CEVD阳性、CEV核酸阳性。 二、监测结果和分析 (一)CEV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在全国312个养殖场抽样344份,检出阳性的样品35份,阳性样品来源于35个养殖场,养殖场阳性率11.2%。 2018年,在全国659个养殖场抽样902份,检出阳性的样品116份,阳性样品来源于106个养殖场,养殖场阳性率16.1%。 2017年,共监测764个养殖场,其中,出现临床症状并采样检测的养殖场,即被动监测养殖场290家,阳性52家,阳性率17.9%;没有临床症状采样检测的养殖场,即主动监测养殖场474家,阳性70家,阳性率14.8%。 对比2017—2019年的监测结果,CEV阳性率在3年内基本持平。由于很多实验室采用的是有一定漏检率的Nested PCR方法,实际CEV感染情况可能会更多,我国鲤和锦鲤的CEV防控形势严峻。 (二)CEV阳性地区分布 2019年,在21个参与CEV监测的省份中,有北京、河北、辽宁、河南、安徽、四川等6省份检出了CEV阳性;2018年,在23个参与CEV监测的省份中,有14个省份检出了CEV阳性;2017年,在23个参与CEV监测的省份中,有15个省份检出了CEV阳性。 对比近3年的CEV阳性地区分布情况(表4),2019年CEV阳性检出省份减少。但据反馈某些监测阴性地区依然有CEVD发生,在没有大范围推广CEVD有效防控措施前,各地CEVD不可能全部消失。这提示抽样环节或检测环节可能出现了问题。 表4 2017—2019年各地阳性养殖场检出率(%) 可以判断:现阶段CEV是一种分布范围较广的水生动物病毒,我国鲤和锦鲤主要产地均有CEV分布。且原良种场、苗种场有检出,病毒扩散风险较高。 (三)不同类型养殖场的CEV检出情况 2019年,在抽样的省级原良种场、苗种场、观赏鱼养殖场和鲤成鱼养殖场等4种类型的养殖场中,有CEV阳性检出(图5)。其中,36个省级原良种场中有1个阳性,阳性率2.8%;60个苗种场有6个阳性,阳性率10.0%;77个观赏鱼养殖场有13个阳性,阳性率16.9%;133个鲤成鱼养殖场有15个阳性,阳性率11.3%。 将不同类型场的CEV阳性检出率进行方差分析,各类型养殖场之间的CEV阳性检出率均无显著差异(P>0.05)。 2020年开展CEVD监测,应将辖区内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场、引育种中心全覆盖。各地严格落实水产苗种的产地检疫工作,禁止带毒苗种向外运输、销售,防止病毒扩散。同时,加强对阳性场的管理和连续几年的复核,及时总结阳性场转阴的经验,并加以推广。 图5 不同类型养殖场的CEV抽样数和阳性检出情况 (四)不同品种CEV检出情况 2019年,监测的344份样品中,鲤样品234份,阳性样品20份,阳性率8.5%;锦鲤样品102份,阳性样品15份,阳性率14.7%。在其他品种上均未检出阳性,其他品种是否为CEV宿主?尚需要更多相关数据积累和验证。 对鲤、锦鲤的CEV检出率进行方差分析,结果两者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提示鲤和锦鲤的CEV感染率无显著性差异。 (五)不同养殖模式的CEV检出情况 2019年,将CEV监测样品按照来源场的养殖模式分类,共监测淡水池塘样品326份,阳性样品33份,阳性率10.1%;淡水工厂化样品18份,阳性样品2份,阳性率11.1%。两种养殖模式的阳性率基本一致。 (六)不同抽样温度的CEV检出情况 2019年,CEV监测的抽样温度范围为8~33℃。在抽样温度8℃、10℃、13~15℃、20℃、24~28℃有CEV阳性检出(图2)。综合近3年CEV的监测结果,CEV在6~33℃均可检出,可见CEV的存活温度范围较广。 (七)混合感染 2019年,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共检测CEV样品19份,检出阳性5份。在检测CEV的同时,还采用SC/T 7212.1—2011检测KHV。结果KHV共检出2份,其中,有1份样品同时检出KHV和CEV,提示存在CEV、KHV混合感染情况。往年监测还发现有CEV、SVCV混合感染情况。 三、CEVD风险分析及管理建议 (一)对产业影响情况 鲤是全球养殖最广泛的鱼类,也是水产养殖中最具经济价值的品种之一。我国是鲤养殖大国,2019年我国鲤养殖产量约290万t。锦鲤是鲤的变种,在我国同样具有重要的市场价值。目前,我国鲤和锦鲤主要存在3种危害较严重的病毒病,包括鲤春病毒血症(SVC)、锦鲤疱疹病毒病(KHVD)和鲤浮肿病(CEVD)。2018年,我国SVCV、KHV、CEV平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分别为3.9%、1.97%、16.1%,可见,CEVD是对我国鲤和锦鲤危害最严重的病毒病。 我国在2016年首次报道确认发生CEVD,2017年即已在15个省份检出CEV;2018年在14个省份检出了CEV阳性,全国范围内的CEV阳性场检出率16.1%;2019年在6个省份均检出CEV阳性,全国范围内的CEV阳性场检出率11.2%。由此可见,我国CEV感染范围较广。 2019年,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对河北省养殖鲤的CEVD进行了调查:全省CEV呈扩散趋势,发病则主要集中在唐山地区。从调查情况看,在64家发病养殖场(养殖面积共5900亩)中,除1家从天津购苗外,其他63家养殖场的苗种皆来自唐山本地。结合2017年、2018年全省CEVD调查情况看,区域性发病具有连续性,并有扩散趋势。2019年,唐山地区CEVD发病时间在5月20日至9月1日,发病时间较2018年有所延长。从夏花到成鱼皆有发病,发病前普遍存在天气突变、大换水、使用杀虫剂等情况。唐山地区发病池养殖鲤死亡率约30%,最高达100%,最低1%,有20个养殖场将死亡率控制在了10%以下;造成经济损失259万元,比2018年增加110万元。 其他CEVD主要流行区域经调查如下:北京市鲤和锦鲤主要生产区的发病面积占鲤和锦鲤养殖总面积的1.5%~7%,平均死亡率20%;辽宁省辽中地区约为5%,死亡率25%;河南约为15%,死亡率30%。可见,CEVD是严重影响我国鲤和锦鲤养殖业健康发展的主要疫病,需加强防控。 (二)主要风险点识别 1.带毒苗种流通 省级原良种场监测点阳性率2.8%;苗种场监测点阳性率10.0%。带毒苗种流通,是CEV传播的主要风险点。 锦鲤是我国重要有价值的观赏鱼品种,各地为保种、繁育,跨省交易现象较普遍。锦鲤感染CEV后,将成为病毒传播的载体,存在较高的传播风险。 2.养殖水源 目前,一些地区用自然河水做水源养殖鲤。未经处理含CEV的尾水排放到外界环境,病原进入水体,易造成下游养殖鱼感染。 (三)风险管理建议 1.预防措施 目前,还没有治疗CEVD的有效药物,预防工作非常重要。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1)购买检疫合格苗种,或从国家、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阴性苗种场购买苗种,避免引入带病原苗种,否则防不胜防。 (2)控制养殖密度不宜过高;尽量与一定比例的花白鲢混养。 (3)投喂高质量饲料,并加强管理,避免残饵导致水质突变;投喂含免疫增强剂(酵母培养物、三黄粉等)饲料15天后,再投喂正常饲料1个月,依次轮换。 (4)投饵区安装增氧设施,防止局部缺氧;晴天中午开动增氧机1~2h,阴雨天以及清晨水体氧气不足时开动增氧机;定期监测水质,避免溶氧缺乏,水质突变。 (5)一般每15天1次定期对水体消毒。使用消毒剂时,注意避免水质突变,老水酌情减少消毒剂用量。 (6)关注天气,在天气突变前停食、增氧;投放抗应激药品稳定水质,避免水质突变。 (7)不要盲目定期投喂抗菌药物、杀虫药物预防疾病;使用改底等药物应均匀泼洒;减少倒池等操作,尽量避免采取对养殖鱼产生应激的管理措施,避免鱼体受伤。 (8)养殖前拉动底泥,彻底清塘;养殖工具专池专用;尾水消毒后排放。 2.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疑似CEVD,应立即向当地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报告,并送典型发病样品到有资质实验室诊断。同时,紧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立即对养殖场相关鱼池采取隔离措施,限制养殖场病鱼的移动和运输,及时捞出病死鱼进行无害化处理。 (2)工具专池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养殖尾水排放前,需经消毒处理。 (3)停止投喂饵料、停止用药、停止换水,打开增氧设备,保持水体中氧气含量在5mg/L以上。 发病4~5天后,适当泼洒中药(三黄粉、大黄粉等)。发病的同池鱼,如同时患有其他细菌性疾病或寄生虫性疾病,至少待CEVD发病10天以后,再开始治疗这些细菌性、寄生虫性疾病。 四、监测工作相关建议 (一)不同实验室间监测结果分析 2019年,按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要求,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对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进行了实验室间CEV监测结果分析。上述两家单位对河北省25份样品的检测结果差异极大,两个实验室有10份样品检测结果不一致,即均为黑龙江所检出阳性,而河北站未检出阳性。经分析发现存在抽样、检测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监测场取的是鱼组织送检,这样就无法核实每份样品检测数量不低于150尾的要求,违反了抽样应送活鱼的要求;二是每个监测场仅取了3管鱼组织送检,黑龙江所和河北省站各取1和2管检测,并没有取样后匀浆再分为2份,这样随时可能3管结果不同;三是针对一个场150尾鱼检测,至少应分为10小管分别检测;四是两个单位用的方法也不一致,黑龙江所:特异性扩增548bp和180bp,528bp和478bp(采用SC/T 7229—2019中8.4.1和8.4.2方法);河北站:特异性扩增528bp和478bp(采用SC/T 7229—2019中8.4.2方法)。仅用一种或两种套式PCR会有漏检。其他省份也或多或少存在上述问题。 (二)监测工作建议 1.加强抽样环节规范性,并组织异地交叉抽检 在2020年,将抽样重点向鲤或锦鲤的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集中,实现辖区内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场、引育种中心监测全覆盖。抽样品种应以鲤、锦鲤的苗种为主。 加强监督,各地应再次强调按要求取活鱼送相应实验室检测。 对CEVD流行高发地区,如河南、河北、辽宁、广东等省份,组织承担检测任务的异地实验室到现场抽样,现场制备样品,由2家以上实验室检测。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以全面了解CEVD流行情况,并实地推广防控经验。 2.进一步规范检测工作 开展CEV检测工作建议优先采用8.3 qPCR方法。对于承担检测任务但缺少荧光PCR仪的实验室,需采用8.4.1和8.4.2两种套式PCR同时检测。但应注意两种套式PCR方法存在漏检风险。 检测每份样品(150尾鱼)时,至少分为10份小样并分别检测。 在挑选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时,除了现有组织开展的实验室能力测试考核活动外,建议增加对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审查的环节,组织专家不定期飞行检查,检查内容:接样、样品处理、采用标准、检测过程以及结果报告等。 3.加强对阳性场指导 CEVD为我国养殖鱼类新发疫病,下一步着力加强开展对阳性养殖场的科学指导,包括养鱼池和工具的消毒、苗种引种要求、水质管理、尾水处理、投喂管理、预防用药以及发病后应急措施等,以切实服务养殖户。 4.抽样检查 受新冠疫情影响,抽样单位应提前了解各地的航班、铁路、公路是否恢复正常;到养殖场抽样,需要准备的特殊要求(如健康码等)。 2019年白斑综合征状况分析 一、前言 白斑综合征(white spot disease, WSD)是由白斑综合征病毒(white spot syndrome virus, WSSV)所引起的甲壳类疫病。WSSV属于线头病毒科、白斑综合征病毒属。病毒粒子呈球杆状,外观如一个粗棒状的线团,一端露出线头,其所在线头病毒科因此而得名。WSD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收录为需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被农业农村部列为《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一类动物疫病。 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从2007年开始先后在广西、广东、河北、天津、山东、江苏、福建、浙江、辽宁、湖北、上海、安徽、江西、海南、新疆等我国主要甲壳类养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WSD的专项监测工作,系统地掌握WSD在我国的流行病学信息和产业危害情况,为我国WSD的防控工作和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WSD的专项监测情况 (一)概况 从2007年开始,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逐步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WSD的专项监测工作,最早在广西开展监测工作。2008年,监测范围扩大到广西和广东;2009年,监测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广西、山东、河北和天津4个省份;2010年,包括广西、广东、山东、河北和天津5个省份;2011—2013年,包括广西、广东、江苏、山东、天津和河北6个省份;2014年,包括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天津、河北和辽宁9个省份;2015年,包括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天津、河北、辽宁和湖北10个省份;2016年,包括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湖北、上海和安徽12个省份;2017—2018年,包括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湖北、上海、安徽、江西、海南、新疆共1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工作的取样范围覆盖了我国甲壳类主要养殖区,每年涉及20~167个区(县)、51~329个乡(镇)、335~751个监测点,645~1425批次样本。 2019年,WSD专项监测范围包括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湖北、上海、安徽、江西、海南、新疆共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涉及126个区(县)、226个乡(镇)、446个监测点,包括4个国家级原良种场、32个省级原良种场、154个重点苗种场、256个对虾养殖场。2019年,国家监测计划样品数为560批次,各监测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全部完成国家监测采集任务,部分省份超标完成检测任务,实际采集和检测样品为592批次(表1)。2007—2019年,各省份累计监测样品数11661批次,其中,广西累计监测样品数量最多,为2669批次;其次是天津,累计监测样品2133批次;第三位是广东,累计监测样品1809批次(图1)。 图1 2007—2019年WSD专项监测的采样数量统计 表1 2007—2019年WSD专项监测省份采样情况 (二)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情况 2007—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专项监测数据统计表明,1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录监测模式的监测点共6846个。其中,4115个监测点为池塘养殖,占全部监测点的60.1%;2504个监测点为工厂化养殖,占全部监测点的36.6%;227个监测点为其他养殖模式,占全部监测点的3.3%(图2)。 图2 2007—2019年专项监测对象的养殖模式比例 (三)连续设置为监测点的情况 对2007—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专项监测数据提供的监测点信息进行规整后,对连续设置为监测点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广西有1586个WSD监测点,377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287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广东有444个WSD监测点,86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48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福建有75个WSD监测点,24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23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浙江有195个WSD监测点,44个进行了多年监测,且均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江苏有632个WSD监测点,100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88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山东有523个WSD监测点,90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81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天津有295个WSD监测点,30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23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河北有344个WSD监测点,85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75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辽宁有176个WSD监测点,44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42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湖北有161个WSD监测点,48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46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上海有62个WSD监测点,17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12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安徽有161个WSD监测点,25个进行了多年监测,其中,24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江西有33个WSD监测点,6个进行了多年监测,且均进行了2年及以上的连续监测;海南有91个WSD监测点,19个进行了多年检测,其中,17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的连续监测;新疆有16个WSD监测点,4个进行了多年检测,且均进行了2年及以上的连续监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11个WSD监测点,2个进行了多年检测,且均进行了2年及以上的连续监测。 (四)2019年采样的品种、规格 2019年,监测样品种类有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罗氏沼虾、青虾、澳洲龙虾、中华绒螯蟹和克氏原螯虾。 记录了采样规格的样品共592批次。其中,187批次样品体长小于1cm,占样品总量的31.6%;153批次样品体长为1~4cm,占样品总量的25.8%;119批次样品体长为4~7cm,占样品总量的20.1%;70批次样品体长为7~10cm,占样品总量的11.8%;63批次样品体长不小于10cm,占样品总量的10.6%。具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样品规格分布情况见图3。 图3 2019年各省份WSD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规格 (五)抽样的自然条件(时间、气候、水温等) 2019年,记录了采样时间的样品共592批次。其中,1月采集样品8批次,占总样品的1.4%;3月采集样品1批次,占总样品的0.2%;4月采集样品34批次,占总样品的5.7%;5月集样品192批次,占总样品的32.4%;6月采集样品105批次,占总样品的17.7%;7月采集样品98批次,占总样品的16.6%;8月采集样品76批次,占总样品的12.8%;9月采集样品38批次,占总样品的6.4%;10月采集样品27批次,占总样品的4.6%;11月采集样品3批次,占总样品的0.5%(图4);12月采集样品10批次,占总样品的1.7%;2月无样品采集。如图4所示,样品采集主要集中在5—9月,其中,5月采集样品数量最多,6月次之。 图4 2019年WSD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时间分布 2007—2019年,各专项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项监测数据表中有采样时间记录的样品共9793批次。其中,1月采集样品61批次,占总样品的0.6%;2月采集样品66批次,占总样品的0.7%;3月采集样品204批次,占总样品的2.1%;4月采集样品597批次,占总样品的6.1%;5月采集样品2537批次,占总样品的25.9%;6月采集样品1590批次,占总样品的16.2%;7月采集样品1614批次,占总样品的16.5%;8月采集样品1256批次,占总样品的12.8%;9月采集样品1161批次,占总样品的11.9%;10月采集样品501批次,占总样品的5.1%;11月采集样品177批次,占总样品的1.8%;12月采集样品29批次,占总样品的0.3%。样品采集工作主要集中在5—9月,这期间采集的样品量占样品总量的83.3%,广东和江苏全年各月份均有采样(图5)。 2019年,记录了采样温度的样品共592批次。其中,采样温度低于24℃的有73批次,占总样品的12.3%;采样温度在24~25℃的有10批次,占总样品的1.7%;采样温度在25~26℃的有21批次,占总样品的3.5%;采样温度在26~27℃的有37批次,占总样品的6.3%;采样温度在27~28℃的有36批次,占总样品的6.1%;采样温度在28~29℃的有158批次,占总样品的26.7%;采样温度在29~30℃的有92批次,占总样品的15.5%;采样温度在30~31℃的有83批次,占总样品的14.0%;采样温度在31—32℃的有22批次,占总样品的3.7%;采样温度不低于32℃的有60批次,占总样品的10.1%(图6)。 图5 2007—2019年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月采样数量分布 图6 2019年WSD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温度分布 2019年,记录了采样水体pH的样品共151批次。其中,采样pH低于7.4的样品有50批次,占记录采样pH样品总量的33.1%;采样pH为7.5的样品有6批次,占样品总量的4.0%;采样pH为7.6的样品有15批次,占样品总量的9.9%;采样pH为7.8的样品有1批次,占样品总量的0.7%;采样pH为7.9的样品有2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3%;采样pH为8.0的样品有31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0.5%;采样pH为8.1的样品有16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0.6%;采样pH为8.2的样品有14批次,占样品总量的9.3%;采样pH为8.3的样品有7批次,占样品总量的4.6%;采样pH为8.4的样品有5批次,占样品总量的3.3%;采样pH为8.5的样品有2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3%;采样pH为8.6的样品有1批次,占样品总量的0.7%;采样pH高于8.8的样品有1批次,占样品总量的0.7%;pH为7.7与8.7时无样品采集(图7)。 图7 2019年WSD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pH分布 2019年,记录养殖环境的样品数为589批次。在记录养殖环境的样品中,海水养殖的样品数为218批次,占记录养殖环境样本总量的37.0%;淡水养殖的样品数为329批次,占记录养殖环境样本总量的55.9%;半咸水养殖的样品数为42批次,占记录养殖环境样本总量的7.1%(图8)。 (六)2019年样品检测单位和检测方法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监测样品分别委托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武汉海关技术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大连海关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12家单位,按照《白斑综合征(WSD)诊断规程第2部分:套式PCR检测法》(GB/T 28630.2—2012)进行实验室检测。 广西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样品45批次;广东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样品60批次;福建分别委托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承担样品检测工作,其中,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20批次,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检测样品20批次,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检测样品20批次;浙江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5批次;江苏分别委托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样品检测工作,其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50批次,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样品1批次;山东分别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和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承担其样品检测工作,其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25批次,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检测样品25批次;河北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0批次;湖北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样品35批次;天津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5批次;辽宁委托大连海洋技术中心检测样品30批次;上海委托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检测样品40批次;安徽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3批次;江西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10批次;海南委托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检测样品63批次;新疆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10批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5批次(图9)。 图8 2019年各省份WSD专项监测样品的养殖环境分布 2019年,各检测单位共承担592批次样品的检测任务,其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的检测任务量最多,为155批次;其次是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为105批次;再次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为78批次。3家检测单位的检测样品量占总样品量的57.1%。 图9 2019年各省份WSD专项监测样品送检单位和样品数量 三、检测结果分析 (一)样品中WSSV总体阳性检出情况及其区域分布 WSD专项监测自2007年开始,先后在沿海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实施。2007年首次对广西进行监测,随后监测范围扩大到广东(2008)、河北(2009)、天津(2009)、山东(2009)、江苏(2011)、福建(2014)、浙江(2014)、辽宁(2014)、湖北(2015)、上海(2016)、安徽(2016)、江西(2017)、海南(2017)、新疆(2017)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7)。总监测样品11661批次,其中,阳性样品1848批次,平均样品阳性率15.8%,其中2019年的平均样品阳性率为14.4.%(85/592)。1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监测点阳性率为21.8%(1437/6602)。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监测点阳性率为17.0%(76/446)。在2010年后,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呈波动下降趋势(图10)。 经过13年的专项监测表明,除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外,所有参加WSD监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在不同年份检出了WSSV阳性,表明我国主要甲壳类养殖区都可能存在WSSV。 图10 2007—2019年各省份WSD专项监测的平均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 (二)检出WSSV阳性的样品种类及阳性率 2019年,监测样品种类有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罗氏沼虾、青虾、澳洲龙虾、中华绒螯蟹和克氏原螯虾。除日本对虾和斑节对虾以外的所有品种均有阳性检出。其中,澳洲龙虾为100.0%(1/1),克氏原螯虾品阳性率高达59.2%(58/98),中华绒螯蟹为75%(3/4),青虾为14.3%(2/14),罗氏沼虾为11.8%(2/17),中国对虾为5.3%(1/19),淡水养殖的南美白对虾和海水养殖的南美白对虾的样品阳性率分别为5.0%(11/222)和3.3%(7/212)。 (三)不同养殖规格样品中WSSV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WSD专项监测中,记录了采样规格的样品592批次,其中,阳性样品共85批次。体长为4~7cm的阳性样品在该体长的样品中的阳性率最高,为38.7%(46/119);其次为7~10cm的样品,阳性率为22.9%(16/70);不小于10cm的样品阳性率为20.6%(13/63);1~4cm样品的阳性率为3.3%(5/153);小于1cm样品的阳性率为2.7%(5/187)(图11)。 图11 2019年WSD专项监测不同规格样品的阳性检出率 (四)不同月份样品中WSSV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WSD的专项监测中,记录采样月份的样品共592批次,阳性样品共85批次。其中,4月采样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8批次,样品阳性率为23.5%(8/34);5月采样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26批次,样品阳性率为13.5%(26/192);6月采样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22批次,样品阳性率为21.0%(22/105);7月采样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17批次,样品阳性率为17.3%(17/98);8月采样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11批次,样品阳性率为14.5%(11/76);9月采样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1批次,样品阳性率为2.6%(1/38);1月、3月、10月、11月和12月采样样品中无阳性样品(0/49)检出(图12)。 统计2007—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录有采样月份的样品总数为9793批次,阳性样品总数为1667批次,平均阳性率为17.0%。其中,2—4月和8—10月呈现两个阳性率高峰;2—4月的样品阳性率高峰主要是因为广东和湖北等省份的监测样品;8—10月的样品阳性率高峰主要原因是因为广西、山东、广东和福建等省份的监测样品(图13)。 (五)不同采样温度条件下样品中WSSV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WSD专项监测中,记录了采样温度的阳性样品共85批次。其中,采样时温度低于24℃的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23批次,样品阳性率为31.5%(23/73);采样时温度在24~25℃的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1批次,样品阳性率为10.0%(1/10);采样时温度在25~26℃的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9批次,样品阳性率为42.9%(9/21);采样时温度在26~27℃的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12批次,样品阳性率为32.4%(12/37);采样时温度在27~28℃的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3批次,样品阳性率为8.3%(3/36);采样时温度在28~29℃的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20批次,样品阳性率为12.7%(20/158);采样时温度在29~30℃的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8批次,样品阳性率为8.7%(8/92);采样时温度在31~32℃的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1批次,样品阳性率为4.5%(1/22);采样时温度高于32℃的样品中检测出阳性样品8批次,样品阳性率为13.3%(8/60);采样时温度在30~31℃时无阳性样品检出(图14)。 图12 2019年各省份WSD专项监测各月份的阳性检出率 2007—2019年,记录采样时水温的样品共4861批次,共检出阳性样品703批次,占记录水温数据样本总量的14.5%。对不同温度区段进行统计,表明水温24~25℃的样品阳性率最高,平均为24.4%(31/127);其次低于24℃,样品阳性率为23.9%(170/710)(图15)。 图13 2007—2019年各省份WSD专项监测各月份样品的阳性检出率 图14 2019年各省份不同采样温度条件下样品中WSSV阳性分布 图15 2007—2019年专项监测有水温数据的WSSV阳性样本数和阳性率 (六)不同采样pH样品中WSSV阳性检出情况 2007—2019年,记录采样时水体pH的样品共3027批次,共检出阳性样品432批次,占记录水体pH数据的样本总量的14.3%。对不同水体pH区段进行统计(图16),阳性率表现出较明显的波动,总体趋势是pH8.0以下的阳性率(17.4%),明显高于pH8.0以上的阳性率(10.4%);养殖最适pH7.8~8.3范围的阳性率11.9%(232/1948),pH≤7.7和≥8.4的平均阳性率18.5%(200/1079)。 图16 2007—2019年样品不同采样pH条件下的样本数、阳性数和阳性率 (七)不同养殖环境样品中WSSV阳性检出情况 2007—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录有养殖环境的样品数为10082批次,阳性样品数为1763批次,占记录样本总量的17.5%。其中,海水养殖的样品数为6228批次,检出阳性样品1114批次,阳性检出率为17.9%(阳性样品来自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天津、河北、辽宁和海南);淡水养殖的样品数为2940批次,检出阳性样品537批次,阳性检出率为18.3%(阳性样品来自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天津、辽宁、湖北、上海、安徽、江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半咸水养殖的样品数为914批次,检出阳性样品112批次,阳性检出率为12.3%(阳性样品来自广西、福建、浙江、辽宁、山东和天津)(图17、图18)。 图17 2007—2019年不同养殖环境的样品数和WSSV阳性率 图18 2007—2019年各监测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同养殖环境的WSSV阳性率 (八)不同类型监测点样品中WSSV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专项监测设置的447个监测点中,国家级原良种场4个,1个阳性,检出率为25.0%;省级原良种场32个,无阳性检出;重点苗种场154个,8个阳性,检出率为5.2%;虾类养殖场256个,67个阳性,检出率为26.2%。 2007—2019年,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级原良种场的样品阳性率为9.0%(12/134),监测点阳性率为19.0%(8/42)。省级原良种场的样品阳性率为6.7%(31/460),监测点阳性率为7.0%(13/187);重点苗种场的样品阳性率为8.4%(338/4017),监测点阳性率为10.0%(249/2500);对虾养殖场的样品阳性率为25.0%(1400/5593),监测点阳性率30.1%(1167/3873)(图19)。 图19 2007—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的样品WSSV阳性率和监测点WSSV阳性率 (九)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样品中WSSV阳性检出情况 2007—2019年,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846个记录养殖模式的监测点中,共1471个阳性监测点,平均阳性检出率为21.5%。其中,池塘养殖模式的阳性检出率为25.9%;工厂化养殖模式的阳性检出率为12.9%;其他养殖模式的阳性检出率为36.1%(图20)。 (十)连续抽样监测点的阳性检出情况 2007—2019年WSD的专项监测中,详细记录监测信息的监测点共有4805个,1001个进行了多年监测,822个进行了2年及以上连续监测。其中,355个监测点除最后一年出现阳性外其他年份也出现过阳性,136个监测点多次出现阳性,96个监测点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各省份阳性监测点在后续监测中再出现阳性的平均比率为38.3%,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平均比率为27.0%。 图20 2007—2019年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的WSSV阳性检出率 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情况来看,不计最后一年,广西有136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45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32个监测点是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其阳性监测点在后续监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33.1%,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23.5%;相应地,广东有37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15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4个监测点是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该省阳性监测点在后续监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40.5%,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10.8%;福建有7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1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未出现连续2年阳性的监测点,该省阳性监测点在后续监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14.3%;浙江有5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无多次阳性的监测点;江苏有24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7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4个监测点是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该省阳性监测点在后续监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29.2%,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16.7%;山东有48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20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12个监测点是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该省阳性监测点在后续监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41.7%,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25.0%;天津有2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其中1个监测点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该市阳性监测点在后续监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50.0%,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50.0%;河北有25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10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7个监测点是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该省阳性监测点在后续检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40.0%,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28.0%;辽宁有7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1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未出现连续2年阳性的监测点,该省阳性监测点在后续监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14.3%;湖北有44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28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28个监测点均是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该省阳性监测点在后续检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63.6%,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63.6%;上海有4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2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且均是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该市阳性监测点在后续检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50%,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50%;安徽有15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其中5个监测点出现多次阳性,且均是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该省阳性监测点在后续检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33.3%,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33.3%;江西有1个监测点多次抽样并检测出阳性,该监测点连续2年及以上出现阳性,该省阳性监测点在后续检测中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100.0%,下一年再出现阳性的比率为100.0%;海南、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有多年设置的监测点,尚未在这些监测点中多次检出过阳性(图21)。 图21 2007—2019年各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后续监测中出现阳性的比率 (十一)不同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情况 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承担湖北样品检测工作,阳性检出率为82.9%(29/35);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承担浙江、安徽和江西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样品阳性检出率29.5%(23/78),其中,浙江样品阳性率为31.4%(11/35),安徽样品阳性率为9.1%(3/33),江西样品阳性率为90.0%(9/10);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上海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样品阳性检出率10.0%(4/40);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海南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63);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福建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20);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承担福建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20);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承担福建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20);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江苏、山东、河北、天津、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样品总阳性率17.4%(27/155),其中,江苏样品阳性率44.0%(22/50),天津市样品阳性率11.4%(4/3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样品阳性率为20.0%(1/5),山东、河北和新疆委托样品未检出阳性(0/65);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承担山东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样品阳性率4.0%(1/25);大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辽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阳性检出率为3.3%(1/30);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广西和广东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105);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江苏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1)。 四、国家WSD首席专家团队的实验室被动监测工作总结 在国家虾蟹类产业技术体系病害防控岗位科学家任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等项目的支持下,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养殖生物病害控制与分子病理学研究室甲壳类流行病学与生物安保技术团队应产业需求,对2019年我国沿海主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WSD开展了调查和被动监测。 2019年,针对WSD的被动监测范围,包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南、上海、浙江、广东、海南、新疆11个省份,共监测314批次样品,检出阳性样品31批次,阳性检出率为9.9%。 五、WSD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 (一)WSSV在我国的阳性检出情况 WSD的专项监测自2007年以来,先后在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始实施,涉及6602个养殖场点,监测样品11661批次。其中,阳性样品1848批次,阳性监测点1437点次,平均样品阳性率15.8%,平均监测点阳性率21.8%。除新疆外,其他参加WSD监测的14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在不同年份检出了WSSV阳性,说明WSD是威胁我国甲壳类养殖业的重要疫病。经过持续13年的WSD监测,从1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进行分析发现,WSD在我国的流行率在2010年后呈波动下降趋势。 (二)检出WSSV阳性的养殖甲壳类 2007—2019年的专项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克氏原螯虾、青虾、罗氏沼虾、斑节对虾、脊尾白虾、澳洲龙虾和蟹类中,均有WSSV的核酸阳性检出。其中,2019年的专项监测结果显示,阳性样品种类有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罗氏沼虾、青虾、澳洲龙虾、中华绒螯蟹和克氏原螯虾。从阳性样品种类来看,多种品种均有WSSV的核酸阳性检出,说明WSSV可能对我国多种海、淡水养殖甲壳类造成威胁。OIE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2019版)第2.2.8章提到,在所有检测的物种中,暂未发现对WSSV具有抗性的十足目甲壳类动物。提示应重视和评估不同甲壳动物混养模式条件下,WSSV在不同宿主之间的进化和传播的风险。 (三)WSSV传播途径及传播方式 根据2007—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的监测结果来看,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的平均样品阳性率达为8.3%(381/4611),监测点阳性率为9.9%(270/2729)。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的阳性率19.0%(8/42)>重点苗种场阳性率10.0%(249/2500)>省级原良种场阳性率7.0%(13/187)。这可能是一方面由于国家级原良种场在累代选育过程中未重视生物安保工作,未开展WSSV的系统监测和净化工作,导致WSSV在原良种场的垂直传播引起的;另一方面该结果也可能是由于国家级原良种场的监测点和监测样本数量少造成的。 对监测数据中多次抽样监测点进行分析,监测点多次出现阳性或连续出现阳性的情况值得注意。2007—2019年的平均监测点阳性率为21.8%,而38.3%的阳性监测点在后续的监测中再出现阳性,27.0%的阳性监测点下一年会再出现阳性,如此高比例的多次或连续阳性监测点提示,存在WSSV在阳性监测点留存和跨年度传播的风险,应重视水产养殖过程中对于WSD阳性监测点的阳性处理措施。 (四)WSSV流行与环境条件的关系 通过2007—2019年1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监测数据来看,WSSV的阳性检出率与某些环境条件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 13年的水温监测数据分析发现,WSSV阳性率在水温25℃以下较高,随着温度的升高,阳性率逐渐降低,在水温为27~30℃时阳性率趋于平稳,高于30℃后又逐渐降低。这与产业中在放苗后1~2个月出现WSD发病高峰以及在秋季再次出现发病高峰的一般规律是基本相符的。 将阳性样品与采样时水体pH进行分析,2007—2019年的监测数据中,pH在8.0~8.5时WSSV阳性率最低,平均阳性率为10.7%(191/1793);pH≤7.7和≥8.4时阳性率显著提高,平均阳性率为18.5%(200/1079)。这与产业中观察到的水质条件引起对虾WSD急性发病的流行规律基本吻合。 将阳性样品与采样时水体盐度进行分析,2007—2019年的监测数据中,半咸水养殖的样品阳性率最低,为12.3%(112/914);其次为海水养殖,样品阳性率为17.9%(1114/6228);淡水养殖的样品阳性率最高,为18.3%(537/2940)。然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数据未包含准确的盐度值,仅用海水、淡水和半咸水进行区分,因此,该部分的结论需在今后的监测过程中进行确认。 由于目前的监测数据中仅利用分子生物学方法进行WSSV的核酸检测,无法确认各监测点采样时的发病情况,加之数据分析过程中各因素间的混杂(confounding)与交互(interaction)作用,所以,WSD的发生与环境因子的准确关系,仍需要在今后的监测工作中进行确认。 六、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行病学信息仍需完善 目前的监测结果为WSSV核酸检测结果,并不完全代表WSSV感染所致WSD的流行情况。而各监测点采样时的发病情况及相关流行病学信息不全面,利用目前的数据无法确认WSD的发生与环境因子的准确关系,给深入解析WSD的流行病学特征和提供有效政策建议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二)监测数据的规范性仍需提高 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数据分析工作至关重要,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有效提高了监测数据的规范性。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工作人员在数据采集和录入过程中,未重视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导致2019年的592批次监测样品中仅有151批次的样品记录了pH,为准确分析WSD的发生与pH的准确关系增加了难度。另外,仍存在监测点名称与备案编号不一致或监测点名称存在错别字的情况,这些不规范的记录在分析同一监测点的共感染和连续监测点时,会造成结果的不准确。同时,广泛吸纳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意见,持续开展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和用户培训工作。 (三)监测方案的合理性仍需提高 从近几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的情况来看,监测方案逐步完善,较早期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部分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仍存在监测方案不合理的情况,如未结合群体大小、预定流行率和把握度等因素,来确定最合理的样本量,导致无法准确反映WSD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的流行病学情况。 七、对甲壳类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的建议 (一)增加监测数据复核环节 随着我国水生动物疫情监测和能力验证等工作的持续开展,我国水生动物疫情监测能力不断提升,但仍存在数据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利用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增加监测数据和疑似样品复核环节,以进一步保障监测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继续优化监测方案,重视病原共感染问题 我国2007年首次开展了我国甲壳类WSD的专项监测,经过13年的监测工作,逐渐形成了稳定的监测方案和监测体系。为更好掌握我国养殖甲壳动物中多病原感染的情况,建议继续优化监测方案,在充分考虑群体大小、预定流行率、把握度、工作经费和工作时间的基础上,结合上年度疫病的流行率和估计精度来确定监测方案,优化监测范围和监测样本量。 (三)逐步建立WSD监测技术规范 建议逐步建立我国WSD监测技术规范,从监测点设置、采样、运输、阳性场处置、实验室检测及结果报告等各个环节逐步建立水产行业标准,使本工作可实施、可追溯、可复核,切实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质量,以便为渔业主管部门提供更加科学和准确的决策建议。推动承担国家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的检测机构,逐步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资质认定、认可建设。 2019年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状况分析 一、前言 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infection with infectious hypodermal and haematopoietic necrosis virus, IHHN)是由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infectious hypodermal and haematopoietic necrosis virus, IHHNV)所引起的虾类疫病。IHHNV属于细小病毒科、细角对虾浓核病毒属。病毒颗粒大小为20~22nm,呈二十面体状。IHHN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收录为需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被农业农村部《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从2015年开始先后在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安徽、海南、新疆、江西、湖北等我国主要甲壳类养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IHHN的专项监测工作,逐步掌握了IHHN在我国的流行病学信息和产业危害情况,为我国制订IHHN的有效的防控和净化措施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全国各省开展IHHN的专项监测情况 (一)概况 从2015年开始,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逐步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IHHN专项监测。监测范围从南到北包括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天津、河北和辽宁9个省份的62个区(县)、119个乡(镇)、412个监测点,共采集来自7个国家级原良种场、13个省级原良种场、137个重点苗种场和255个对虾养殖场的709批次样本。2016年,IHHN专项监测涉及广西、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天津、河北和辽宁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9个区(县)、172个乡(镇)、503个监测点,共采集来自3个国家级原良种场、24个省级原良种场、264个重点苗种场、212个对虾养殖场的761批次样本。2017年,IHHN专项监测包括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安徽、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新疆在内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涉及108个区(县)、207个乡(镇)、597个监测点,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5个、省级原良种场39个、重点苗种场357个、对虾养殖场196个。2018年,IHHN专项监测范围包括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上海、海南、新疆在内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涉及115个区(县)、240个乡(镇)、623个监测点,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6个、省级原良种场33个、重点苗种场349个、对虾养殖场235个。 2019年,新增江西和湖北2省的监测任务,监测范围扩大至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上海、海南、安徽、江西、湖北、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涉及122个区(县)、220个乡(镇)、445个监测点。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3个、省级原良种场32个、重点苗种场164个、对虾养殖场246个。2019年,国家监测计划样品数为560批次,各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全部完成国家监测采集任务,部分省份超标完成任务,实际采集和检测样品数达588批次。2015—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监测样品数3753批次(表1)。其中,广东累计监测样品数最多,为530批次;山东累计监测样品数位居第二,为482批次;第三是广西,累计监测样品数为441批次(图1)。 表1 2015—2019年IHHN专项监测采样累计情况 图1 2015—2019年各省份专项监测的采样数量统计 (二)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情况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专项监测数据表中记录,养殖模式的监测点共445个。其中,池塘养殖监测点数量占总监测点数的58.0%,为258个;工厂化养殖监测点数量占总监测点数的32.8%,为146个;稻虾连作养殖监测点数量占总监测点数的4.5%,为20个;其他养殖模式(主要包括网箱养殖等)的监测点数量占总监测点数的4.7%,为21个。 2015—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专项监测数据表中记录养殖模式的监测点共2551个。其中,池塘养殖监测点1316个,占51.6%;工厂化养殖测点1151个,占45.1%;稻虾连作养殖监测点20个,占0.8%;其他养殖模式的监测点64个,占2.5%(图2)。 图2 2015—2019年IHHN专项监测对象的养殖模式比例 (三)2019年采样的品种、规格 2019年,IHHN专项监测样品的种类有罗氏沼虾、青虾、克氏原螯虾、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中华绒螯蟹和澳洲龙虾。 记录了采样规格的样品共588批次。其中,体长小于1cm的样品数量为182批次,占样品总量的31.0%;体长为1~4cm的样品数量为184批次,占样品总量的31.3%;体长为4~7cm的样品数量为113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9.2%;体长为7~10cm的样品数量为52批次,占样品总量的8.8%;体长大于10cm的样品数量为57批次,占样品总量的9.7%。具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样品规格分布情况见图3。 (四)抽样的自然条件(如时间、水温、pH等) 2019年,记录了采样时间的样品共588批次。其中,1月采集样品8批次,占记录采样时间的样品总量的1.4%;3月采集样品1批次,占0.2%;4月采集样品34批次,占5.8%;5月采集样品222批次,占37.8%;6月采集样品102批次,占17.3%;7月采集样品69批次,占11.7%;8月采集样品75批次,占12.8%;9月采集样品37批次,占6.3%;10月采集样品27批次,占记录采样时间的样品总量的4.6%;11月采集样品3批次,占记录采样时间的样品总量的0.5%;12月采集样品10批次,占记录采样时间的样品总量的1.7%(图4)。 图3 2019年各省份IHHN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规格 图4 2019年IHHN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时间分布 2019年,记录了采样时水温的样品共588批次。其中,采样时水温低于24℃的样品有79批次,占记录采样水温样品总量的13.4%;采样时水温在24~25℃的样品有14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4%;采样时水温在25~26℃的样品有32批次,占样品总量的5.4%;采样时水温在26~27℃的样品有37批次,占样品总量的6.3%;采样时水温在27~28℃的样品有30批次,占样品总量的5.1%;采样时水温在28~29℃的样品有143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4.3%;采样时水温在29~30℃的样品有89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5.1%;采样时水温在30~31℃的样品有82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3.9%;采样时水温在31~32℃的样品有22批次,占样品总量的3.7%;采样时水温不低于32℃的样品有60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0.2%(图5)。 图5 2019年IHHN专项监测样品采样时水温分布 2019年记录了采样水体pH的样品共138批次。其中,采样pH低于或等于7.4的样品有9批次,占记录采样pH样品总量的6.5%;采样pH为7.5的样品有6批次,占样品总量的4.3%;采样pH为7.6的样品有7批次,占样品总量的5.1%;采样pH为7.7的样品有8批次,占样品总量的5.8%;采样pH为7.8的样品有13批次,占样品总量的9.4%;采样pH为7.9的样品有4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9%;采样pH为8.0的样品有45批次,占样品总量的32.6%;采样pH为8.1的样品有3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2%;采样pH为8.2的样品有17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2.3%;采样pH为8.3的样品有2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4%;采样pH为8.4的样品有14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0.1%;采样pH为8.5的样品有6批次,占样品总量的4.3%;采样pH为8.6的样品有2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4%;采样pH为8.7的样品有1批次,占样品总量的0.7%;采样pH高于或等于8.7的样品有1批次,占样品总量的0.7%(图6)。 图6 2019年IHHN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pH分布 2019年,记录养殖环境的样品共581批次。其中,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天津、河北、湖北、江西、安徽、海南、新疆等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了全部监测样品的养殖环境信息。在记录养殖环境的样品中,213份样品为海水养殖,占样本总量的36.7%;326份样品为淡水养殖,占样本总量的56.1%;42份样品为半咸水养殖,占样本总量的7.2%(图7)。 图7 2019年各省份IHHN专项监测样品的养殖环境分布 (五)样品检测单位和检测方法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样品,分别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大连海关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共11家单位,按照《对虾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毒(IHHNV)检测PCR法》(GB/T 25878—2010)进行实验室检测。 广西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样品45批次;广东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样品60批次;福建分别委托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承担样品检测工作,其中,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20批次,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检测样品20批次,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检测样品20批次;浙江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5批次;江苏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50批次;山东分别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和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承担其样品检测工作,其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25批次,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检测样品25批次;河北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0批次;湖北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样品35批次;天津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5批次;辽宁委托大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样品30批次;上海委托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检测样品40批次;安徽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0批次;江西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10批次;海南委托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检测样品63批次;新疆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10批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5批次(图8)。 图8 2019年各省份IHHN专项监测样品送检单位和样品数量 2019年,各检测单位共承担588批次的检测任务。其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的检测任务量最多,为155批次;其次是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为105批次;再次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为75批次。3家检测单位的检测样品量占总样品量的57.0%。 三、检测结果分析 (一)样品中IHHNV总体阳性检出情况及其区域分布 2015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首次对IHHN实施了专项监测,监测范围是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天津、河北和辽宁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监测范围扩大到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天津、河北、辽宁和上海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进一步扩大到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包括108个县、207个乡(镇);2018年,检测范围包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监测范围再次扩大,包括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上海、海南、安徽、江西、湖北、新疆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共从445个监测点采集样品588批次。其中,阳性监测点47个,阳性样品48批次,平均监测点阳性率10.6%(47/445),平均样品阳性率8.2%(48/588)。 2015—2019年监测数据显示,除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其他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阳性样品检出。其中,天津的样品阳性率为17.2%,监测点阳性率为15.2%;河北的样品阳性率为12.2%,监测点阳性率为13.3%;辽宁的样品阳性率为3.6%,监测点阳性率为3.6%;江苏的样品阳性率为13.0%,监测点阳性率为14.9%;浙江的样品阳性率为16.4%,监测点阳性率为20.9%;福建的样品阳性率为29.8%,监测点阳性率为38.5%;山东的样品阳性率为20.1%,监测点阳性率为19.8%;广东的样品阳性率为13.8%,监测点阳性率为16.7%;广西的样品阳性率为0.9%,监测点阳性率为1.4%;上海的样品阳性率为6.9%,监测点阳性率为10.7%;安徽的样品阳性率为16.0%,监测点阳性率为19.0%;海南的样品阳性率为7.5%,监测点阳性率为7.7%;江西的样品阳性率为30.0%,监测点阳性率为30.0%;湖北、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曾检测到阳性(图9)。 (二)检出IHHNV阳性的样品种类及阳性率 研究表明,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和蓝对虾等多数对虾,均是IHHNV的易感宿主。2019年IHHN专项监测结果显示,阳性样品种类有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克氏原螯虾和中国对虾。其中,罗氏沼虾的样品阳性率为17.6%(3/17),中国对虾为8.3%(1/12),克氏原螯虾为7.4%(7/95),淡水养殖的南美白对虾和海水养殖的南美白对虾的样品阳性率分别为8.4%(19/225)和8.5%(18/212)。 图9 2015—2019年各省份IHHN专项监测的平均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 (三)不同规格样品中IHHN阳性检出情况 2015—2019年,IHHN专项监测中,记录了采样规格的阳性样品共494批次。其中,体长不小于10cm的样品阳性率最高,为23.7%(85/358);其次为7~10cm的样品阳性率,为19.2%(71/370);4~7cm的样品阳性率为17.3%(58/335);1~4cm的样品阳性率为11.5%(168/1462);小于1cm的样品阳性率为10.1%(112/1113)(图10)。 图10 2015—2019年IHHN专项监测不同规格样品的阳性率 (四)不同月份样品中IHHN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IHHN的专项监测中,记录采样月份的样品共588批次,阳性样品共48批次(图11)。其中,4月采样的样品中有1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2.9%(1/34);5月采样的样品中有9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4.1%(9/222);6月采样的样品中有10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9.8%(10/102);7月采样的样品中有10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14.5%(10/69);8月采样的样品中有14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18.7%(14/75);10月采样的样品中有2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7.4%(2/27);12月采样的样品中有2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20.0%(2/10)。 图11 2019年各省份IHHN专项监测月份的阳性率分析 (五)IHHNV阳性检出与采样时温度间的关系 2019年IHHN的专项监测中,记录了采样温度的阳性样品共48批次。从不同温度的样品阳性率角度分析,2019年采集的样品中,在温度29~30℃的阳性率最高,为18.0%(16/89);其次为30~31℃的阳性率,为13.4%(11/82);水温在27~28℃的阳性率,为10.0%(3/30);水温在25~26℃的阳性率,为9.4%(3/32);水温在28~29℃的阳性率,为7.0%(10/143);水温在26~27℃的阳性率,为5.4%(2/37);水温在<24℃的阳性率,为3.8%(3/79)(图12)。 图12 2019年IHHN专项监测样品不同温度的阳性率 (六)IHHNV阳性检出与样品水体pH间的关系 2019年,记录采样时水体pH的样品共138批次,共检出记录pH数据的阳性样品11批次,占有pH数据样本量的8.0%。对不同pH的阳性样品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显示,pH为7.9时,阳性率最高,为25.0%(1/4);其次为pH为7.5和8.5时,阳性率为16.7%(1/6);pH小于等于7.4时,阳性率为11.1%(1/9);pH为8.0时,阳性率为11.1%(5/45);pH为7.8时,阳性率为7.7%(1/13);pH为8.2时,阳性率为5.9%(1/17)(图13)。 图13 2019年不同采样pH下的样本数、阳性数和阳性率 (七)不同养殖环境样品中IHHNV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记录有养殖水体条件的样品数为581批次,阳性样品数为48批次,占有记录样本总量的8.3%。其中,海水养殖的样品数为213批次,检出阳性样品17批次,阳性率为8.0%,阳性样品来自浙江、山东、天津、河北;淡水养殖的样品数为326批次,检出阳性样品27批次,阳性率为8.3%,阳性样品来自浙江、山东、上海、江西、安徽、天津;半咸水养殖的样品数为42批次,检出阳性样品4批次,阳性率为9.5%,阳性样品来自福建、海南(图14)。 图14 2019年不同养殖环境的样本数和阳性率 (八)不同类型监测点样品中IHHNV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监测数据显示,国家级原良种场样品阳性率为14.3%(1/7),监测点阳性率为33.0%(1/3);省级原良种场的样品阳性率为1.4%(1/73),监测点阳性率为3.1%(1/32);重点苗种场的样品阳性率为5.0%(11/221),监测点阳性率为6.7%(11/164);对虾养殖场的样品阳性率为12.2%(35/287),监测点阳性率为13.8%(34/246)(图15)。 图15 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的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 (九)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样品中IHHNV阳性检出情况 2015—2019年,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共2551个记录养殖模式的监测点,阳性监测点380个,平均阳性率为14.9%。其中,池塘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15.9%(209/1316);工厂化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13.9%(160/1151);稻虾连作的阳性率为15.0%(3/20);其他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12.5%(8/64)(图16)。 图16 2015—2019年各省份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的样品阳性率 (十)不同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情况 2019年,共11家检测单位承担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检测任务,共计检测样品588批次,检出阳性样品48批次。 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承担湖北省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35);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承担浙江、安徽和江西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样品阳性检出率12.0%(9/75),其中,浙江省样品阳性率为8.6%(3/35),安徽省样品阳性率为10.0%(3/30),江西省样品阳性率为30.0%(3/10);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上海市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样品阳性检出率为20.0%(8/40);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海南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样品阳性率为3.2%(2/63);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福建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20);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承担福建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阳性样品检出率为10.0%(2/20);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承担福建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20);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江苏、山东、河北、天津、新疆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样品总阳性率为16.1%(25/155),其中,山东省样品阳性率为4.0%(1/25),河北省样品阳性率为40.0%(12/30),天津市样品阳性率为34.3%(12/35),而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送测的样品未检出阳性;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承担山东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阳性样品检出率为8.0%(2/25);大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辽宁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未检出阳性样品(0/30);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东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均未检出阳性样品。 四、国家IHHN首席专家团队的实验室被动监测工作总结 在国家虾蟹类产业技术体系病害防控岗位科学家任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等项目的支持下,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养殖生物病害控制与分子病理学研究室甲壳类流行病学与生物安保技术团队应产业需求,对2019年我国主要甲壳类养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IHHN开展了被动监测。 2019年针对IHHN的被动监测范围,包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南、上海、浙江、广东、海南、新疆共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监测314批次样品,检出阳性样品25批次,阳性检出率为8.0%。 五、IHHN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 (一)检出IHHNV阳性的养殖甲壳类 《OIE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2019版)第2.2.4章提到IHHNV的易感宿主,包括加州对虾、斑节对虾、白对虾、蓝对虾和南美白对虾。2019年IHHN的专项监测品种,有罗氏沼虾、青虾、克氏原螯虾、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中华绒螯蟹和澳洲龙虾。其中,罗氏沼虾的样品IHHNV阳性率最高,为17.6%(3/17);其次为南美白对虾,阳性率为8.5%(37/437);中国对虾的样品阳性率为8.3%(1/12);克氏原螯虾为7.4%(7/95)。 (二)国家级原良种场检出IHHNV及其风险 根据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的监测结果来看,国家级原良种场的样品阳性率为14.3%(1/7),监测点阳性率33.3%(1/3)。IHHNV可以通过原良种场的亲虾进行垂直传播,给IHHN的疫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建议在产业中尽快实施原良种场的生物安保工作,进一步落实并加强甲壳类种苗产地检疫工作,逐步实现IHHNV的种源净化工作。 (三)IHHNV在我国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IHHN的专项监测,涉及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湖北、江西、安徽、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445个监测点,检测样品588批次。其中,阳性样品48批次,样品阳性率为8.2%;检出阳性监测点47个,监测点阳性率为10.6%。天津、河北、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山东、上海和海南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出了阳性样品,说明该病在我国仍有一定范围的流行。 六、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测的疫病种类 2017年开始,甲壳类动物疫病监测疫病种类在IHHN和白斑综合征(WSD)的基础上,增加了虾肝肠胞虫病(EHPD)和虾血细胞虹彩病毒病(SHID)。对于已被列入OIE水生动物疫病名录和FAO/NACA亚太水生动物疾病季度报告且对我国对虾养殖产业危害严重的急性肝胰腺坏死病(AHPND)尚未开展监测,使得我国行政主管部门暂不能及时掌握该病的情况,无法为该病的有效防控提供全面的流行病学数据。 (二)缺少流行病学的有效信息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监测数据来源于样品IHHNV核酸检测的结果,并不完全代表IHHNV感染所致IHHN的流行情况。目前,IHHN仍然缺少有效的流行病学分析数据,给深入解析IHHN的流行病学特征和提供有效政策建议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三)监测数据的规范性仍需完善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监测数据的规范性仍需完善,部分省份未按照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要求填报数据。如部分省份对同一监测点使用不同的备案编号,导致在监测点数据分析时出现偏差。 七、对甲壳类疫病监测工作的建议 (一)继续规范专项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录入 针对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继续规范流行病学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充分利用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有效管理,保障监测数据的完善性和规范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核对监测点信息和采样信息并及时上传至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上传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增加监测数据信息复核环节,以保障监测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逐步建立甲壳动物重要疫情监测技术规范 建议逐步建立我国甲壳动物重要疫情监测技术规范,从监测点设置、采样、运输、阳性场处置、实验室检测及结果报告等各个环节逐步建立水产行业标准,使本工作可实施、可追溯、可复核,切实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质量,以便为渔业主管部门提供更加科学和准确的决策建议。 (三)强化甲壳类疫病净化和突发疫情处置 进一步提高甲壳类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甲壳类疫病净化和突发疫情处置,做好阳性监测点的无害化处理、净化和突发疫情处置,避免疫情扩散。继续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推进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建设,重视甲壳类疫病的种源净化工作,加快推动甲壳类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 2019年虾肝肠胞虫病状况分析 一、前言 虾肝肠胞虫病(Enterocytozoon hepatopenaei disease, EHPD),是由虾肝肠胞虫(Enterocytozoon hepatopenaei,EHP)引起的虾类疫病。近年来,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对虾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威胁。 2017年,农业部组织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开始对EHPD开展专项监测,监测范围涉及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湖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上海、天津、浙江、新疆共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获得了我国对虾养殖产业中EHP的流行病学信息,为政府主管部门开展EHPD综合防控相关决策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持。 目前,EHP易感宿主有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卤虫、养殖水体絮团及对虾配合饲料等也有EHP的PCR阳性检出的情况。2017年和2018年开展的EHP专项监测中,克氏原螯虾、罗氏沼虾、青虾、日本对虾和中国对虾样品中也有EHP阳性检出。 二、EHPD专项监测 (一)概况 2017年,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首次开展了EHPD的专项监测,范围包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及90个区(县)、159个乡(镇)、416个监测点、535批次样品。 2018年,EHPD监测范围进一步增加了安徽、湖北和辽宁3个省份,共计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及184个区(县)、363个乡(镇)、895个监测点、1283批次样品。 2019年,EHPD监测范围与上年度相同,计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涉及125个区(县)、225个乡(镇)、446个监测点、588批次样品。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3个、省级原良种场32个、重点苗种场154个、虾类养殖场257个,监测点以虾类养殖场为主,占监测点57.6%。各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全部完成国家监测采集任务,其中,监测样品数量排在前三位是海南、福建和广东,分别采集样品63、60和60批次。 2017—2019年的样本采集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2017—2019年各省份EHPD专项监测各地区采样批次 (二)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情况 2019年专项监测数据统计表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录养殖模式的监测点共446个。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中,池塘养殖监测点273个,占61.2%;工厂化养殖测点133个,占29.8%;稻虾连作养殖模式的监测点20个,占4.5%;网箱养殖模式的监测点为4个,占0.9%;其他养殖模式的监测点为16个,占3.6%(图2)。 图2 2019年EHPD专项监测不同养殖模式比例 (三)采样的品种和规格 2019年,监测样品种类包括澳洲龙虾、斑节对虾、克氏原螯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青虾、日本对虾、中国对虾和河蟹,计9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测虾类样品1~6种,其中,江苏检测6种,广西、河北、辽宁和浙江各检测3种(图3)。 图3 2019年各省份EHPD专项监测甲壳种类及数量 2019年,记录有体长规格数据(体长数据为一范围时,按范围值两端数值的平均数计)的样品共计529批次。其中,河蟹样品3批次。虾类中,体长小于1cm的样品179批次,占样品总量的34.0%;体长为1~5cm的样品155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9.5%;体长为5~10cm的样品147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8.0%;体长为10~15cm的样品30批次,占样品总量的5.7%;体长大于15cm的样品15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9%。具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虾类样品规格分布情况见图4。 图4 2019年各省份EHPD专项监测虾类样品的体长规格 (四)抽样的自然条件(时间、水温、pH等) 2019年,记录了采样时间的样品共588批次。其中,1月采集样品8批次,占记录采样时间的样品总量的1.4%;3月采集样品1批次,占记录采样时间的样品总量的0.2%;4月采集样品34批次,占记录采样时间的样品总量的5.8%;5月采集样品192批次,占32.7%;6月采集样品102批次,占17.3%;7月采集样品98批次,占16.7%;8月采集样品76批次,占12.9%;9月采集样品37批次,占6.3%;10月采集样品27批次,占样品总量的4.6%;11月采集样品3批次,占样品总量的0.5%;12月采集样品10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7%(图5)。 图5 2019年EHPD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时间分布 2019年,记录了采样时水温的样品共588批次(小数点温度值按四舍五入计)。其中,83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小于25℃,占记录采样水温样品总量的14.1%;21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5℃,占样品总量的3.6%;36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6℃,占样品总量的6.1%;35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7℃,占样品总量的6.0%;156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8℃,占样品总量的26.5%;92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9℃,占样品总量的15.6%;83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30℃,占样品总量的14.1%;22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31℃,占样品总量的3.7%;36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32℃,占样品总量的6.1%;24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大于32℃,占样品总量的4.1%(图6)。 图6 2019年EHPD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水温分布 2019年,记录了采样水体pH的样品共149批次。其中,49批次样品采样pH小于或等于7.4,占记录采样pH样品总量的32.9%;6批次样品采样pH为7.5,占样品总量的4.0%;15批次样品采样pH为7.6,占样品总量的10.1%;1批次样品采样pH为7.8,占样品总量的0.7%;2批次样品采样pH为7.9,占样品总量的1.3%;31批次样品采样pH为8.0,占样品总量的20.8%;15批次样品采样pH为8.1,占样品总量的10.1%;14批次样品采样pH为8.2,占样品总量的9.4%;7批次样品采样pH为8.3,占样品总量的4.7%;5批次样品采样pH为8.4,占样品总量的3.4%;2批次样品采样pH为8.5,占样品总量的1.3%;1批次样品采样pH为8.6,占样品总量的0.7%;1批次样品采样pH大于或等于8.8,占样品总量的0.7%(图7)。 2019年,记录了来自不同养殖环境的样品数585批次。其中,海水养殖的样品数为218批次,占样本总量的37.3%;淡水养殖的样品数为325批次,占样本总量的55.6%;半咸水养殖的样品数为42批次,占样本总量的7.2%(图8)。 图7 2019年EHPD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pH分布 图8 2019年各省份EHPD专项监测样品的养殖环境情况 (五)样品检测单位和检测方法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监测样品,分别委托以下11家单位来完成。分别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大连海关技术中心、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和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2019年的监测活动中,采用了Jaroenlak等(2016)针对EHP孢壁蛋白(SWP)基因建立的套式PCR方法。该方法具有特异性强、灵敏度高等优点。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EHP的检测结果还需要进行测序分析确定,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019年,各检测单位共承担588批次的检测任务。其中,承担任务最多的3家依次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155批次)、广州海关技术中心(105批次)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75批次),3家检测单位的检测样品量占总样品量的57.0%(图9)。 图9 2019年各省份EHPD专项监测送检单位及检测样本的批次数 三、EHP检测分析 (一)总体阳性检出情况及区域分布 2019年,EHPD专项监测共涉及125个区(县)、225个乡(镇)。全年共从446个监测点采集样品588批次。其中,阳性监测点81个,阳性样品85批次,平均监测点阳性率18.2%(81/446),平均样品阳性率14.5%(85/588)。 2019年监测数据显示,除湖北省和浙江省外,所监测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有阳性样品检出。其中,安徽省的样品阳性率为6.7%(2/30),监测点阳性率为8.7%(2/23);福建省的样品阳性率为5.0%(3/60),监测点阳性率为7.7%(2/26);广东省的样品阳性率为3.3%(2/60),监测点阳性率为4.3%(1/23);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样品阳性率为2.2%(1/45),监测点阳性率为2.8%(1/36);海南省的样品阳性率为6.3%(4/63),监测点阳性率为6.7%(2/30);河北省的样品阳性率为56.7%(17/30),监测点阳性率为65.4%(17/26);湖北省样品和监测点阳性率为0(0/35);江苏省的样品阳性率为2.0%(1/50),监测点阳性率为2.6%(1/38);辽宁省的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均为60.0%(6/10);山东省的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均为14.0%(7/50);上海市的样品阳性率为40.0%(16/40),监测点阳性率为42.1%(16/38);天津市的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均为51.4%(18/3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样品阳性率为10.0%(1/10),监测点阳性率为16.7%(1/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为20.0%(1/5);浙江省的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均为0(0/35)(图10)。 图10 2019年各省份EHPD专项监测的样品阳性率及检测样本数 (二)检出EHP阳性的样品种类 2019年EHP专项监测中,除澳洲龙虾、斑节对虾、青虾、日本对虾和河蟹的样品无EHP阳性检出外,克氏原螯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海水或淡水养殖)和中国对虾均有EHP阳性检出。样品阳性率从高至低依次为南美白对虾(淡水养殖)18.0%(40/222)、南美白对虾(海水养殖)16.0%(34/212)、罗氏沼虾11.8%(2/17)、克氏原螯虾8.4%(8/95)和中国对虾5.3%(1/19)(图11)。 图11 2019年EHPD专项监测不同虾种EHP的阳性率及检测样本数 (三)各地区甲壳类样品中EHP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监测中,各地区克氏原螯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淡水)、南美白对虾(海水)和中国对虾的监测样品的阳性率范围分别为0~60.0%、0~100%、0~100%、0~72.2%和0~8.3%;澳洲龙虾、斑节对虾、青虾、日本对虾和河蟹监测样品均无阳性检出。 安徽省监测的样品为克氏原螯虾,阳性样本率为6.7%(2/30);福建省监测的样品有斑节对虾、南美白对虾(淡水)、南美白对虾(海水),阳性样本率分别为0(0/1)、0(0/21)和7.9%(3/38);广东省监测的样品为南美白对虾(淡水),阳性样本率为3.3%(2/60);广西壮族自治区监测的样品有斑节对虾、罗氏沼虾和南美白对虾(海水),阳性样本率分别为0(0/1)、0(0/5)和2.6%(1/39);海南省监测的样品为南美白对虾(海水),阳性样本率为6.3%(4/63);河北省监测的样品有南美白对虾(淡水)、南美白对虾(海水)、日本对虾、中国对虾和河蟹,阳性样本率分别为100%(4/4)、72.2%(13/18)、0(0/1)和0(0/7);湖北省监测的样品为克氏原螯虾,阳性样本率为0(0/35);江苏省监测的样品有澳洲龙虾、克氏原螯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淡水)、南美白对虾(海水)、青虾和河蟹,阳性样本率分别为0(0/1)、0(0/15)、0(0/4)、8.3%(1/12)、0(0/1)、0(0/14)和0(0/3);江西省监测的样品为克氏原螯虾,阳性样本率为60.0%(6/10);辽宁省监测的样品有南美白对虾(淡水)、南美白对虾(海水)、日本对虾和中国对虾,阳性样本率分别为33.3%(4/12)、20.0%(1/5)、0(0/1)和8.3%(1/12);山东省监测的样品有南美白对虾(淡水)、南美白对虾(海水)和日本对虾,阳性样本率分别为10.7%(3/28)、19.0%(4/21)、0(0/1);上海市监测的样品有罗氏沼虾和南美白对虾(淡水),阳性样本率分别为100%(2/2)和36.8%(14/38);天津市监测的样品有南美白对虾(淡水)和南美白对虾(海水),阳性样本率分别为45.5%(10/22)和61.5%(8/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的样品均为南美白对虾(淡水),阳性样本率分别为10.0%(1/10)和20.0%(1/5);浙江省监测的样品有克氏原螯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淡水)和南美白对虾(海水),阳性样本率分别为0(0/5)、0(0/6)、0(0/10)和0(0/14)。 (四)不同大小个体样品中EHP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EHP专项监测中,记录了采样规格的样品共529批次。其中,河蟹3批次。不同规格虾类样品阳性率从高到低依次为:体长为10~15cm的样品阳性率为30.0%(9/30);体长大于15cm的样品阳性率为20.0%(3/15);体长为5~10cm的样品阳性率为15.6%(23/147);体长1~5cm的样品阳性率为14.8%(23/155);体长小于1cm的样品阳性率为5.0%(9/179)(图12)。 图12 2019年EHPD专项监测不同规格样品的阳性率及检测样本数 (五)不同月份样品中EHP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EHP的专项监测中,记录采样月份的样品共588批次,阳性样品共85批次,其中,2月无记录样品。采样月份中,1月的样品阳性率为0(0/8);3月样品阳性率为0(0/1);4月的样品阳性率为0(0/34);5月的样品阳性率为14.1%(27/192);6月的样品阳性率为21.6%(22/102);7月的样品阳性率为20.4%(20/98);8月的样品阳性率为17.1%(13/76);9月的样品阳性率为2.7%(1/37);10月的样品阳性率为7.4%(2/27);11月的样品阳性率为0(0/3);12月的样品阳性率为0(0/10)(图13)。 图13 2019年各省份EHPD专项监测各月份的阳性率及检测样本数 (六)EHP阳性样品与采样时温度的关系 2019年EHP的专项监测中,记录了采样温度的阳性样品共588批次。不同水温条件下,样品阳性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水温在29℃的阳性率为20.7%(19/92);水温在30℃的阳性率为19.3%(16/83);水温小于25℃的阳性率为16.9%(14/83);水温在25℃的阳性率为14.3%(3/21);水温在31℃的阳性率为13.6%(3/22);水温在28℃的阳性率为12.2%(19/156);水温在27℃的阳性率为11.4%(4/35);水温在26℃为11.1%(4/36);水温大于32℃的阳性率为8.3%(2/24);水温在32℃的阳性率为2.8%(1/36)(图14)。 (七)EPH阳性样品与采样时pH的关系 2019年,记录采样时水体pH的样品共149批次,共检出记录pH数据的阳性样品8批次,占有pH数据样本量的5.4%。所记录中,不同pH条件下,样品阳性率从高到低依次为:pH为7.5时,阳性率为16.7%(1/6);pH小于或等于7.4时,阳性率为10.2%(5/49);pH为8.2时,阳性率为7.1%(1/14);pH为8.1时,阳性率为6.7%(1/15);pH为7.6、7.8、7.9、8.0、8.3、8.4、8.5、8.6和大于等于8.8时,无阳性样品检出。其检测中的样本总数分别为15、1、2、31、7、5、2、1和1批次(图15)。 图14 2019年EHPD专项监测不同温度下的阳性率及检测样本数 图15 2019年EHPD专项监测不同采样pH下的阳性率及检测样本数 (八)不同养殖环境中EHP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记录有来自不同养殖环境的样品数585批次。其中,阳性样品数为85批次,占有记录样本总量的14.5%。其中,海水养殖样品的阳性率为15.6%(34/218),其阳性样品来自福建、广西、海南、河北、辽宁、山东、天津省(自治区、直辖市);淡水养殖样品的阳性率为15.7%(51/325),其阳性样品来自安徽、广东、河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上海、天津、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半咸水养殖样品的阳性率为0(0/42),其阳性样品来自福建、广西和浙江(图16)。 图16 2019年EHPD专项监测不同养殖环境下的阳性率及检测样本数 (九)不同类型监测点样品中EHP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监测结果中,国家级原良种场样品和监测点均无阳性检出,其对应的样品和监测点数分别为7和3;省级原良种场样品阳性率为5.5%(4/73),监测点阳性率为6.3%(2/32);重点苗种场的样品阳性率为13.5%(29/215),监测点阳性率为17.4%(27/155);对虾养殖场的样品阳性率为17.7%(52/293),监测点阳性率为20.3%(52/256)(图17)。 图17 2019年EHPD专项监测不同类型监测点的阳性检出情况 (十)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中EHP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平均阳性率为18.2%(81/446)。其中,池塘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19.1%(52/273);工厂化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17.3%(23/133);稻虾连作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25.0%(5/20);网箱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0(0/4);其他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6.3%(1/16)(图18)。 图18 2019年各省份EHPD专项监测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的样品阳性率和样本数 (十一)不同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情况 2019年,各检测单位分别接受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专项监测采集样品588个,各检测单位对承接样品的阳性检出率为0~60.0%,各单位检测情况见图19。 四、黄海水产研究所对EHPD的被动监测工作小结 2019年,在国家虾蟹类产业技术体系病害防控岗位科学家任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等项目的支持下,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甲壳类流行病学与生物安保技术团队也开展了本年度EHPD的被动监测工作。 2019年,针对EHPD的被动监测范围,包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南、上海、浙江、广东、海南、新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326批次样品,其中,检出EHP阳性样品113批次,EHP阳性检出率为34.7%。 图1 92019年各省份EHPD专项监测的检测单位及样品阳性率 五、EHP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 (一)EHPD在我国总体流行现状及趋势 EHPD的专项监测自2017年起,已连续开展3年。从监测数据上看,2019年EHP总的样品阳性率及监测点阳性率较2017年和2018年均有一定程度地下降,其中,样品阳性率分别下降了7.0和8.0个百分点;监测点阳性率分别下降了4.0和5.9个百分点(图20)。较2018年,2019年的国家级原良种场,本年度中监测点无阳性检出(2018年该数据为14.3%),省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场和对虾养殖场分别有15.0、0.3和7.8个百分点的下降。总体而言,相较前2年,2019年EHP的流行情况有所缓和,但仍需加强各级苗种及养殖场的疫病监测,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疫病的预警信息。 图20 2017—2019年EHPD专项监测的样品阳性率和监测阳性率 (二)我国养殖对虾EHPD阳性率南北差异分析 2019年,EHPD监测数据还反映出南方主要沿海省份的对虾(斑节对虾、南美白对虾、日本对虾和中国对虾)EHP阳性率,总体上要比北方省份的低得多。南方除上海市的EHP阳性率较高达到36.8%(14/38)外,其他南方的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江苏、浙江6个省份的EHP阳性率范围为0~7.7%,总阳性率为4.2%(11/260);而北方的河北、辽宁、山东、天津和新疆的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EHP阳性率范围为10.0%~56.7%,总阳性率为31.3%(50/160)。 与之比较,2018年上述南方6个省份的对虾(斑节对虾、南美白对虾、日本对虾和中国对虾)EHP阳性率范围为15.2%~60.9%,总阳性率为29.4%(187/635);而上述北方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EHP阳性率范围为10.8%~33.3%,总阳性率为14.9%(51/342)。 以上的数据分析表明,南方作为我国对虾养殖的重点产区,其在2019年的EHP阳性率下降,为全国的EHP检出率降低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南方样品的苗种场来源的比例较大,而体长<1cm的样品的阳性率低,因此,这种南北差异还存在其他因素的协同效应。需要在今后的监测中适当平衡这种效应,适当增加南方样品中非苗种场的幼虾、半成虾和成虾的比例;提高北方样品中苗种场的样品比例。 (三)EHP在苗种场及养殖场检出情况 2019年,国家级原良种场样品和监测点均无EHP阳性样品检出,但省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场和对虾养殖场EHP阳性率依次上升,样品阳性率分别为5.5%、13.5%和17.7%,监测点阳性率6.3%、17.4%和20.3%(图18)。这一结果表明,2019年检测的国家级原良种场EHPD防控工作较好,但检测中的省级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苗种仍存有较大的EHP传播风险,养殖场仍处于EHP感染高风险中,该结果应当引起产业疫情防控的高度重视。 (四)样品规格与EHP的阳性率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生物安保体系建设、产地检疫、种苗场自检和面向养殖者的检测服务的增加,越来越多地发现从苗种场购买的或苗种场培育出的仔虾检测时是阴性,但放养半个月到一个月时大批检出阳性的情况。2019年度的监测数据中对不同规格样本进行的分析也可发现,<1cm的阳性率仅5%,但1~5cm的阳性率就达到了13.9%,说明普遍存在放苗后1个月阳性率大增的问题。我们多年来强调要将“标粗”或中间培育作为一个检疫手段,在标粗结束前再开展一次病原检测,让苗种低水平带毒经过这个过程得以暴露,然后根据阳性情况来选择是否继续进行养成,这对于减少养殖生产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在5~10cm和10~15cm的样本间阳性率增加了近1倍,达到30%。这一阳性率的突然增高,一方面可能因为养殖中后期池底废物积累增多,长期积累的病原增加了感染风险;另一方面该规格样品数量偏少,是否具有统计意义有待于更多监测。 (五)EHP阳性检出样品种类与易感宿主 2019年的EHPD专项监测,涉及甲壳类9种,包括虾类8种和蟹类1种,除已知的EHP易感宿主南美白对虾有阳性检出外,罗氏沼虾、克氏原螯虾和中国对虾均有EHP阳性检出。但作为易感宿主的斑节对虾(采样数仅为2批次),EHP无阳性检出。易感宿主是疫病传播的重要环节,罗氏沼虾、克氏原螯虾和中国对虾是否是EHP的易感宿主还有必要进一步确认。这3种虾类中EHP的阳性检出情况,也应当引起虾类养殖产业的重视。 (六)EHP流行与环境条件的关系 2019年的EHPD专项监测中记录数据显示,水温在25~31℃时,EHP有11.1%~20.7%的较高阳性检出率。该区间范围平均阳性率为15.3%,该范围内29℃、30℃和25℃时,EHP的阳性率分别达到20.7%、19.3%和14.3%的较高水平;本年度pH记录区间为6.5~9,pH有记录的数据占总样本数的25.3%(149/588),其中,pH有记录样本的阳性检出率仅为5.4%(8/149),数据过少,难以做出pH与EHPD可靠相关性的分析。 (七)EHPD防控对策建议 2019年的EHPD专项监测中,国家级原良种场无阳性检出,但省级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的仍分别有6.3%和17.5%监测点阳性率。因此,为保障我国养殖产业的苗种安全,重点加强省级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中EHP的监测十分必要。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近年来积极提倡采用生物安保来达到各类水产疫病的防控目的,前期在海南和浙江2家对虾育苗场和养殖场开展的应用示范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建议完善和推广生物安保技术体系在产业中的应用。 对虾感染EHP后并不致死,早期也没有明显的症状,常被如急性肝胰腺坏死病(AHPND)等其他虾类流行病所掩盖,因而,EHP具有更大的潜在危害。目前,国内外没有EHPD有效防控药物的报道,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目前已筛选出2种较为有效的EHP驱虫药物。鉴于该病原对产业的严重危害,建议加强对EHP防治药物的研发支持,并对EHP防治药物的应急开发,给予绿色通道的政策倾斜。 六、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样本问题 1.样本数较少 2019年的EHPD监测范围与2018年相同,但2019年较2018年总的监测点和样品数分别有50.2%和54.2%的较大下降。较低样本数也对监测结果的可靠性产生影响。如本次监测中,澳洲龙虾、斑节对虾和河蟹样品仅分别采集了1、2和3批次,因此,基于小样本量的EHP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不强。部分省份监测的总样品数低于30份,基于此的阳性率分析数据,可能也会存在偏差较大的风险。 2.不同规格样本数比例 2019年,部分监测地区针对EHP的采样样品多集中于1cm左右的苗种期(图4所示),而仔虾期、幼虾期和半成虾期样品占总样品比例较少。为监测甲壳类各生长阶段的EHPD的流行情况,建议采样方案对不同规格采样数比例有所规定。此外,为EHPD的及早检测,减少生产损失,在EHPD监测能有效覆盖对虾生长各阶段的情况下,该比例设计中也要考虑小规格苗种EHPD的监测批次/比例值应有较高保障,以便各级苗种场和养殖场防控措施(如排苗等)的实施。 3.样品来源、并样和检测灵敏度 如前所述,由于检测灵敏度、采样率和并样检测的情况,使低水平感染难以有效得以检出,导致常常出现仔虾检测阴性,而放养一段时间后变成阳性的情况,在监测数据中反映出仔虾检出率低,但幼虾检出率突增。本实验室的定量分析表明随着并样数量增加,低水平感染在样品中的检出率会出现明显下降,在150尾采样率的情况下,按OIE标准的并样是不高于5尾并一份样,但这样的检测成本太高。通过比较不同的并样率,表明EHP检测的最大并样率不应该超过50尾并入1个检测试样,150尾至少只能并为3个检测试样,其中任何个检测试样检出阳性,该份150尾样品就是阳性。 4.样品处理 本实验室最新的研究表明,常规样品处理如果没有蛋白酶K和几丁质酶消化,几乎提取不到EHP孢子内的DNA。缺少几丁质酶消化,也会影响EHP孢子内DNA的提取。因此,建议在进行样品提取时,样品研磨后,经沸水浴变性灭活组织内DNase,用0.2mg/mL几丁质酶消化1h,再进行后续蛋白酶K消化和DNA抽提,能提高EHP的DNA得率,保证灵敏度。 (二)部分监测数据提供不完整 一些样本的监测数据没有按要求完整提供,如pH有记录的数据仅占总样本数的25.3%,影响了环境因素与EHPD相关性的整体性分析。此外,部分样本没有提供体长数据等。因此,为分析结果的可靠性,监测计划的各项数据有必要完整提供。 (三)数据的准确性 目前,“半咸水”的概念并不清晰,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建议对“半咸水”统一采用盐度数值来表示。 考虑昼夜温差变化等因素对养殖水温和水体pH的影响,建议监测数据也应注明监测时的时间,或规定在一个时间范围内记录。 本次监测结果中,pH 7.5~8.1的阳性率结果呈U形(图16)。该区间内pH 7.6~8.0(包括有相对较高采样数的pH 8.0)的阳性率值都为0的结果似不合理。这一结果除可能受上述的样本数少和昼夜影响数据外,也可能也存在有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存在问题。建议在pH测量准确的前提下,pH上报也可以采用一区间段来上报。 七、对甲壳类疫病监测工作的建议 (一)推进水产重要疫病诊断规程的行业标准的立项、发布和实施 目前,EHPD诊断规程的水产行业标准尚未正式公布(已在申报中),EHPD专项监测中采用的检测方法引用自参考文献。为进一步提高包括EHPD在内的水产重要疫病诊断水平,建议加快水产重要疫病诊断行业标准的立项、制定、审议及颁布工作,有效提升我国水生动物疫病诊断技术的标准化水平。 (二)加强检测单位的检测能力测试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共同组织和实施了“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活动中,EHPD能力验证计划项目自2018年起已连续实施2年,2019年全国共64个参测实验室参加了EHPD能力验证计划项目。但总的满意及基本满意比例仅为75.0%,这一结果也反映出一些参测单位EHP监测的技术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保障我国水生动物相关疫病专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建议将参加专项监测的各检测单位都应纳入到水生动物疫病的能力测试中,以持续提高其疫病病原的检测能力,确保我国水生动物疫病的整体监测水平。 (三)开展包括甲壳类在内的水生动物疫控资源的收集、鉴定和保藏工作 疫控资源是生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为疫病的防控技术研发提供材料支撑。建议在开展EHPD疫病专项监测的同时,也要加强包括甲壳类养殖动物在内的水生动物各类疫控资源的收集和保藏工作,以达到疫情监测为疫情防控服务的目的。 2019年虾虹彩病毒病状况分析 一、前言 虾虹彩病毒病(shrimp hemocyte iridescent virus disease, SHID)是由十足目虹彩病毒1(decapod iridescent virus 1,DIV1)引起的甲壳类动物疫病。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认定DIV1属于新的十足目虹彩病毒属(Decapodiridovirus),包含SHIV 20141215和CQIV CN01两个原始分离株。已研究证实的易感宿主,包括凡纳滨对虾(Penaeus vannamei)、红螯螯虾(Cherax quadricarinatus)、罗氏沼虾(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日本沼虾(M.nipponense)、脊尾白虾(Exopalaemon carinicauda)和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 clarkii)。患病对虾表现为肝胰腺色浅、空肠空胃、部分体色发红、壳软、停止摄食、活力下降等症状,濒死的个体会失去游动能力,沉入池底。累计死亡率可达到80%以上。患病罗氏沼虾额剑基部出现典型的白色三角形病变,产业上称为“白头”或“白点”。2016年,CQIV感染被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NACA)收录到亚太水生动物季度报告疫病名录(QAAD),并于2019年将疫病名称改为十足目虹彩病毒1感染。 目前,仅我国对此病开展了深入研究和全面防控,并进行了公开的报道。自2017年起,我国对SHID进行全国专项监测,并将每年的监测结果在翌年的《中国水生动物卫生状况报告》和《我国水生动物重要疫病状况分析》中正式发布。2018年的监测结果,还在英文版的《2019 Aquatic Animal Health in China》中发布。NACA根据我国对该疫病所取得的研究结果和监测防控经验,编写了该病毒的疫病公告(disease advisory:decapod iridescent virus 1),介绍了该疫病的背景、流行状况、病毒的发现和特征、疫病症状、病理特征、分子检测方法和防控策略,为各国紧急开展疫病的监测和防控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方案。 针对SHID,目前已经发表的核酸检测方法有PCR、套式PCR、TaqMan探针荧光定量PCR、环介导等温扩增和重组酶聚合酶扩增方法。其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针对主要衣壳蛋白基因(MCP)建立的TaqMan探针荧光定量PCR方法的检测极限达到了1.2拷贝/反应。2019年,农业农村部立项制定了《虾虹彩病毒病诊断规程》行业标准。 二、全国各省份开展SHID的专项监测情况 (一)概况 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从2017年开始,首次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新疆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SHID的专项监测工作,涉及113个区(县)、182个乡(镇)、450个监测点、554批次样本。2018年,监测范围进一步增加了辽宁和安徽2个省份,包括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及185个区(县)、358个乡(镇)、871个监测点,共采集和检测样品1255批次。 2019年,SHID专项监测范围,包括天津、河北、辽宁、湖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上海、江西、安徽、广东、广西、海南和新疆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涉及121个区(县)、220个乡(镇)、441个监测点。其中,国家级原良种场3个、省级原良种场32个、苗种场154个、成虾养殖场252个。2019年,国家监测计划样品数为555批次,实际采集和检测样品587批次,各省份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17—2019年,各省份累计监测样品数2395批次(表1)。其中,广东累计监测样品266批次、山东累计监测样品237批次、浙江累计监测样品230批次,累计监测样品的数量分列前三位(图1)。 表1 2017—2019年SHID专项监测省份采样数量 图1 2017—2019年各省份SHID专项监测的采样数量统计 (二)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情况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监测数据的441个监测点,全部记录了养殖模式。其中,池塘养殖的监测点268个,占60.8%;工厂化养殖的监测点133个,占30.2%;网箱养殖的监测点4个,占0.9%;稻虾连作的监测点20个,占4.5%;其他养殖模式的监测点16个,占3.6%(图2)。 图2 2019年SHID专项监测点的养殖模式比例 (三)2019年采样的品种、规格 2019年,监测样品种类有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青虾、斑节对虾、日本对虾、中国对虾、克氏原螯虾、澳洲龙虾和中华绒螯蟹。相比于2018年,增加了澳洲龙虾和中华绒螯蟹2个品种,减少了脊尾白虾1个品种。 2019年,所监测的587批次样品全部记录了采样规格。其中,体长小于1cm的样品193批次,占样品总量的32.9%;体长为1~4cm的样品147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5.0%;体长为4~7cm的样品124批次,占样品总量的21.1%;体长为7~10cm的样品64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0.9%;体长大于10cm的样品59批次,占样品总量的10.1%。具体各省份监测样品规格分布情况见图3。 与前两年相比,2019年的监测样品中,体长小于1cm和体长4~7cm的样品比例相比前两年有明显增加;而体长1~4cm、7~10cm和大于7cm的样品比例相比前两年有所减少。 (四)抽样的自然条件(时间、水温、pH等) 2019年,所监测的587批次样品全部记录了采样时间。其中,1月采集样品8批次,占总样品的1.4%;2月无样品采集;3月采集样品1批次,占总样品的0.2%;4月采集样品34批次,占总样品的5.8%;5月采集样品192批次,占总样品的32.7%;6月采集样品106批次,占总样品的18.1%;7月采集样品98批次,占总样品的16.7%;8月采集样品76批次,占总样品的12.9%;9月采集样品32批次,占总样品的5.5%;10月采集样品27批次,占总样品的4.6%;11月采集样品3批次,占总样品的0.5%;12月采集样品10批次,占总样品的1.7%。样品采集主要集中在5—8月,其中,5月采集样品数量最多,6月次之。 2017—2019年,各专项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项监测数据中总共2395批次样品,全部记录了采样时间。其中,1月采集样品8批次,占总样品的0.3%;2月无样品采集;3月采集样品49批次,占总样品的2.0%;4月采集样品143批次,占总样品的6.0%;5月采集样品832批次,占总样品的34.7%;6月采集样品346批次,占总样品的14.4%;7月采集样品480批次,占总样品的20.0%;8月采集样品314批次,占总样品的13.1%;9月采集样品68批次,占总样品的2.8%;10月采集样品119批次,占总样品的5.0%;11月采集样品26批次,占总样品的1.1%;12月采集样品10批次,占总样品的0.4%。样品采集主要集中在5—8月,占总采样量的82.3%(图4)。 图3 2019年各省份SHID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规格 2019年,所监测的587批次样品全部记录了采样时水温。其中,68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低于24℃,占样品总量的11.6%;10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4~25℃,占1.7%;21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5~26℃,占3.6%;36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6~27℃,占6.1%;36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7~28℃,占6.1%;159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8~29℃,占27.1%;92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29~30℃,占15.7%;83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30~31℃,占14.1%;22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在31~32℃,占3.7%;60批次样品采样时水温不低于32℃,占10.2%。 与前两年相比,2019年采样水温在28~29℃、29~30℃和不低于32℃时的样品比例相比前两年有明显增加;采样水温在低于28℃时的样品所占比例相比前两年有明显减少。 2019年,记录了采样水体pH的样品共144批次,占全年总样品量的24.5%,这个比例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别为53.4%和31.2%,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49批次样品pH低于7.4,占记录采样pH样品总量的34.0%;6批次样品pH为7.5,占4.2%;15批次样品pH为7.6,占10.4%;2批次样品pH为7.8,占1.4%;1批次样品pH为7.9,占0.7%;29批次样品pH为8.0,占20.1%;15批次样品pH为8.1,占10.4%;12批次样品pH为8.2,占8.3%;7批次样品pH为8.3,占4.9%;5批次样品pH为8.4,占3.5%;2批次样品pH为8.5,占1.4%;1批次样品pH为8.6,占0.7%(图5)。 图4 2017—2019年各省份每月采样数量的分布 图5 2019年SHID专项监测样品的采样pH分布 2019年,记录有养殖环境的样品数为584批次。其中,海水养殖的样品数为218批次,占样本总量的37.3%;淡水养殖的样品数为325批次,占样本总量的55.7%;半咸水养殖的样品数为41批次,占样本总量的7.0%(图6)。 图6 2019年各省份SHID专项监测样品的养殖环境分布 (五)样品检测单位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测任务,分别委托大连海关技术中心、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共11家单位,按照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建立的DIV1套式PCR方法进行实验室检测。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其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样品44批次;广东省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其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样品60批次;福建省分别委托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和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承担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样品各20批次;浙江省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承担其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样品35批次;江苏省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其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样品50批次;山东省分别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和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承担其样品检测工作,监测样品各25批次;河北省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其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样品30批次;天津市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5批次;辽宁省委托大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样品30批次;湖北省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样品35批次;上海市委托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检测样品40批次;安徽省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35批次;江西省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10批次;海南省委托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检测样品63批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样品10批次(图7)。 2019年,各检测单位共承担587批次的检测任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的检测任务量最多,为150批次;其次是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为104批次;再次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为80批次。3家检测单位的检测样品量占总样品量的57.0%。 图7 2019年SHID专项监测样品的送检单位和样品数量 三、检测结果分析 (一)总体阳性检出情况及其区域分布 SHID的专项监测从2017年开始实施,首次的监测范围包括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进一步增加了对辽宁和安徽2个省的监测,扩大到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未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监测,采样范围为天津、河北、辽宁、湖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上海、江西、安徽、广东、广西、海南和新疆15个省份,共采集样品587批次,检出阳性样品50批次,样品阳性率为8.5%;设置监测点441个,检出阳性47个,监测点阳性率为10.7%。 2017—2019年,共监测样品2395批次,检出阳性样品270批次,平均样品阳性率为11.3%;共设置监测点1761个,检出阳性235个,平均监测点阳性率为13.3%。监测数据显示,除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暂无阳性样品检出,天津、河北、辽宁、湖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上海、江西、安徽、广东和广西等省份均监测到阳性。其中,天津市的样品阳性率为0.7%,监测点阳性率为1.0%;河北省的样品阳性率为1.2%,监测点阳性率为1.4%;辽宁省的样品阳性率为6.3%,监测点阳性率均为6.3%;湖北省的样品阳性率为6.8%,监测点阳性率均为6.9%;江苏省的样品阳性率为15.9%,监测点阳性率为17.6%;浙江省的样品阳性率为20.9%,监测点阳性率为28.0%;福建省的样品阳性率为0.5%,监测点阳性率为1.1%;山东省的样品阳性率为10.5%,监测点阳性率为12.3%;上海市的样品阳性率为29.0%,监测点阳性率为36.7%;江西省的样品阳性率为12.1%,监测点阳性率为12.1%;安徽省的样品阳性率为32.8%,监测点阳性率为35.1%;广东省的样品阳性率为19.9%,监测点阳性率为27.2%;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样品阳性率为8.3%,监测点阳性率为9.9%。 (二)检出阳性的甲壳类 2019年SHID专项监测结果显示,阳性样品种类有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克氏原螯虾、青虾、罗氏沼虾和澳洲龙虾。其中,澳洲龙虾仅采集了1批次样品,检测为阳性。中国对虾的样品阳性率达26.3%(5/19)、罗氏沼虾25.0%(4/16)、克氏原螯虾15.0%(15/100)。 (三)不同养殖规格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7—2019年SHID的专项监测中,记录了采样规格的阳性样品共270批次。其中,体长为4~7cm的样品阳性率最高,为18.3%(70/382);其次为7~10cm的样品,阳性率为12.1%(39/321);小于1cm的样品阳性率为10.2%(55/538);1~4cm的样品阳性率为9.5%(82/860);不小于10cm的样品阳性率为8.2%(24/294)(图8)。 图8 2017—2019年SHID专项监测不同规格样品的阳性率 (四)不同月份的SHID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SHID的专项监测中,记录采样月份的阳性样品共50批次。其中,4月采样样品中有4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11.8%(4/34);5月采样样品中有11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5.7%(11/192);6月采样样品中有16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15.1%(16/106);7月采样样品中有7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7.1%(7/98);8月采样样品中有11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14.5%(11/76);9月采样样品中有1批次阳性样品,样品阳性率为3.1%(1/32)。1月、3月以及10—12月的监测样品无阳性检出。 2017—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录采样月份的阳性样品共270批次。3年的监测中,6月的阳性率最高,为16.2%(56/346);其次是5月,为13.6%(113/832);然后是4月、8月和7月。总体来看,阳性样品大多集中在4—8月,占总阳性样品量的98.1%(265/270)。1—3月和11、12月,暂无阳性样品检出(图9)。 (五)阳性样品与采样时温度的关系 2019年SHID的专项监测中,记录了采样温度的阳性样品共50批次。从样品阳性率角度分析,2019年采集的样品中,温度在27~28℃的阳性率最高,为25.0%(9/36);其次为25~26℃,为23.8%(5/21);水温在29~30℃的阳性率为15.2%(14/92);水温在26~27℃的阳性率为11.1%(4/36);水温低于24℃的阳性率为10.3%(7/68);水温在28~29℃的阳性率为6.9%(11/159);水温在24~25℃以及不低于30℃时,无阳性样品检出。 2017—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录采样水温的阳性样品共270批次。3年的监测中,温度在27~28℃的阳性率最高,为19.1%(30/157);其次是29~30℃,为15.6%(34/218);然后是31~32℃,为15.5%(16/103);26~27℃,为15.3%(29/190)。整体来看,水温从低于24℃至不高于32℃均有阳性样品检出(图10)。 图9 2017—2019年各省份SHID专项监测月份的阳性率分析 图10 2017—2019年SHID专项监测样品不同温度的阳性率 (六)阳性样品与采样时pH的关系 2017—2019年,记录采样时水体pH的样品共832批次,检出阳性138批次。对不同pH进行统计,表明pH为7.5时阳性率最高,为26.8%(26/97);其次为pH7.6时,阳性率为26.4%(14/53);pH为8.6时的阳性率均为20.0%(1/5);pH为8.2时的阳性率为19.2%(19/99);pH8.3的阳性率为19.0%(4/21);pH8.4的阳性率为17.6%(6/34);pH8.0的阳性率为16.7%(38/227);pH7.8的阳性率为14.7%(10/68);pH≤7.4的阳性率为11.5%(14/122);pH为7.9时的阳性率均为11.1%(1/9);pH8.1的阳性率为7.1%(5/70);其余pH采集的样品均无阳性检出(图11)。 图11 2017—2019年不同采样pH下的样本数、阳性数和阳性率 (七)不同养殖环境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7—2019年,记录有养殖环境的样品数为2372批次,阳性样品数为269批次。其中,海水养殖的样品数为1049批次,检出阳性样品65批次,阳性率为6.2%,阳性样品来自广西、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和辽宁,涉及的阳性物种有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和脊尾白虾;淡水养殖的样品数为1141批次,检出阳性样品184批次,阳性率为16.1%,阳性样品来自广东、浙江、江苏、江西、湖北、天津、上海和安徽,涉及的阳性物种有克氏原螯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青虾和澳洲龙虾;半咸水养殖的样品数为182批次,检出阳性样品20批次,阳性率为11.0%,阳性样品来自广西和浙江,阳性物种是南美白对虾和罗氏沼虾(图12)。 图12 2017—2019年不同养殖环境的样本数和阳性数 (八)不同类型监测点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9年,监测数据显示:国家级原良种场共设立监测点3个,监测样品6批次,无阳性样品检出;省级原良种场的样品阳性率为5.5%(4/73),监测点阳性率为9.4%(3/32);重点苗种场的样品阳性率为4.3%(9/211),监测点阳性率为5.8%(9/154);对虾养殖场的样品阳性率为12.5%(37/297),监测点阳性率为13.9%(35/252)(图13)。 图13 2017—2019年不同类型监测点的样品阳性率和监测点阳性率 (九)不同养殖模式监测点的阳性检出情况 2017—2019年,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762个记录养殖模式的监测点,检出236个阳性监测点,平均阳性率为13.4%(236/1762)。其中,池塘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14.5%(160/1104);工厂化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10.6%(58/547);网箱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0(0/16);稻虾连作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20.0%(4/20);其他养殖模式的阳性率为18.4%(14/76)(图14)。 (十)不同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情况 大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辽宁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阳性率为20.0%(6/30);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福建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无阳性样品检出(0/20);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承担福建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无阳性样品检出(0/20);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承担福建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无阳性样品检出(0/20);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东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总阳性率为1.0%(1/104),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样品中无阳性样品检出,广东省的样品阳性率为1.7%(1/60);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海南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无阳性样品检出(0/63);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承担湖北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无阳性样品检出(0/35);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承担山东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无阳性样品检出(0/25);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上海市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检测的样品阳性率为47.5%(19/40);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承担浙江、安徽和江西省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总阳性率为23.8%(19/80),其中,浙江省的样品阳性率为20.0%(7/35),安徽省的样品阳性率为22.9%(8/35),江西省的样品阳性率为40.0%(4/10);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江苏、山东、河北省和天津市委托的样品检测工作,总样品阳性率为3.3%(5/150),江苏省的样品阳性率为10%(5/50)(图15)。 图14 2017—2019年各省份不同养殖模式的监测点阳性率 四、SHID的被动监测工作小结 在国家虾蟹类产业技术体系病害防控岗位科学家任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等项目的支持下,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甲壳类流行病学与生物安保技术团队对2019年我国沿海主要省份的样品开展了SHID被动监测工作。 2019年,针对SHID的被动监测范围,包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南、上海、浙江、广东、海南、新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监测314批次样品。其中,检出SHID阳性样品27批次,阳性检出率为8.6%。 五、SHID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 (一)易感宿主 通过2017—2019年的专项监测数据来看,除斑节对虾样品未检出阳性外,在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青虾、克氏原螯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脊尾白虾和澳洲龙虾中均监测到核酸阳性。研究表明,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脊尾白虾、青虾、克氏原螯虾和红螯螯虾是DIV1的易感宿主。2020年2月25日NACA网站发布信息,泰国著名的虾病专家Flegel教授团队在印度洋的野生斑节对虾中检测到DIV1阳性,这是国际上首次有关斑节对虾检出DIV1的报道。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对于特定病原易感宿主的认定标准,斑节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和澳洲龙虾4个品种是否为DIV1的易感宿主,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确认。 图15 2019年各省份SHID专项监测样品的送检单位和阳性率 (二)SHID在我国的流行现状及趋势 2017—2019年,SHID的专项监测涉及天津、河北、辽宁、湖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上海、江西、安徽、广东、广西、海南、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1761个监测点,监测样品2395批次。其中,阳性样品270批次,涉及阳性监测点235个,平均样品阳性率为11.3%,平均监测点阳性率为13.3%。其中,2017年、2018年、2019年3年的监测点阳性率分别为14.7%(66/450)、14.1%(123/871)和10.7%(47/441),样品阳性率分别为12.3%(68/554)、12.2%(153/1255)和8.5%(50/587)。总体来看,2017—2019年3年期间,我国主要对虾养殖区SHID的发生呈逐年下降趋势。这可能与我国对此新发疫病的及时监测防控和深入科学研究密切相关。下一步仍需重点加强对虾原良种场和苗种场的病原防控和相关科研工作,同时,警惕高密度养殖区域内近缘甲壳类混养模式带来的疫病传播风险。 (三)SHID流行与环境条件的关系 2017—2019年的专项监测数据统计显示,6月采集的样品阳性率最高,5月次之,阳性样品主要集中在4—8月。采样水温为27~28℃的样品阳性率最高,其次为29~30℃,当水温大于32℃时的样品阳性率最低。pH为7.5~7.6时阳性率最高,其次是pH为8.6时。海水、半咸水和淡水养殖环境均可发病。 (四)防控对策建议 近缘甲壳类品种混养和带病毒苗种的流通,是SHID快速传播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尽快支持对该病开展病原生态学和对虾育种环节病原引入机制的深入研究。目前,国内外尚无有效治疗虾类病毒病的商品化药物,且甲壳类动物不具备特异性免疫,因此加强生物安保体系建设,是甲壳类病害防控的核心。生物安保体系的工作是围绕该疫病的风险,开展风险评估,依据风险高低决定防控措施和投入强度,建立国家监测计划,开展产地检疫,拓展健康证书,更新远诊方案,准备应急预案,发布防疫指南,开展技术培训等;为这些目的,需要开展相应的能力建设,进行实验室能力比对;同时,还应加强疫情报告,对于突发疫情按要求实施快报程序。企业应建立养殖场生物安保计划,严格按照生物安保标准操作规程(SOP)实施生产管理;做好池塘和水源的处理和消毒;采购检疫合格的无病原种苗,对仔虾实施2~4周的高密度标粗检疫,标粗检疫无发病的经检测合格才投放到养成期池塘养殖;科学开展养殖分级,根据种苗健康水平和设施条件设置合理的养殖密度;避免多种近缘虾、蟹的混养,减小疫病跨宿主传播的风险;适当开展鱼虾混养,通过鱼类摄食病虾,降低池塘传播速度和发病风险;避免投喂鲜活或冰鲜饵料,适当拌喂有益微生物和提高免疫力的营养补充剂;病毒病发生的情况下,应保持水体的高溶氧、低氨氮和低亚硝氮状态,维持养殖水体温度、pH和盐度等指标的稳定;发现对虾发病,应及时送县市级以上水产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检测确诊;确诊患病的亲体、苗种禁止用于生产、流通和交易;及时捞出病死虾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患病池塘进行清塘消毒,废水需经过消毒处理再进行排放。 六、监测工作建议 (一)监测种类应该拓展到重要饵料生物 研究表明,对虾种苗场使用的饵料生物能携带虾类病原。种苗环节活饵料的使用,给产业带来了极高的疫病风险。因此,可将监测范围适当扩展到种苗场使用的重要饵料生物,如沙蚕、牡蛎、枝角类等,以掌握产业关键环节中饵料生物的病原携带情况,及时针对风险做出防控和应对措施。 (二)进一步优化监测方案 加强对国家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和重点苗种场的监测力度,尤其是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应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推进我国养殖虾类的种源净化,从源头阻断疫病传播。 实际监测中,对于上一年监测为阳性的监测点应在第二年进行连续监测,适当减少多年连续监测为阴性的监测点。在监测量有限的情况下,优化监测结构,有效揭示产业中疫病传播和流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