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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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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渔药使用中常见的几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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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阴雨天或缺氧浮头时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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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缺氧浮头时不能泼洒药物,因鱼体缺氧时本身就处于应激状态,抵抗力下降,而此时用药会加剧鱼的应激,引起鱼体更加烦躁不安,甚至大批死亡。泼洒药物应在晴天的早晨或傍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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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泼洒未充分溶解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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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洒未充分溶解的药物时,药物颗粒易被鱼类误食而导致死亡。必须将药物兑水或其他溶媒充分溶解后再全池均匀泼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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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剂量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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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须按药物使用说明选用,要根据池塘面积、水深精确计算用药量。超剂量用药常常会引起鱼类死亡或引起药物残留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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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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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达不到鱼病防治效果,因此不要使用过期药物。养殖生产者要注意过期失效药物的鉴别:如有效的生石灰是块状的,没有吸湿粉化;有效的漂白粉未受潮,呈粉末状,不结块;较好的硫酸铜呈蓝绿色结晶状,呈铁锈状的即已失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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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泼洒药物不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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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泼洒药物时不均匀,会出现局部浓度过高、局部浓度过低等现象,因而达不到较好的防治效果。应全池泼洒均匀,不留死角,使整个池塘的渔药分布均匀。尤其在有风天气泼洒药物时,要在上风口逐渐向下风口泼洒,不能由下风口向上风口泼洒,否则会因风力作用,致使下风口处药物浓度过高,而上风口处药物浓度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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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影响渔药药效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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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鱼类机体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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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药物对各种鱼类都有类似作用,但由于各种鱼类的解剖结构、生理机能、生化特点及进化程度不同,其对同一种药物的敏感性有一定差异。不同年龄的鱼类对同一种药物的反应差异很大,幼鱼一般对药物较为敏感,除与体重因素有关外,还与幼鱼体内的酶活性较低,或肝脏、肾脏功能发育不健全,对药物的转化能力较弱有关。在年龄和体重等因素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同种鱼类中有个别个体对药物具有特殊的敏感性和耐受性。各种病理因素也会改变药物在健康机体内的正常转化和运转,影响药物的作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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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物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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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的化学结构和理化性质包括药物的稳定性、酸碱度、解离度及某些物理性状(如溶解度、挥发性、吸附力等),这些都会影响药物的作用。剂量是指药物的用量,在一定范围内的剂量越大,作用越强,但超过一定剂量则会导致药物作用由量变到质变,引起鱼类中毒甚至死亡。剂型是指药物的物理形状,通常有散剂、水剂、注射剂、片剂等一些类型,其中以内服散剂和泼洒剂最为常用,应根据不同防治对象和药物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剂型。给药方法或给药途径也会影响用药效果,一般来说,制剂和剂型决定给药方法,不同的给药方法主要影响药物的吸收度、吸收量和药物在鱼类血液中的浓度,从而决定药物效果和作用快慢等。个别药物也会因给药方法的不同而影响药物作用的性质。给药时间和次数也是影响药物效果的主要因素,许多药物在适当时间应用,可以起到提高药效的作用;用药次数取决于病情的需要和药物的性质。为达到治疗目的,通常需要反复用药一段时间,反复用药主要是维持血液中的药物浓度,以彻底治疗疾病;在长期给药和反复用药中,易导致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鱼类的耐受性增强,此时则需要转换使用其他药物。鱼类患病通常不是由单一病因引起,而是多病原、多病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临床上应采取联合用药,以增强药物疗效,减少或消除药物的不良反应,但要注意药物间的配伍禁忌,以免增强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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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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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管理、水质、水温等环境因素也会影响药物的作用效果。某些药物在使用后应加强对用药对象的饲养管理,密切观察用药对象的反应或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养殖水体中的重金属、水体透明度与酸碱度、溶解氧量、氨氮的含量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鱼类的健康及药物作用的正常发挥。水温对药物作用的影响极为重要,因为水生动物多为变温动物,通常情况下的用药量是指在水温20℃条件下的基础用量,水温达到25℃以上时应酌情减少用药量,而低于18℃时应适当增加用药量。转塘、运输、捕捞、饲料改换、暴雨、气温低、气压低、天气闷热、饲养密度改变、水体交换量变化等会引起鱼类的应激反应,进而影响用药效果,应注意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调整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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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提高药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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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视鱼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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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病防治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原因一是鱼类生活在水中,一旦发生疾病,不像陆生动物那样易于治疗;二是使用渔药会增加养殖成本,使用渔药不当还会降低水产品品质,甚至引起养殖动物的死亡,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为动物提供优良的生长环境、营养均衡的饲料、合理的饲养管理等,可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既可降低鱼发病治疗的渔药成本,又可以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鱼病的预防是养殖者应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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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症用药并遵守用药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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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有病不能乱用药。有的养殖户不管什么鱼病,统统使用硫酸铜、生石灰、敌百虫以及含氯消毒剂等,并多次交替使用,结果是药至病难除,甚至起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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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药物都不能包治百病,如果使用不当,不仅不能预防疾病,甚至还会加重疾病,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不同的渔药有不同的针对性,如寄生虫性疾病应用驱杀虫类药物全池泼洒或药浴。在选择渔药时,应注意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防治某一种或某一类疾病,以免使病原体产生抗药性,从而导致药效减退甚至无效。同时还要注意药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有些药物在生物体内的富集作用很强,如激素类、抗生素类等,使用这些药物将直接影响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和人体健康,要合理安排休药期或另选毒副作用小、疗效稍差的药物替代。还要注意不同养殖种类、不同生长阶段对药物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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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剂量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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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较复杂,水体内各种理化因子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药效,尤以水温、pH、硬度等对药效的影响较大,需要综合考虑来确定合理的用药量。一般认为,药效随盐度的升高而降低,随水温的升高而增强,通常水温每升高10℃,药效可增加1倍左右。酸性药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药物,在碱性环境下的作用减弱;碱性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其作用随水体的pH升高而升高。水体中的有机物含量及生物密度也会影响药效,大量的有机物通常会减弱多种药物的抗菌效果(化学消毒剂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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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视休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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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药期即最后停止用药至水产品上市的最短时间。另外,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氯霉素、呋喃唑酮、己烯雌酚、喹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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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用药无效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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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物过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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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病防治用药特别是漂白粉、生石灰等易受潮失效,因此在药物使用前要先看其性状。漂白粉应为干燥的粉末,生石灰应为块状。必要时对漂白粉进行有效氯含量测定。平时,药物要按照使用说明存放,超过保质期的药物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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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质过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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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过肥会降低药效。有些药物如硫酸铜等,按常规使用时会与水体中丰富的有机物、矿物质等发生反应而被消耗,从而降低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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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原具有抗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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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在药物长期侵染的情况下可能产生抗药性反应,尤其是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或反复使用时,病原抗药性增加更为明显。因此,在使用药物时,各种药物要交替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每种药物使用时最好坚持一个疗程,然后再换用新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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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药量不足或过量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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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前水体体积计算不准确会造成用药量不足或过量用药。用药量不足时,池水中药物浓度达不到要求浓度,用药效果不佳;用药过量时会超出鱼类的耐受极限,造成鱼体的损伤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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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药疗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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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鱼病在使用药物一个疗程后并不能收到应有效果,而需要继续使用一个疗程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若用药疗程不足,病原不能被有效杀灭,就会出现治愈率低或再次复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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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药物溶解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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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药物要按照要求充分溶解后再使用,不能有颗粒或块状物存在,以免被鱼误食而致鱼死亡;同时,水体中达不到规定的用药浓度,对病原体的杀灭作用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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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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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用药是防治鱼类疾病的常见现象,也是用药大忌,这样既达不到用药的目的,又会造成浪费,甚至还会对鱼类产生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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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减少水生动物产生抗药性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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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原体产生抗药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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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药性是病原体适应环境和化学药物作用的结果,可分为先天耐药和后天耐药两种。先天耐药是遗传学中个体差异和群体性差异的一种表现,同一病原体对不同药物的敏感性差异以及同一群体中的某些个体对一种药物有敏感性差异均与先天耐药性有关。后天耐药性通常与用药有关,生产实际中,用药量不足、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或反复使用同一种药物以及滥用药物等都是导致病原体后天耐药性的主要原因,如气单胞菌对磺胺类药物极易产生耐药性,初期使用后,后期用大剂量药时也没有多大效果。具有类似化学结构和类似抗生素的作用机理的药物之间,通常会产生交叉耐药现象;不同化学结构的药物之间有时也会产生交叉耐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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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少抗药性产生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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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诊断鱼病,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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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产养殖生产中,要严格管理措施,密切观察水生动物的活动及摄食情况,对病害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当发现鱼体患病后,应根据病症、发病条件、流行情况、病原体种类等,准确判断病因,一旦确诊后就要及时用药。因水生动物不同于其他动物,其防治病害是群体用药,而不是单独对生病个体用药。鱼类发病后,一般其食欲会下降,随着病程延长,病原体的数量增多,鱼的摄食情况会下降,会影响用药效果。如果用药不及时,病原体容易产生耐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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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理选择药物,确保药物的最佳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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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药物的最佳疗效,在针对一种病原体选择药物时,有条件者应先做药物敏感性试验,优中选优,以筛选出最有效的药物进行治疗;没有条件者,应根据生产实际中使用药物的经验,尽量选用疗效高、抗药性小的药物进行治疗,以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最佳疗效。同一类商品渔药,因生产厂家不同,其剂型和有效成分含量等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防治病害的效果也不尽相同,应选择剂型好、有效成分含量高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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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保药物的有效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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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服药物的剂量应根据鱼体的体重来加以计算,外用药物的剂量应根据水体的体积准确计算。大多数抗生素类药物只有抑菌作用,而不具有杀菌作用,无论是治疗还是预防疾病,其用量都必须达到最小抑菌浓度。在确保药物有效的情况下,不要随意增加用药量。磺胺类药物治疗鱼病时,首次用药量或是第一天的用药量需加倍,以后每天给以维持量。投喂药饵时,应注意药物混合的均匀程度以及鱼类摄食的均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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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合理的用药疗程和日投喂药饵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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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合理的用药疗程是十分必要的。对鱼类而言,投药3~10天均可,一般以5~7天为宜。在实际生产中,当病情消除后,还应再继续用药2~3天,以巩固疗效。使用杀虫剂时,还应根据寄生虫的生活周期合理调整用药疗程。外用药物一般每天只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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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替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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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鱼病时,当一种药物使用一段时间后,要注意更换新的药物品种,选择结构或作用机理完全不同的药物交叉使用,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或同一类药物。同时,还应在鱼类的不同生长阶段根据具体情况使用不同的抗生素类药物,穿插用药。无论是交叉用药还是穿插用药,两种抗生素药物之间不能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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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探索科学合理的联合用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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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时,不仅可以显著提高药物疗效,而且可以减少病原体抗药性的产生。联合用药时,要充分了解各种药物理化特性和药理作用,充分发挥药物的协同作用、累加作用,避免无关作用、颉颃作用。联合用药的药物品种不宜过多,否则药物之间的作用过于复杂,难以掌握作用结果,甚至会引起药害。应积极探索中西医相结合的用药新方法。此外,也要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如磺胺类药物与青霉素类药物同时使用时会产生沉淀,所以要避免两者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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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开发中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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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属于纯天然药物,具有疗效高、毒副作用小、抗药性不显著等优点,且我国中草药资源丰富、价格低廉。中医理论和实践为开发中草药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用三黄粉治疗病毒性疾病,用大黄、大蒜、五倍子、穿心莲等治疗细菌性疾病,用苦楝、槟榔等治疗寄生虫性鱼病均已卓见成效。许多应用研究表明,中草药不仅能防治鱼病,还有增强鱼体自身免疫力,提高其抗病能力的作用,对鱼的肝脏、肾脏等器官功能具有保护作用,这是化学药物所不能比拟的。因此,今后应发挥我国渔药资源的独特优势,在药物筛选、配伍、应用范围、制剂和加工工艺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大力开发中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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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影响渔药药效的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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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酸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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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酸性或碱性药物时应特别注意水环境的酸碱度。如在使用漂白粉消毒时,应避免在碱性环境中使用,因其有效成分——次氯酸及其离子在碱性水体中的活性与在中性或酸性水体中的活性相比有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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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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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在一定范围内药效与温度呈正比。例如,漂白粉的氯化、氧化作用随着温度的升高而加强,药力也随之增大。同时,温度的升高也会使某些药物的毒性增加。研究表明,在水温2℃时,硫酸铜对于冷水性鱼类虹鳟幼鱼的半致死浓度为0.5毫克/升;而在水温上升至6℃时,半致死浓度为0.3毫克/升,其毒性提高了近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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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溶解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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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氧的浓度低会影响药物的疗效,有时还会产生毒性作用。例如,硫酸铜的毒性作用主要是破坏鱼鳃的呼吸机能,在缺氧状态下,其毒性作用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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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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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实验表明,喹喏酮类、四环素类及磺胺类药物均不同程度地受海水或半咸水盐度的影响,其中环丙沙星的抑菌作用受盐度的影响最为显著,不适宜的盐度条件可使其对嗜水气单胞菌和河弧菌的最低抑菌浓度(MIC)分别升高8倍和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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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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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药物的抑菌作用因有机物的存在而大大降低。有机物和许多消毒剂结合,使消毒剂不能与细菌发生作用。此外,有机物覆盖于病原体表面,也可使药物因不能接触病原体而无效。近年来,荷兰、美国等国家的一些学者发现,水体中的次氯酸和次氯酸根离子易与有机物碎屑的分解物(色氨酸等)作用产生三氢甲烷(TCM)及卤代有机物(TCO)等致癌物。为此,许多国家对含氯消毒剂的技术已做出改革,如开始使用臭氧和紫外线等无氯消毒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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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病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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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体的类别、化学成分、生长时期、特殊构造和数量等因素都可能对药物的药效产生一定影响。因而,用药前需要对病原的特性有所了解,真正做到对症下药,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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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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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的硬度往往会影响某些药物的毒性作用和疗效。如硫酸铜在硬水中会与碳酸盐作用,从而降低药效。因此,硫酸铜在软水中使用比在硬水中使用具有更好的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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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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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照、金属离子的浓度和种类、水体中的悬浮物、氨等因素也会影响药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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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使用抗生素类渔药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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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药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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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水生动物重量计算标准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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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的计算多种多样,但只有根据水生动物的体重计算标准用药量才是实际用药量。这是因为在现代水产养殖生产中,为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需要经常对养殖的水生动物按规格进行选择,将规格相同的个体饲养于同一池内,因此,即使是实施群体饲养的水生动物,其个体间的摄食量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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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算养殖动物的总重量,通过放养时的记录总数,与每天的投饵量和死亡数量等数据进行校正,就可以获得相对准确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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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药物添加在饲料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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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长时间用饲料饲养的水生动物,在体重和水温等条件基本稳定的条件下,其每天的摄食量是较为稳定的。根据水生动物体重确定投饵量,通常以投饵率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养殖生产中制定的投饵率表不是根据水生动物的饱食量计算的,一般是按养殖动物饱食的80%计算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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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天投喂量较为固定的水生动物,将投喂药物的标准量采用在饲料中的添加率表示,也与按水生动物体重计算的标准用药量具有相同意义。如磺胺类药物的标准用药量按水生动物体重计算一般是每千克100毫克,如果在饲料中则按0.5%的比例添加药物,再按2.0%的投饵率投喂较为适宜;若将这种药饵的投喂率提高到3.0%,则用药量会提高到150毫克的水平。标准用药量、投饵率和添加率的关系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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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标准用药量、投饵率与添加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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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物的剂型与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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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脂溶性药物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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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溶于水的药物制剂虽然可以与任何种类的饲料或饵料混合使用,但根据饲料或饵料的种类不同,药饵的制作方法也有所不同。在人工配合饲料中,如果是将药物拌在颗粒饲料或微粒饲料中,可以首先用相当于饲料重量5.0%~10.0%的油(鱼油)与药物充分混合,然后将固体型饲料加入其中混合,使油和药物混合吸附在饲料的表面,阴干20分钟后投喂,就可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对于粉状饲料和鱼糜,可以将准备好的药物直接混合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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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溶性药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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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溶解于水的药物制剂直接用水稀释后,将固体型饲料与其混合均匀即可。但对于微颗粒饲料,因其颗粒较小,遇水后易散失,应将药物稀释后,加入一定量的淀粉搅拌成糊状后,再与微颗粒饲料混合。粉状饲料可以直接加入用水稀释后的药液,拌成糊状,再制成块状药饵投喂。因鲜活饵料含有大量水分,与药液混合后易散失,一旦投入水中,其中的药物可能很快散失到水体中,很难被鱼利用。因此,水溶性药物添加剂加在固体型饲料中较为适宜,而不宜直接添加于鲜活饵料中。在鲜鱼或鱼糜中添加药物时,应采取添加黏附剂等措施,尽量防止药物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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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药物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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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物中添加一定量的乳糖、酵母等作为药物散剂。在水生动物的药饵中,饲料的比例过大会妨碍消化道对药物的吸收。因此,在制作药饵时,应注意提高药物在药饵中的比例,以磺胺类药物为例,不同类型饲料的药物添加方法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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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饲料种类与磺胺类药物的添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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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物与饲料的混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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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固体型饲料制作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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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颗粒饲料制作药饵时,以水溶性药物为好,其次是脂溶性药物,而散剂最差。在制作药饵时,将水溶性药物用饲料重量3.0%左右的水溶解后,将颗粒饲料加入其中,让水分被吸收即可。如果水分过多,不仅不能被饲料短时间内吸收,还可能导致颗粒饲料的外层散落,使固体型饲料中不含药物,药物只是吸附在散落的粉末中,这样的药饵投喂后的治疗效果不佳。微粒饲料的粒子较小,表面较粗糙,易于吸水而散失,不宜作为水溶性药物的吸附物;可用相当于饲料重量5.0%~10.0%的油与药物充分混合,然后再与微颗粒饲料混合,使其吸附在微粒饲料的表面,这种方法也适合于颗粒饲料。以磺胺甲基嘧啶为例,其在固体型饲料中的添加方法以及效果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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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在固形饲料中添加磺胺甲基嘧啶的方法与入水后的溶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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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粉状饲料制作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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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粉状饲料制作药饵较为简单。无论是水溶性药物还是脂溶性的药物,均适宜制作药饵。将水溶性药物用水溶解后,与粉状饲料充分混合,搅拌成块状后即可投喂。而对于脂溶性药物,可先将粉状饲料分成3等份,将药物添加于1份饲料中充分混合,再加入第2份饲料搅拌均匀,最后加入第3份饲料混合,这样可保证药物在饲料中均匀分布。若是制作少量药饵,还可以将饲料和药物放在塑料袋中,充入少量气体后,通过上下左右晃动塑料袋,使药物与饲料混合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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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鲜鱼和鱼糜制作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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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鲜鱼和鱼糜中含水量较大,药液与其混合后容易散失,一旦入水后,其中的药物可能很快散失到水体中,被鱼摄食的药量会很少。最好是将药物先混合在黏合剂中,再与鲜鱼或鱼糜混合投喂,这样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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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湿颗粒饲料制作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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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为防治鲑科鱼类疾病,养殖生产者通常是用鱼糜或鱼粉与药物混合后制成湿颗粒药饵投喂。日本学者也开展过用鱼肉或鱼粉制作湿颗粒药饵投喂五条的试验。结果表明,药饵中的粉状饲料添加量越大,对药物的黏附性能越好,投入水中后能有效地防止药物散失,从而有利于病鱼摄入更多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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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者还对鱼糜中使用黏合剂的效果进行了试验,结果表明,制作鱼糜药饵时,鱼糜与粉状饲料的比例以1:1为宜,如果能在其中再添加0.2%的黏合剂,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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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饵量与投饵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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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饵量与投饵次数也是影响鱼摄食药饵的重要因素,要充分考虑。一般情况是,水生动物的个体越大,饲养水温越高,对饲料的摄入量也越大;但如果以水生动物的单位个体重量考虑其摄入量,就会发现规格越小的个体按体重计算,其摄食量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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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究投喂药饵的量与治疗效果的关系,研究人员用虹鳟进行了相关试验研究,分别对3组试验鱼投喂相当于其体重1.0%、2.0%和3.0%的含有磺胺甲基嘧啶的药饵后,定时测定鱼体内的药物浓度,结果发现投饵量越大,试验组鱼体内的药物浓度越低。通常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水生动物体内的药物浓度与治疗效果呈正相关关系,即体内的药物浓度越高,治疗效果就会越好。所以,为提高对水生动物疾病的治疗效果,药饵中饲料的比例越低,就越有利于水生动物对药物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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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水生动物的人工饲养多是以池塘或网箱为单位进行的高密度饲养,尽量使饲养动物的生长速度提高往往是养殖生产者的希望。在养殖过程中,当饲料的投喂量不足或饲料品质不均匀时,个体间的摄食不均匀,就会导致水生动物个体间出现较大的差异。投喂药饵的目的是治疗疾病,让患病的水生动物均匀地摄食药饵是获得满意治疗效果的前提。投喂药饵时减少投喂量也有一定限度,一般是采用平时投喂量的50%左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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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日投喂量有所减少,就应该考虑日投喂次数。以治疗疾病为目投喂药饵时,因为投饵量较平时减少,以1次投喂全天的饲料量为宜。空腹的鱼体更容易使药饵中的药物进入鱼体内而达到药物的有效浓度,所以,不是特别需要的话,投喂药饵的当天以不追加投喂饲料为好,必要时则以投喂不添加药物的饲料为宜。需要注意的是,投饵量越少,所饲养的水生动物就越难均匀摄食,因此,精心投喂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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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始投喂药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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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饲养的水生动物患病并确认其病原体后,就要尽量做到及时用药,但根据水生动物的摄食习性和游泳状态、死亡数量和外观病症等综合判断开始投喂药饵的时间也是十分必要的。在通常情况下,当每天的死亡量达到群体总量的0.1%时,就应当投喂药饵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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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喂药饵的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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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添加了渔药的饲料说明书中,都根据药物治疗疾病的种类,对投药量、投药方法、投药期限作出了明确记载。对渔药而言,投药期间较短的为3天,较长的为1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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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养殖的水生动物种类和环境不同,对渔药的投药期间也有不同的规定。投喂添加磺胺类药物饲料治疗疾病时,美国规定患病水生动物停止死亡后继续投喂药饵10天;日本将所有渔药的投药期间限定为5~7天,并在药物使用说明书中特别注明不能连续投药8天以上。我国的渔药和水生动物种类较多,养殖方式差异也较大,不能简单地与国外用药期间相比,通常抗生素类药物的疗程为5~7天,对于一般急性传染性疾病,当病情缓解后还要投喂药饵2~3天。用杀虫类药物治疗水生动物的寄生虫性疾病时,还应根据寄生虫的生活史及当时的环境条件,灵活掌握药物的用量与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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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剂型药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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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见渔药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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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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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与漂白粉、钙、镁、重金属盐类、有机络合物等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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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漂白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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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与酸类、福尔马林、生石灰等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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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锰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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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机物如甘油、酒精等混合发生还原反应而脱色失效;与氨及其制剂反应呈絮状沉淀而失效;与甘油、药用盐酸研磨时可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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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洁尔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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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季铵盐类表面活性剂。不能与碘、过氧化钠、氧化剂合用;不能与肥皂、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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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碘及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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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氨水、铵盐类反应生成爆炸性磺化物;与碱类反应生成碘酸盐;与重金属盐类反应生成黄色沉淀;与硫代硫酸钠、盐酸发生反应而脱色;与生物碱共用会变成蓝色;与挥发油、脂肪油共用会分解失效;与碱性药物、抗胆碱药共用会使本药物的吸收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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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硫酸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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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氨溶液反应生成蓝色沉淀;与盐酸及其制剂反应生成暗褐色沉淀;与碱性液体反应生成深蓝色沉淀;放置或加热呈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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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敌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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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与碱性药物一起溶解混合使用;溶液长久放置逐渐分解失效;与含磷农药一起使用会产生颉颃作用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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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用渔药及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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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氯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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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体的毒性较大,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白细胞减少、红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及抑制抗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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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呋喃唑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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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药残留会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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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和吡啶醋酸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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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对人体有较大的毒害作用,极易发生富集性中毒,出现肾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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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锥虫砷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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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的三价化合物有剧毒,其制剂不仅会在生物体内形成富集,还会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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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氯酚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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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溶于水,经太阳照射易分解。该药易造成中枢神经系统、肝、肾等系统和器官的损害,对鱼类等水生动物毒害性很大。该药对人体也有一定毒性,对人的皮肤、鼻、眼的黏膜刺激性强,使用不当可引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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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孔雀石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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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药有较大副作用。它能溶解足够的锌,引起水生动物急性锌中毒。该药对人体是一种致畸、致癌、致突变的“三致”物质,潜在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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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杀虫脒和双甲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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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药物已被列为高毒性药物,禁止使用。其毒性大,且中间代谢产物对人体也有致癌作用,可通过食物链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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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林丹和毒杀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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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药物均为有机氯杀虫剂。其最大特点是自然降解慢,残留期长,可在生物中富集,有致癌性,对人体功能性器官有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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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甲基睾丸酮和己烯雌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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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药物属激素类药物。在水生动物体内代谢较慢,极小的残留量都可对人体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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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睾丸酮对妇女可能会引起类似早孕的反应及乳房肿胀、不规则出血等;大剂量应用则影响肝脏功能;对孕妇可能造成女胎男性化和畸形胎的产生,易引起新生儿溶血及黄疸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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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烯雌酚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缺乏、头痛反应等,损害肝脏和肾脏;也可引起子宫内膜增生及胎儿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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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酒石酸锑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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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药是一种毒性很大的药物,对心脏的毒性更大,能导致心室性跳动过速、早搏,导致急性心源性脑缺血综合征,还可能使转氨酶升高、肝肿大、出现黄疸,并发展成中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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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喹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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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为促生长剂在水产饲料中添加,若长期使用此药,会对水生动物的肝脏、肾脏造成很大损伤,引起肝肿大、腹水,甚至造成死亡。此外,长期使用还会使生物产生耐药性,导致肠球菌广为流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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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甲基磷、甲基对硫磷、敌敌畏、六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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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种药物对水生动物的危害很大,残留在水体和底质中的时间长,对环境的破坏性大,对人体健康影响也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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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渔药使用的几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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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预防、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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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生病后往往不像陆生动物那样易于发现,一般在发现后已有部分鱼死亡。因为它们栖息在水体中,所以给药的方法也不像陆生动物那样容易。实际上,鱼在发病后一般都已停食,内服药不易奏效,只能通过外用药的方法杀灭水体中的病原体,避免感染健康鱼,挽救一些病情较轻的鱼。病情较重的鱼因为不能摄食很难救治。因此,防重于治的原则一定要树立和坚持。鱼病的预防,包括水质调节、优质饵料充分供应、生态环境改良、人工免疫等,是一个综合性的预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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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能准确诊断病因,难以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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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病的发生有些是由外在的环境因素改变而引发,也有的是鱼体受机械损伤后感染致病菌所致,要准确诊断鱼病后再采取对症下药的措施。而目前许多养殖人员一看到鱼生病了,就凭经验滥用药,不计后果,结果是用药后不见效果,甚至死亡量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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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急乱用药,用药方法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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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养殖人员在发现鱼生病后就非常着急,一旦发现死鱼后,立即几种渔药同时使用,且不间断使用,认为只要用药就会抑制住病情,结果是鱼的死亡率不降反升。此外,用药初期,池塘中鱼的死亡数量往往有不减反增的现象,养殖人员则认为是用药无效,马上换药,造成药物间产生颉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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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药物的耐药性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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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药性是指细菌与药物接触后,对药物的敏感性下降,直到消失的一种现象。细菌产生耐药性,是对多数抗菌、抑菌类药物长期使用后必然出现的现象。有些养殖人员在治疗鱼病时,长期使用同一种抗菌或抑菌类药物,不注意轮换用药,甚至将抗菌、抑菌类药物作为预防性药物,最终势必导致病原产生耐药性。养殖鱼类一旦发病,再用抗生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就会出现疗效下降的情况。因此,对养殖水域中的病原体进行抗菌类药物敏感性检测,及时了解病原体的耐药性程度,可有效指导科学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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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滥用中草药,对中草药有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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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养殖生产者认为中草药既绿色(无药残)又环保,从而滥用。相对而言,中草药较化学药物的毒性小,产生耐药性的可能性也较小。但中草药也是药物,也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另外,给药方法也会直接影响其疗效,如果只看到其正面效果,而忽视其负面作用,不改进其加工生产方式,大量不合理地使用中草药,也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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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治疗鱼病时停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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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养殖生产中,当鱼病发生时,很多渔民采取停食的方法治疗鱼病。在实践中确实会出现很多停食或减少投喂而死亡量下降的情况,可是很多人不问原因,认为只要停食或减少投喂就会控制鱼死亡,这样反而贻误治疗时机。对一些水质恶化诱发的鱼病采取这种方法,会减少养殖水体内有机物及有毒物质的积累,起到缓解水质快速恶化的作用,对鱼病治疗是有益的,但对其他原因引起的疾病,这样做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所以,要查找疾病原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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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药后麻痹大意,不认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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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养殖生产者认为用药后,鱼类的病情就会好转,殊不知天气、水质、营养、鱼体的免疫力状态等都会不断变化,从而诱发鱼病。一旦不注意加强观察和管理,发病后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就会造成大量死鱼事件发生。因此,用药前应做好增氧工作,用药后12小时内要有专人值班观察,发现中毒、浮头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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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管理不当,导致鱼病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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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养殖人员发现一口池塘发病后,首先想到的是能省则省,先换水再说,但大多数情况下,老塘是连环塘,进排水没有分开,结果引起所有的池塘都发病,从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加强管理是避免疾病危害扩散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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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种水生动物禁用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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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淡水白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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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机磷农药最敏感,故应禁止使用敌百虫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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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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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敌百虫等药物敏感。敌百虫的浓度为0.2毫克/升以上,就可能导致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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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州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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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敌百虫较为敏感。在用敌百虫全池泼洒防治鱼病时,浓度在0.3毫克/升以上,就可能导致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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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乌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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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硫酸亚铁敏感,应慎用或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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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虹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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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敌百虫、高锰酸钾较为敏感,特别是虹鳟幼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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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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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敌百虫、硫酸铜较为敏感,应禁用或慎用。全池泼洒时,敌百虫的安全浓度应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硫酸铜的浓度应控制在0.7毫克/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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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青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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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敌百虫、硫酸铜较为敏感,应禁用或慎用。硫酸铜的浓度应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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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罗氏沼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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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敌百虫特别敏感,严禁使用。全池泼洒时,漂白粉的浓度应控制在1毫克/升以下,硫酸铜的浓度应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生石灰的浓度应控制25毫克/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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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鱼、虾、蟹混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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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禁用或慎用敌百虫、硫酸铜。全池泼洒时,生石灰的浓度应控制在10毫克/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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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夏季使用渔药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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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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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用药是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的大忌,既达不到防治病害的目的,还会造成经济上的浪费,甚至还会污染水质,引发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科学选择和规范使用渔药的前提是准确诊断疾病,全面了解渔药的性质、防病机理和用法用量等,做到对症下药。特别要注意:一是不得选用禁用药物,如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呋喃西林、呋喃它酮、五氯酚钠、喹乙醇等;二是要针对病种、病情及病原体的耐药性等选用适当药物;三是掌握不同养殖对象对同一种药物的敏感性情况,防止耐药性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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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疗鱼病的过程中,要正确认识疾病发生的原因和条件,了解疾病的本质特征,从而制订出有效的治疗方案和预防措施。诊断方法有肉眼观察法、显微镜检查法和水质分析法等。在上述方法检查不出病因的情况下,应考虑水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溶解氧、酸碱度以及硫化氢、氨氮、农药、重金属离子的含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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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泼洒用药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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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洒用药的时间一般在傍晚前后,泼洒后,气温、水温降低,可减少鱼类的应激反应。如清晨用药,因水体中溶解氧含量较低,易造成浮头。中午用药因阳光直射的作用,会降低药效。雨天和阴天用药因气压低,鱼体本身可能处于应激状态,用药后易造成毒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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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洒用药时切不可定点倾倒,应用木瓢或勺子等均匀泼洒。全池泼洒用药时,要从上风口处逐渐向下风口处泼洒,并使药物分散均匀,尤其是池塘边角处,否则会因用药不均,造成局部药物剂量过大或过小,会引起毒害作用或局部用药不足而达不到预期效果,致使鱼死亡或鱼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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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洒用药时,要准确测量水体,准确计算用药量,以免造成过量用药而引起毒害作用,或用药不足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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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洒药物前,要按照说明,将药物溶解于所要求的溶媒中,不能有药物颗粒或团块,以防药物因没有充分溶解,在施药水体内达不到预期浓度而起不到应有的效果,或养殖动物误吞食药物而引起死亡。如生石灰要化浆后泼洒,漂白粉不宜干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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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洒药物时不能投喂药饵,最好是投喂药饵后再泼洒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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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喂药饵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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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喂药饵要准确估算养殖水体内的鱼体重。投喂药饵时,最好使鱼先空腹,让鱼抢食药饵,以减少药饵在水体的滞留时间,避免药物过多地散失在水体中,造成药物浪费,达不到用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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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混用药物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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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药物混用时,应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是增效还是颉颃作用等,而且要分别溶化后再施用。两种以上药物合并使用或一种药物使用后,药效尚未消失前,接着使用第二种药物,可能会产生增强或减弱药效的现象,也可能出现毒副作用增强或减弱的现象,要引起充分注意。一般养殖户不宜私自混合使用药物,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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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缺氧时不宜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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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鱼浮头或浮头刚结束后不宜用药,否则会造成大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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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意药物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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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药物不仅达不到用药效果,有的还会产生毒副作用。漂白粉等易潮解失效,生石灰易吸水转变为熟石灰而失效,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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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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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前要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用药后观察一段时间(2~4小时),一旦发现异常,马上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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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慎用抗生素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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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药物按其使用性质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杀菌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氨基苷类等;第二类为抑菌类抗生素。在治疗鱼病时,应有针对性地使用对致病菌有专一性的抗菌药物,而不应盲目使用广谱的、对非致病菌有杀灭能力的抗菌药物,以免伤害鱼体内有益微生物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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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理选择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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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择渔药时,应避免长期使用一种药物来防治某一类疾病,以免使病原体产生抗药性,从而导致药效减退甚至无效。同时,还应注意药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有些药物在生物体内的富集作用很强,如激素类、抗生素类等,使用这类药物将直接影响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要特别注意。使用这类药物要合理安排休药期,或另选副作用和毒性较小、疗效稍差的药物代替。因此,选用药物要注意用药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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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用药后及时增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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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前注意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动增氧机增氧,且药物用量不可过大,以避免用药后因缺氧而导致养殖鱼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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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药饵制作与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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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体型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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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此类药饵时,将一定量的药物与商品饲料如豆粕、菜籽饼、鱼粉等,经过粉碎过筛后,再与黏合剂均匀混合,加水拌匀,然后按鱼体大小制成其可摄食的圆形或短杆状的颗粒药物饲料直接投喂,或晒干后投喂。此类型的药饵适宜于投喂鲤、鲫、罗非鱼、鳗鲡等吞食商品饲料的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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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粉末状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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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状药饵配制和使用时,将药物与浮性商品饲料,如米糠、麸皮等均匀搅拌成粉状,泼洒于水面,投喂时间最好是中午。网箱养殖鱼类投喂药饵时,可在网箱内侧围贴塑料薄膜,以防止药饵随水流漂浮到网箱外。此类型的药饵适宜于投喂鲢、鳙等滤食性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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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黏附型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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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药饵的配制与使用时,选择鱼喜食的嫩草,根据鱼体的大小,将草切成适口的小段,将面粉、山芋粉、米粥等作为黏合剂,用热水调成糊状,待冷却后将所需药物加入其中拌匀,再将其均匀地黏附于草料上,待晒干后投喂。草鱼、鳊、鲂等草食性鱼类可采用这种类型的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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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活体型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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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药饵的配制与使用,只适用于名优鱼类,如鳜、黄鳝、加州鲈等只摄食活体饵料的种类。针对这些鱼类,在防治疾病时,只能采用药物浸泡注射或投喂活体饵料的方法,将药物与适量的黏合剂混合,用水调节成糊状,然后用活饵黏上药物,稍晾晒后投喂。鳜摄食活饵料鱼,可先将较大剂量的药饵投喂饵料鱼,再用摄食了药物的饵料鱼投喂鳜。如防治鳜暴发性流行病时,平时可用大蒜或大蒜素等投喂饵料鱼,喂完饵料鱼0.5~1小时后,将饵料鱼投喂鳜,连续5~7天,具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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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黏性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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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性药饵具有在水中存在时间长、浪费少、鱼类进食充分等优点,因而被广泛用于鱼病的防治。配制黏性药饵的原料由基础料、渔药、诱食剂和黏合剂四大类成分组成。基础料一般采用投喂的鱼饲料,如果是颗粒饲料,应粉碎后待用;其比例应占药饵总量的40%左右。要对症选择药物,并弄清鱼类对所选择药物的治疗浓度和回避浓度等。诱食剂为能够激发鱼类摄食欲望的物质,可在药物中添加具有芳香味的调味品,如八角、丁香粉、食盐等,调味品的添加量一般为10%左右,食盐的添加量为1%~2%。黏合剂一般选用黏性强的小麦面粉、红薯淀粉、糯米粉等,用量在50%左右。配制药饵时将上述四类成分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再加入适量的水,揉成团状,用绞肉机制成大小适宜的颗粒状待用。要注意现配现用,且制好的药饵要在12小时内喂完,以免发酵失效。药饵投喂前1天停止投喂食物,使鱼处于饥饿状态,以增强其摄入药饵量;投喂时间最好选择在晴天无风的时候(09:00—17:00),根据鱼类的摄食情况,以每天投喂2~3次为宜;投喂时可放浅池水,并均匀投喂药饵,提高药饵的利用率;投喂药饵时先投喂鱼饲料,让健康鱼吃饱,稍后再投喂药饵。为保证鱼体中药物的有效浓度,应连续投喂3天以上,待病情好转后,再继续投喂2天,以巩固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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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高内服药疗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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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病胜于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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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于水体中的鱼类,病情不易被发现,一旦发现死鱼时,鱼病的治疗已经很困难,此时鱼已经不能摄食或摄食极少,因此,应积极贯彻无病先防、有病早治、防重于治的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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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西药结合使用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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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治疗鱼病时间久,副作用少,防治用药的成本较低;西药具有药效迅速,成本高的特点。实践证明,有疗效的中草药中掺入某些西药,既能迅速提高疗效,又能降低成本。例如,将“三黄”(即大黄、黄连、黄柏)、辣蓼、穿心莲、地锦草等中草药碾成粉末,掺入西药中,比单独使用中草药可提高疗效5~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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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巧算渔药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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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池塘中一段时间内的平均投饵量(按正常生长、未发病时,第二天刚好吃完略有盈余的量计算,乘以20倍),即可算出池塘中的存鱼量,从而推算出用药量。例如,每天常规投喂精饲料300千克,再乘以20倍,即此时的池塘存鱼量为6000千克左右,再根据池塘存鱼量计算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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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巧用诱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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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对食盐和糖类的味觉较为敏感,为激发鱼类的食欲,可以在药饵中添加适量的诱食剂。例如,将具有浓烈味道的中草药八角、丁香、大蒜辅以部分食盐做成诱食剂,添加浓度以10%~20%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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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巧用黏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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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合剂凝固药物的作用强弱直接影响药饵在水中成型时间的长短。药饵成型时间长,鱼类的摄食时间延长,摄食量增大,渔药在鱼体内的浓度就会有所增加,对鱼病的防治作用就会增强;药饵成型时间短,渔药在水体中的散失严重,鱼类摄食量有限,对鱼病的防治作用就会下降,这样既浪费了药物,污染了水质,又贻误了鱼病治疗的时机。因此,要选择黏性较强的小麦粉、木茨粉、糯米粉等作为黏合剂,黏合剂的用量为药饵的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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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选择好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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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渔药投放于水体中,鱼类很少摄食,只有将渔药配合在较好的载体中,才能提高药效,取得防治鱼病的最佳效果。适宜的载体有玉米、黄豆、小麦、花生麸、米糠、麦皮等的糊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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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适时投喂药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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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喂药饵的方法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渔药的疗效。实践证明,最好是在投喂药饵前先停食1天,让鱼呈饥饿状态,第二天天气正常时,在09:00或16:00—17:00投喂药饵,能达到预防鱼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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